古人为何如此信奉巫术占卜?巫卜有何神奇之处?

古人为何如此信奉巫术占卜?巫卜有何神奇之处?

巫卜:传承远古社会的生存知识

中国先民醉心于“龟卜”,钻灼龟的腹甲,看其裂纹走向以卜吉凶;或用蓍草的排列组合对事态的未来作“测算”。

诸如此类的巫术,无非是采用天象、事象、物象、意象与祈祷、舞蹈、符文记录等文化手段,示现古人对自然、对社会、对人生的观察与思考,是当时某些生活哲理与主观意愿的艺术结合,尽管采取了粗糙的迷幻形式,但人类迈出的这一步却十分可贵。

今天看来,“巫卜”固然是古人“宗教意识”的反映,又何尝不可视为先民从蒙昧时代就已开始的一种试探性的“科学观测”呢?

不是吗,占星术就直接导致了天文学的产生,炼丹术为化学准备了基础,风水学为环境评估探路,谶纬学关注着天体与自然界的一切异常变动。

再说,古人在普遍信赖占卜的同时,也有“不疑何卜”的理智思索,还有“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的规定。不疑不卜,顺从多数,并非一味“迷信”。

上古时期,凡事都要依从于“巫”的判断,因为巫是神的代表或人神之间的中介,拥有权威。商周国王身边的巫师,就起着“帝王师”“智囊团”“咨询委”的作用。远古巫卜,是开启文明时代的使者(后世的巫师之类则另当别论)。

这可以拿中国最古老的文籍作证:夏商周通行的甲骨文,几乎无不是祭祀占卜的忠实记录,关系到当时国家的政治、军事、经济、民生,以至赏功罚罪、诉讼审判。一部《易经》,现已为中外公认的上古精神文化瑰宝,它哪一条不是占卜成果的记录呢?

事实上,任一民族的先民无不是这么走过来的,不能笼统而轻率地以“迷信”否定它。

在古代中国,医巫本来是一家,巫早于医。巫在社会基层的活动,是在为百姓提供一扶正祛邪的精神动力与社会服务。巫的驱“鬼”,往往在酋长等上层人士(主祭者)的指导下行动,其本意是为着救人,这是前人的共识。

中国古人又以治病之术(上古医巫一体)、卫身之术为要(那是少林拳、太极拳之类的祖源),那是全民热衷的一种“国术”,它有科学合理的成分在。

顺便作个说明:在科学昌明时代,仍然存在的军事巫术(刀枪不入之类)、经济巫术(点铁成金之类)、模仿巫术(招魂显灵之类)等,无益有损,自当清除;而拿致害之术、求爱之术、迷乱之术来谋利伤人,如汉代的巫蛊之祸、《红楼梦》中赵姨娘的作恶之类,本来就在摒弃之列,不待今人去啰唣。

古人为何如此信奉巫术占卜?巫卜有何神奇之处?

祝祷、歌舞与音乐:活力四射的安全宣泄

中外古今不同的祭祀活动中,总要配以不同主题、不同节律的音乐与颂歌、唱词。一般说来,宗教音乐,往往有“安魂”作用:不论你心情多么烦躁,一进入演奏着宗教音乐的殿堂,哪怕只是清唱或吟诵诗篇,人们便会趋向宁静、平和而达至喜乐的境界。

“乐(yue)”是诉之于人的心灵的、能激发人的心理共鸣的、能调动人的美感享受的乐音组合,它要凭音律透入心灵去熏染人,而不靠字句打动人,不靠理智去说服人。

因此,宗教音乐总以优美亲切、舒缓平和、庄重肃穆的韵律为基调,以趋“静”为特征,这正是宗教用以熏陶人、塑造人的不二法门。今人讲“警事自律”,不妨从“乐教”入手。

当群体性宗教活动向另一个方向发展时,又往往演变为民俗性狂欢,此时歌、舞、乐则是综合进行的,以“动”为特征。显然,这是以娱神活动为名而开展的一种社会群体的自娱活动。

《圣经》中的“颂歌”,印度《罗摩衍那》中的史诗,与中国《诗经》中的“颂”,屈原“楚辞”中的《九歌》,以及各地形形色色的“傩戏”,也都一一兴盛于歌舞娱神之中。当初,人类精神生活的丰富性与艺术化,正是通过娱神歌舞来实现的。

从“警事”的特定视角来说,民俗狂欢,是社会群体生命力的纵情挥发,也是“社会潜压力”的一种“安全释放”方式。

你若不让“挥发”,不让“释放”,片面强调“纪律”与“秩序”、“管制”与“警备”,在社会大众的“兴奋点”上横加禁锢,妄施高压,其社会效果往往适得其反——这又是“警事文化”研究者所必须清醒认知、积极应对的另一个特殊课题。

要知道,“警事”的诀窍在于“警”和“备”,保持清醒、有备无患是关键,而不在于“禁”与“刑”。刑乃不得已而用之,不可示于人。古人懂得这一条,今人不能不明白。

文明生活焕发精神力量

在远古人群的蒙昧生活中,一样有情感交流与情感寄托,一样有原始信仰,人们把这称作“原始宗教情结”。

可不要小看了这种“原始宗教情结”的动员力量与组合力量,它能把生产力极端低下的人群组织起来,发挥出远远超越于人的生理能量的巨大创造力,超大规模地创造出让今人深感不可思议的人间奇迹来。

比如古人为什么一定要跨越高山巨川、长沙大漠而一步一拜地去千里朝圣?古人为什么一定要建造超大规模的神庙神像去膜拜,而自身的衣食住行又宁可简陋得难以想象?离开宗教信仰的驱动力,就是一个无解的谜。

原始宗教调动的这种创造力还具有“普世性”:无论旧大陆还是新大陆,刚刚走出石器时代的先民,无一例外地都留下了祀神敬天的创造遗迹,有的工程之浩大,所含天文、数学、几何、物理、机械力学的知识与技能之高超,连今人也无法想象,难以破解,用“新石器时代”“旧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铁器时代”之类的“物质”性概念,根本包容不下它们所标示的文明程度。

在这一切面前,你不能不为太古先民的精神创造力感到惊异。有人把这些“神迹”说成是“星外文明”,那不过是一种无解求解的托词。

当今人们一讲“文明”,总是讲生产力如何,讲科技如何,似乎物质性的进步就是社会文明的全部了,很少顾及人类精神生活的演变。

其实,不研究人的精神信仰,不涉及蒙昧时代就有的图腾崇拜、神灵崇拜,不研究野蛮时代就已通行的祭祀天地鬼神的巫卜礼仪文化,不探讨文明时代社会大众的敬神奉教活动,不解析宗教建筑、宗教艺术对人的文明生存所具有的感召力、对人的灵魂的震撼力,是难以说清人类文明的进程的,至若作为人类制度文明之组成部分的警事文化,那就更无从谈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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