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中青旅三个月内还清

按照合同约定,担保金返还需要3个月以上的时间。所以,一行人回国后并没有去找中青旅大连悠行分公司返钱。然而,回国3个月后,担保金迟迟未见踪影。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王华多次联系南女士询问担保金何时能返还,南女士一再推脱。后来,南女士称已经向公司申请由公司垫付,最迟在2018年5月会有消息。直到今年5月,王华一家缴纳的20万元保证金一分未退,与其同行的其他3个家庭,共计45万元保证金,也都未按约定返还。

令王华担心的是,他们一家缴纳的20万元的担保金开具的收据为中青旅大连悠行分公司,但转入账号为该公司法人代表韩某个人账户。

2017年7月18日,中青旅大连悠行分公司变更为“辽宁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大连西岗区分公司”,负责人由韩某变更为陈某。该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被注销。

公司被注销了,45万元担保金仍杳无音信。为了尽快追回担保金,4个家庭分别向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辽宁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返还45万元担保金并支付利息。

6月11日,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被告辽宁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2018年8月30日、2018年9月30日归还王华等人保证金45万元,并自2017年12月3日起按年利率4%标准计算的利息,计算至款项全部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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