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兵的那些事

中国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起初的中国民兵是北伐战争时期的工人纠察队、农民自卫军。民兵是指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


我国民兵的那些事

苏兆征

1922年1月,在香港海员大罢工中创建的工人纠察队是我国第一支由工人组成的民兵,当时工人运动的领袖苏兆征就是这支民兵的领导者。

1924年8月,农民运动领袖彭湃在领导广东省广宁县的农民起义中,建立的农民自卫军是我国第一支由农民组成的民兵。
我国民兵的那些事


1925年1月,中国共产党第四次代表大会提出,要普遍组织农民协会,发展农民自卫军。3月期间,中国的南部和中部,特别是广东、湖南、湖北、福建等省,普遍组织了农民协会,建立了农民自卫军。秋收起义创立了第一支工农红军,并发展了群众性的武装组织——赤卫队和少年先锋队,建立了红色革命根据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央苏区和各个革命根据地普遍建立了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赤卫队,人数最多时达到250万。

1941年,中央军委进一步确立了由主力军、地方军和民兵组成的三结合武装力量体制,并明确规定民兵和自卫队都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自卫组织,民兵是自卫队的骨干。解放战争后期,民兵达到550万人,自卫队达到几千万人。1949年,通过了把革命战争时期自愿参加民兵组织的原则,改变为按照规定条件参加民兵组织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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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6月19日,毛主席在同广州军区领导的谈话中指出“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为民兵工作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革命战争年代,民兵为人民解放、民族独立和新中国的建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新中国成立后,民兵在建设祖国、保卫祖国中发挥了重大作用。我国国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这就从法律上确立了我国民兵在武装力量体制中的战略地位。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民兵建设取得了重大成绩。

民兵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任务;

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

随时准备参军参战和支前,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我国民兵实行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的组织领导体制。全国的民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总参谋部主管;各大军区按照上级赋予的任务负责本区城的民兵工作;省军区、军分区和县(市)人民武装部是本地区的民兵领导指挥机关;乡、镇、部分街道和企事业单位设有人民武装部,负责民兵和兵役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民兵工作实施原则领导,对民兵工作实施组织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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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有工资吗

有的地区或特殊组织有、普遍没有固定工资!一般各地区都会规定民兵预备役工作经费和食宿标准。普遍情况来讲民兵是地方上的义务兵,是没有工资的,当参加活动的时适当发一些误工费等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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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军官证吗

民兵没有军官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的规定,预备役军官只有在“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时才可“着预备役军官制式服装,配带预备役军官军衔、符号等标志,并享有法律赋予的预备役军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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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配枪吗

根据媒体报道,我国先后给我国民兵配备了上千万支步枪、冲锋枪和机枪。最早期民兵主要配备二战时代的老式武器,后来开始装备53系列步机枪,也就是莫辛纳甘步枪和转盘机枪。 

   从70年代开始,大量56系列半自动步枪、自动步枪和轻机枪开始进入民兵队伍,民兵也开始发展出民兵师一级的编制,开始训练和组建了民兵高炮、榴弹炮、加农炮和无后坐力炮部队。    

到1983年,我国开始组建预备役部队,民兵的作用才开始下降。这是因为现代武器非常复杂,技术含量高,仅靠业余训练已经不够,因此经过完整培训的退伍军人组成的预备役显然更加适合。随着国防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民兵组织已由单一的步兵发展成为包括高炮、地炮、通信、工兵、防化、侦察以及海军、空军等专业技术分队在内的基干民兵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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