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沒有銀行,數萬名官員遍佈全國,朝廷如何把俸祿發到官員手上?

陳永恩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

中國從秦朝開始,就建立了幅員遼闊的大一統王朝,而且採用郡縣制度,各地官員都由中央任命。僱人幹活,就要付工錢,具體到國家機器上就是俸祿。

不是的。事實上古代有一整套完整的俸祿制度,保證了官員工資的正常到位。

具體操作為:

1、首先,工資不一定是錢

在當時貨幣體系還不完善的時代,完全的貨幣時代還沒有到來,因此存在著相當數量的以物易物的交易,而且,當時的百姓向上交的賦稅也不是錢幣,更多的是實物,比如糧食、絲綢、布匹等。

所以官員更多時候,領到的俸祿就是實物。

郡縣制推行後,皇帝會向各地派出辦事機構,作為對地方行政的監督,這些監督機構在旅行監察職責的同時,也充當著辦事處的作用。官員在領取俸祿時,就需要到這些辦事處領取折實,相當於糧票等憑證。

領取折實後,憑摺實到朝廷制定的地方領取糧食等實物。歷朝歷代發放俸祿的機構都不同,唐代發放的辦法,在《唐六典》等書中有記載:京朝官的祿米、布帛等,由司農寺屬下的太倉署負責發放,地方官員的祿米、布帛,由各州郡倉曹負責發放。發放時間是半年一給,一年兩次。

到了宋朝,官俸的領取憑證稱"券歷",內含各種以實物形式發給的補貼,通稱"給券",具體名目有館券、驛券、倉券等區分,均由持券者到指定地點領取。

明朝就很有意思了,明代官俸折實的花樣特別多,總是受祿者吃虧,明朝鄭和下西洋後,國庫中堆積著大量西洋帶回的香料胡椒等物品,一度作為官員的俸祿進行發放。

2、其次,朝廷不一定發錢

這種情況在古代確實不多見,但是也是存在的,比如北魏前期。

我們看電視劇《錦繡未央》中,李尚書工作中犯了錯,太武帝拓跋燾龍顏大怒,下旨罰了李尚書一年的俸祿。

其實這是一個明顯的史實錯誤,為什麼呢?因為孝文帝改革前,北魏官員是沒有俸祿的,冰敬碳敬養廉銀什麼的統統沒有。

那官員吃啥喝啥呢?問得好,當時的北魏還未完全成為封建制度的政權,還保留了大量的遊牧民族的殘餘。北魏朝廷規定,官員的俸祿取決於自己的能力,什麼意思,就是放任官員去搶奪和搜刮百姓,這是北魏官員的生財之道!

有幸的是,後來的孝文帝改革後,北魏完成封建化進程,官員也有了固定的薪水。

3、最後,官員不一定需要俸祿

這裡指的是朝廷統治的羈縻地區。

歷朝歷代,羈縻地區佔到了王朝統治區域的很大一部分。而這一部分的官員雖然都是朝廷來任命,但是基本都是當地的部落首領。

雖然掛著朝廷官員的頭銜,但是他們是真正的獨立王國,部落首領就是國王。他們平時除了承認中原王朝的宗主地位,定時向朝廷上貢,朝廷很少直接干預羈縻地區內部事務。

因此,關於官員發錢的事,朝廷大多數也是以賞賜的名義給了部落首領,這和俸祿性質上不一樣。

多有疏漏,煩請斧正!

我是“靜Yes”,一個愛好歷史的妹紙!期待關注!


靜Yes



古代俸祿的形式

封邑制度

先秦以前政府將土地賜給諸侯,諸侯把自己封地內的土地子民視為自己的產業,除了每年向中央政府的繳納的稅收外,其餘全部留給自己當做“工資”。而下面的士大夫亦是如此

《國語晉語四》記載“公食貢,大夫食邑,士食田”。這句話就是說公候不僅有自己的土地,也收取大夫的貢賦,士也是如此。而且諸侯和士大夫都是世襲制。所以如此就形成了世卿世祿制。

很多人都想封侯成為貴族也是因為這一制度。



祿米制度

春秋後期,隨著人口的增長,中央政府已經沒有了多餘的土地分封給新進的貴族。

而私學的盛行造就了很大一批學而優則仕的人,當這些人進入官僚體系後,由於政府已經沒有了土地賜予。所以祿米制度應運而生。

祿米制度,就是政府以糧食賜給了這個政府的官員,而這種工資制度從春秋末期一直到隋唐時期都是發“工資”的主要形式

吃皇糧的說法由來也是因為這一制度的普及。



貨幣制度

到了漢朝,隨著經濟的發展,貨幣在俸祿中的比重逐漸超越了祿米。而到了唐宋時期,絕大多數的支付俸祿的形式成為了貨幣。

這種方式也沿用到了明清時期



俸祿的領取方式

封邑制度不多說了,官員把國家的稅收上貢,餘下的都是自己的“工資”

祿米和貨幣制度

這兩種制度最初是由專門的部門每年發放一次,後來在改為月俸。

宋朝時《宋會要輯稿·職官》記載北宋的做法是發放“券歷”,然後到三司領取。

“券歷”由本單位的工作人員整合,然後交給三司戶部門審核,最終審核無誤後發給官員。然後官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三司憑“券歷”領取“工資”。

地方官員則由州政府統一核准發放。



官員其他收入發放

古代官員也有年終獎

像是漢朝《漢官儀》記載每年臘月皇帝都會對文武百官進行賞賜,稱之為臘賜;而且歷朝歷代大多都有了這一制度。這種賞賜由皇帝規定,然後統一發放。



清朝的養廉銀製度

這個制度是由各省藩司統一發放,各地的官員是沒有自行支付權力的。


我是越關

這個問題就涉及到了古代一個稅收問題,其實官員的俸祿就來自這些稅收中,首先便是把官府開支減去,然後剩下的海要上交國庫。這種制度最早可追溯到周天子時期,當時的這種諸侯國,其實每年都要進貢周王室一筆錢。這筆錢其實就是自己封地的稅收得來的,然後禮節性的上交一些給周天子。

如果喜歡看這種以綠林好漢為題材的小說,那麼出現頻率最高的一種官家東西就是皇槓,所謂皇槓其實就是從各地上交給國家的銀兩。皇槓裡面的銀子必須是重新熔鑄過的,規格重量相差不大,而且一般會有皇家的封印。誰敢劫皇槓,那麼就是同朝廷作對,那是要殺頭的。所以不少綠林好漢就是因為錯誤的劫了皇槓,才走上對抗朝廷的道路的。

並且還有一個不成文的規矩,那就是這種稅收上來的銀兩,在熔鑄過程中會有損耗,也就是所謂的火耗,這一筆錢也是百姓出的。不少官吏貪汙就是靠在火耗上做文章,直到雍正年間,這才宣佈火耗歸公。但也有人會問了,一旦稅收太重,官吏豈不是沒有俸祿了,其實大錯特錯,因為官吏的俸祿永遠不會少,稅收永遠只是加重百姓的負擔。

不過這裡有會出現一個問題了,如果當地是窮地區了?這個自然不要你擔心,古人有的是辦法,窮的地方的官吏自然是一些被拉去做政績的人,也就是所謂的官場小白,你想要日後顯貴,那就老老實實的把這個地方治理好。縱觀古代一些政策,其實如果不腐敗的話,是非常有可取之處的,尤其是古代對於稅收的超高經營術。


小司馬遷論史

這個問題如果展開將是一個非常大的課題,中國每個朝代都有不同的俸祿制度。所以我以幾個具有代表性的朝代向大家大致介紹古代俸祿制度。

一、前秦時期

在秦之前,各朝代以封地作為官員的俸祿,也就是國君會根據官職的大小給予相應的采邑。官員自己在封地上收取稅收,除去應該上交給天子或國君的稅收之後,剩下的都作為官員自己的收入。

二、秦

在中國俸祿制度的歷史上,秦朝具有劃時代的意義。之後的兩千年,歷朝俸祿發放制度雖然各有不同,但是主體結構基本上都是延續著秦朝的俸祿制度。

秦統一六國之後,廢除了分封制,採取了郡縣制,同時在全國建設了長達6000多公里的馳道和直道,加強了中央對全國各郡縣的控制,也使國家直接發放俸祿成為現實。

秦代開始官員的俸祿以“石”為衡量單位,再摺合成對應的貨幣和實物每月發放。上至宰相,下至如如劉邦當年擔任的亭長乃至更低的佐吏都有俸祿,由國家統一發放,只是差距非常巨大。

之後各朝略有不同,但是發放上基本都是由國家鑄造錢幣,或將鹽鐵等國家貿易收上來的錢幣又重新分配運輸到各地相應機構,如後期各朝在地方有戶部辦事處,官員自己到辦事處領取。

同時國家在各郡都建有大型的糧倉,各地上交的稅收都會統一運輸到這些大型的倉庫儲存。各郡管倉官員也就同時肩負著發放實物俸祿的職責。官員可以自己去郡裡領俸祿,也可以讓郡裡把俸祿送貨上門,但是要扣掉相應的損耗和路費,當然這筆費用是多少,往往是筆糊塗賬,這類官員從古都是肥差。

漢代基本繼承了秦制變化不大,不過西漢以貨幣為主,而到了東漢則是一半錢幣一半穀物。

三、魏晉時期

這個時期中國經歷了長達400年的動盪,導致了俸祿制度的混亂,俸祿的發放也從過去的每月一次改成了春秋兩季發放。

由於戰亂不斷,金屬的稀有,俸祿內容也從過去的貨幣加實物的形式,變為了基本純實物俸祿,內容包括布帛、錦、米、麥、甚至雜役等。

同時西晉開始,出現了佔田制,國家按品給官吏田地作為俸祿的補充,一品50頃,每降一品減少5頃,最低的九品佔田10頃,這個制度一直到明朝才被廢止。

而南北朝時的北魏,在孝文帝改革前,因為遊牧民族風俗的影響,官員沒有俸祿,主要通過軍功掠奪和賄賂剝削帶來收入。孝文帝改革後,北魏採取實物俸祿制,以谷和布帛作為俸祿。

至唐朝統一後,各項制度重新恢復,俸祿穩定為了歲祿、月俸、職田三部分。

歲祿就是祿米,按官員品級每年發放;

月俸相當於每月的各項補貼,直接發錢;

以上如果是京官由司農寺屬下的太倉署發放,如果是地方官則由各州郡倉曹負責發放。實際發放時可能會是半年一次。

職田是國家給官員發放的田地,但是隻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官員僅收取對應的租稅收益,如果離職或者調離,就會被國家收回。不過國家也會給予一些永業田,最高一品60頃,最低五品5頃,子孫可以繼承。

四、宋朝

宋朝因為金融非常的發達,俸祿已經多摺合成貨幣發放,同時國家會發放一種叫做“券歷”的憑證,官員可以憑券歷自行去領取自己俸祿。同時券歷中還包扣代表各種實物的“給券”,和現在的大閘蟹券或月餅券非常相似。不過這些券歷是有時間限制的,如果過長時間不領可能會作廢,當然官吏之間相互給面子,一般會比較寬鬆。

而地方官吏則是憑券歷由地方財政來兌付,同時會配給大量的職田作為俸祿補充。

五、元代

元代各項制度由重新倒退,俸祿回到了貨幣加實物的形式,但是地方官沒有實物俸祿,相應的會用職田代替作為俸祿補充。

六、明清

明清基本延續了元朝的制度,但是在明朝時徹底廢除了用職田制度,官員只享有貨幣加實物俸祿。但是明清兩代都是以貨幣俸祿為主。


Rick潘維鏞

現代財政講究收支兩條線,也就是說所有的收入先要上繳國庫,然後再從國庫中支出。這需要一個非常成熟的資金結算體系。所以有些人才會形成困惑,覺得古人沒有辦法進行財政撥付。

但在古代財政的運作,採用的是就地收支原則。其實原理非常簡單,一個地區的財政收入,在應對本地財政支出之後,有剩餘,則向中央財政移交,有虧空,則請中央財政調撥。

那麼地方官員的收入如何發放?

首先,地方官員的收入不完全是金屬貨幣。實際上在早期的時候完全是實物。到清代的時候,既包括銀兩,也包括糧食。因此不需要全部用貨幣來支付工資。

其次,官員就地收支,直接從稅收當中支出自己的工資,不需要中央政府調撥。稅收是逐層遞交的,在交稅的過程當中,實際上也就同時將官員的工資支付了。古代的官員都是採用年薪制,稅也是一年一交。舉例而言,某縣令收稅的時候,扣除所有公務支出之後,全縣一共收了銀500兩,糧食一千擔。而縣令的工資為50兩白銀加一百擔糧食。那麼縣令只需要向上級政府移交450兩白銀和900擔糧食,然後將相關的賬目上報即可。

最後,稅收向上調配的成本實際上是由民眾承擔的。古代有勞役制,就是為政府做義務勞動。其中一個重要的內容就是為政府運輸稅收。清代的時候,往往採用繳納地方附加稅的方式來免除勞役。換句話說,繳稅者承擔稅收的運輸成本。

就地收支最大的問題在於給了官員貪腐的機會。地方官員巧立名目設立各種附加稅,同時虛報支出,就可以直接套取稅收,這實際上是古代官員灰色收入的主要來源。因此,現代財政強調收支分別核算,以防止官員上下其手,從中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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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匯款轉賬等技術服務的古代,“發工資”這樁現代人看來簡單的事,卻是樁技術含量十足的折騰事。放在不同經濟水平的王朝裡,這個折騰事,也是各有各的招數。

首先比較簡單粗暴的,就是漢朝。俸祿一年一發,所以叫“年俸”,工資額以糧食來結算。所以漢朝形容官員品級時,常是“年俸XX石官員”。不過具體執行起來,也不止發糧食。漢朝的賦稅裡,就有收取錢幣的算賦。所以西漢政府發工資,也經常把糧食折算成錢。

到了東漢時,乾脆改成“錢穀各半”,京城以及各地大小官員,每年固定時間,在所在地指定倉庫領取錢糧。

比如東漢末年曾擔任安喜縣縣尉的劉備,他的年俸當時是一百石,理論上說“半錢半谷”,但在東漢兵荒馬亂的年頭,糧價月月飆升,基層官員拿到手的糧食,常見一半都不到,其他的只能用貨幣湊數,基本上發錢的速度,遠比錢貶值的速度慢的多。領工資時這錢還能買一斤糧,轉天半斤都買不上。在鞭打督郵出去闖天下前,三國梟雄劉備早年的小官生活,就是這麼清苦。

到了晉朝時,工資發放就複雜了一些,以《晉百官注》的記載,晉朝縣令級別的官員,工資已經是按月發放。形式和漢朝差不多,定期去指定倉庫領。縣令年薪四百斛米,摺合成每月,變成領十五斛米外加兩千五百錢。等於是每天領五斗米。大詩人陶淵明做詩人時那句“不為五斗米折腰”,悲憤的就是這事。

但千萬別以為,悲憤的陶淵明縣令,就只有這點工資。晉朝發工資的另一個辦法,是“官佔田制”,只要是官員,就可以按照品級領一塊田,所有權歸國家,田裡收成歸個人。還可以驅使衙門裡的屬吏給自己種田。陶淵明做縣令時,也分到了三頃田地。

所以悲憤辭官的陶淵明,喊完“不為五斗米折腰”後,卻也一度賴在任上不走,眼巴巴算秋收的日子。走?那得收割完莊稼,結清工資後再走。

當然,這種發工資的方法,雖說拿錢方便,但也雜亂無章。到了唐朝時,就變得更正規了。《唐六典》記載,唐朝的工資發放,改成了半年一發,京官工資由太倉署發放,地方官的工資由各州郡敖倉發放。除了發祿米和錢外,主要還是發絹帛。拜唐代突飛猛進的紡織技術所賜,絹帛在唐代已是硬通貨,十貫以上交易就要用絹,一匹絹摺合500錢。
所以,每到發工資的日子時,唐朝官員家的僕人們,就常見大車小車,吃力把絹帛往家來。

不過如果唐朝官員們肯出點錢,領工資也不一定這麼吃力。長安城的太倉,只要官員支付“腳錢”,就有“送工資上門”的服務項目,《朝野僉載》記載,唐朝清官李畲 領工資,就是由太倉派腳伕送到家裡來。李母為表達兒子清廉品格,拒絕太倉討好,堅持結清“腳錢”。而《舊唐書》更記載,太倉門前更有大批腳伕,專以“送工資上門”為業。領工資,都領出火爆產業。

至於晉朝時的“佔田”,唐朝的規矩也變了,改成叫“職分田”,且允許官員們佃租給農戶耕種,是為官員們的另一份收入。到了宋代,又變為了更優厚的“職田”。

而除了職田外,北宋官員的其他工資收入,看上去也十分豐厚,除了每月的“正俸”外,還有各種補貼。宋朝的官員們,可以憑著朝廷發放的“券歷”,在指定的地點領取補貼。比如北宋“包青天”包拯,開封府尹任上,以《宋史》統計,僅每年憑券領取的額外“公使錢”就有一萬八千貫。而北宋淮南一個州的賦稅,也不過一萬五千貫。北宋高官的待遇,不算基本工資,就已這麼嚇人。

不過,這嚇人的工資水平,也只限於高官階層,基層的官員,還是一個賽一個苦,比如這津貼,就是各種不靠譜。蘇東坡被貶官到黃州時,拿著官府的“券歷”領補貼,結果卻領來一堆賣酒用的包裝袋。可憐蘇東坡大文豪,每個月只好把錢裝成三十袋掛房樑上,每天節衣縮食用一袋,過得十分清苦。南宋學者周密《浩然齋雅談》裡,也記載了不少小官典當度日的慘狀。

到了明清年間,特別是號稱官員俸祿低的明代,領工資的方式也沒發生變化,依然以米糧和錢為主。但明朝前期比較悲催的是,官員們要領的米糧,相當多都要折成紙鈔,而紙鈔貶值的速度更是飛快。所以特別是京城中小級別的官員,常見清苦不堪。

15世紀中葉時的明朝,還常用外國進貢的蘇木胡椒貨物頂工資。趕上貨物行情看漲的年頭還好,倘是貨物貶值,那更叫官員們叫苦不迭。

一直到白銀成為法定貨幣後,明朝至清朝的官員工資,改為貨幣與米糧支付,情況才稍好些。清代時又有了“養廉銀”,清代正七品官員的年俸是45兩,遠高於明朝的25兩。至於“養廉銀”呢?養廉銀的發放,是地方財政撥錢,全看地方府庫的家底,所以在窮地方做官,困難可想而知。

當然,看上去清苦的明清官員,有一點可不苦,在極其發達的科舉制下,有功名的明清官員們,兼併土地逃稅也都更輕鬆。看過《儒林外史》就知道,只要功名在手,土地錢糧都是坐著就來。官員們苦哈哈熬幾年,家裡頭就土地連成片。就靠這隱形福利,再苦再累?也遠比老百姓幸福。


歷史風雲錄

這要分情況來定,有本著名的《越縵堂日記》,是晚清官員李慈銘積四十年心力,銖積寸累而寫成,記載了自己清咸豐到光緒四十年間的朝野見聞、尤其李慈銘還是個很有經濟頭腦的人,還在日記裡記賬,所以我們看看他是怎麼拿工資的就知道了。


光緒十三年(1887年)五月,李慈銘被授予戶部江南司郎中一職。按說戶部管理財政,江南又是富裕地方,但清朝各司都有兩個郎中:滿郎中和漢郎中,滿郎中是一把手,漢郎中只能是二把手,所以李慈銘其實是一個無實權的,一年中,他基本上不去衙門,只在報到時去了一次,年終考核去了一次,其他時間基本上不管司裡的事,當然,工資照發。


他的工資是工資(含養廉銀)是135兩銀子,和大約1200市斤的糙米,做為一名官員,他的工資 都是司裡的工作人員送到家裡來的。 如日記裡記載四月十六 日,送來春夏兩季俸銀45兩; 五月 初三, 送 來養廉銀10 兩等等。


以上是京官,不是地方官。


地方官的工資,當然不是像今天這麼發到工資卡里,搞收支兩條線,而一般是隨著每年徵稅的時候自己截留。而收稅的也是地方官,最後提留的也是他們,所以一般來說地方官要撈錢,比京官好辦的多。

比如

雍正 五年, 湖北 布 政 使 黃 焜 曾經 向雍正彙報 湖北 徵收 地 丁 銀 加收 火 耗 的 情況。

火耗是按國家正式稅收的10% 加收, 也就是 每一兩銀子的正式稅收加收一錢銀子。 這一 錢 銀子就是官員的收入:

總督分一分五釐, 巡撫一分五釐, 布政使一分五釐, 按察使六釐, 守巡道四 釐, 各 府 知府 一分。。。。。等等等


雍正時期反腐工作抓得好,所以地方官員們拿得不敢太貪心,但我們知道,大多數時候並不是這樣的。


以上,就是古代官員們發工資的兩種方法。


紅楓歷史觀

總的來說,學者們認為古代官員工資有一套完善的發放制度,且能因地制宜。

古代公務員體系也很龐大,除了京官還有大量的地方官,這些官員都是吃皇糧的,他們的工資都靠朝廷發放。在那個沒有銀行代發工資,也沒有支付寶轉賬的年代,朝廷官員發工資依然不是件難題。

首先,古代官員實行的並非真正的月薪制。雖然我們在看電視時,經常會看到某個官員犯錯被罰一個月俸祿,實際上古代官員的工資基本是半年一發的。像秦朝則是一年才發一次的年薪,當時叫“歲俸”。發放週期長,這就減少了很多麻煩。

可能有人要問,半年發一次工資,平時他們喝西北風嗎?這些官員才不會傻到餓死,他們個個生財有道,根本就不靠這點工資過日子。即便是最清廉的官員,家裡也會有幾十畝的田地出租吧,平時還有一些賞賜之類,逢年過節會有各種明目的孝敬。

其次,古代官員的工資不是全都拿錢的,直到唐朝時期才有部分官員的俸祿是以銀子來計算的,不過大部分時間拿到的還是一半銀子一半實物。史書記載過古代官員領工資的場景,往往是一群家人組成運輸隊,趕著幾輛馬車前去領工資。因為朝廷發給他們的大多是米麵等糧食和一些其他東西,以秦朝為例,秦朝最低級的官員一年工資是五十擔大米,差不多也就是1475公斤,確實要裝幾車。

另外,地方官員的工資並非直接來自國庫。古代農民種地要交糧食,獵戶打獵交獵物,漁民打魚交魚蝦這些以實物交的稅,在地方府庫集中後留下地方財政部分,然後才會送往國庫。留下的部分就包括地方官的俸祿。

到了發工資的日子,地方官會領導一張工資條,不同時代叫法不一樣,如折實等,發工資的日子就憑這個去指定地點領取。領取工資的地方一般是朝廷專門機構,如太倉暑等。

當然,並非所有官員都要去領取俸祿,你要是有權勢,太倉暑會主動親自把工資給你送上門,有時還會故意多給一點。


凡塵往事

首先糾正題目中的兩個問題。古代雖然沒有現代化的銀行,但是大的錢莊或者票號,它們的功能其實已經和現代銀行的功能很相近了。因為古代的錢幣很多都是金屬貨幣,攜帶不方便,後來便有了紙幣,或者某些錢莊票號自己發行的貨幣。拿著這些紙幣,是可以在全國不同的地方兌換成金屬貨幣的。另外,中國數萬官員其實是不準確的,記得朱元璋那個時候為了減輕老百姓的負擔,整個大明朝也不過才8000多名官員,哪裡有數萬之多?

我國最早的俸祿制度是來自於西周時期,那個時候無論是諸侯貴族還是各級官吏,他們的俸祿主要來源就是各自的領地的收入,這些領地通常稱為食邑。如果食邑的收入不足,則有周王室來另行補貼。這便是中國俸祿制度最早的起源。

戰國以後,各國開始發生改革,其中俸祿其實是最重要的部分,世代世襲的制度通常被改成了按照功勞來計算官位和爵位,按照官位和爵位來計算俸祿。最有名的就是商鞅變法,使得普通人也能夠通過作戰種地獲得爵位。此後,俸祿其實成了國家財政支出的重要項目。不過隨著歷史的發展,歷朝歷代的俸祿形式是不同的,比如有的是給土地,有的是給穀物,或者布帛、或者金屬貨幣,甚至是紙幣。

不過通常的發放方式是這樣的。官吏的俸祿等級、標準、水平、物質形式都由中央統一制定;各個級別的官員俸祿的方法從本質上來說,也都是中央財政撥付。不過正如題目所說,官員遍佈全國,為了減少俸祿運輸、調撥的麻煩。京官的俸祿通常直接從國庫支付,各省級官員的俸祿一般都是有中央國庫設立在省裡的分庫來撥付,地方州縣官員的俸祿則有州縣衙門從當地收取的皇糧國賦中支取,如果不足,則有中央調撥補充。


歷史是什麼

雖說發給官員的俸祿應該多是糧食,但官員們拿到手的幾乎都是現金。

古代官員的俸祿並非都是真金白銀,在更長久的時間裡,都是以糧食支付。很早的時候,給官員發放的不是俸祿,而是債權。也就是說,朝廷指定某處田地,其所收穫的糧食歸官員個人,也稱為【職田】。這種情況基本上持續到唐代。唐代官俸有職田、祿米、錢貨。京官一品、外官二品授田12頃,京官八品、外官九品授田2頃50畝。

很多官員直接在種田以前,就以估算出產量收價把【職田】轉包出去,把錢拿到手。

至宋時,以實物發俸祿的時候,朝廷把給付俸祿的責任交給地方。每個地區州府縣道各有國庫,從中調撥一部分糧食,再加上一些金銀、制錢,分發給官員。

在歷史上的大部分時間裡,都是以這種形式來發放俸祿的。

宋以後有了銀票,在銀米兼支的基礎上,以銀多米少的形式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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