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陷“校園貸” 運毒獲刑14年

因為“校園貸”欠下3萬元貸款,江蘇“90後”宋某來到雲南邊境以“體內藏毒”方式運輸毒品,被昆明鐵路運輸中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3萬元。

1996年出生的宋某,江蘇南京人,高中畢業以較好的成績考入江蘇一所知名大學,家庭條件還算優越。從小好強的宋某,生活很獨立,也有想法。大三時,宋某一邊上學,一邊創業,因在校表現優異,多次獲得學校表彰。誰也不會想到,他會走向犯罪的深淵。

原來,宋某在創業過程中,遇到資金週轉困難,就通過社交軟件申請了“校園貸”,一次性貸款3萬元,並約定利息。後來宋某創業沒有走出困境,償還不起“校園貸”,債主天天逼著還錢。去年11月上旬,宋某在網絡上看到高薪帶貨的招募信息,正為錢發愁的他,就決定賭一把。

去年11月13日,宋某按照網絡上的信息,來到雲南邊境“帶貨”。別人告訴他,可以把毒品吞進肚子裡帶到昆明,給他好處費1萬元。為了儘快還上貸款,宋某決定鋌而走險賭一把。

11月15日上午,宋某將346.3克毒品吞進後,來到瀾滄景邁機場,準備乘坐飛機前往昆明,在他登機時,民警看到宋某形跡可疑,便上前盤問,他主動交代了體內藏毒的事實。

昆明鐵路運輸中院在審理宋某運輸毒品案時,認定宋某構成運輸毒品罪,具有自首情節,有一定悔罪變現,決定對宋某減輕處罰,以運輸毒品罪,判處宋某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3萬元。

現在的生活條件越來越好,但是身邊的各種誘惑也越來越多,大學生介於學生與社會之間,社會的複雜漸漸的向大學滲透,作為一個大學生,千萬不要為了一點點的誘惑而踏上一條犯罪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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