雛鷹農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摘要


雛鷹農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摘要


證券代碼:002477 證券簡稱:雛鷹農牧 公告編號:2018-045

雛鷹農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年度報告全文,為全面瞭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投資者應當到證監會指定媒體仔細閱讀年度報告全文。

非標準審計意見提示

□ 適用 √ 不適用

董事會審議的報告期普通股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 適用 □ 不適用

是否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經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的普通股利潤分配預案為:以3,135,159,63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20元(含稅),送紅股0股(含稅),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董事會決議通過的本報告期優先股利潤分配預案

□ 適用 □ 不適用

二、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簡介

2、報告期主要業務或產品簡介

報告期內,公司穩步推行“生豬養殖+深加工、糧食貿易、互聯網”三大戰略佈局,並基於生豬養殖產業發展和衍生的需要,佈局產業基金,投資商業銀行,增資擔保公司,推動金融板塊服務主體業務的戰略佈局,為公司穩定、健康、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1、生豬養殖+深加工板塊

(1)公司生豬養殖基地主要位於吉林省洮南市、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河南省新鄭市、尉氏縣、新鄉市、滑縣、襄城等地。公司生豬養殖板塊主要產品為生豬產品(包括商品肉豬、商品仔豬、二元種豬)。同時,為了滿足人們對生豬產品差異化的需求,公司在河南省三門峽與西藏林芝地區分別建設生態豬、藏香豬養殖基地,可有效提高公司的綜合競爭力。

隨著公司全產業鏈模式下游衍生環節逐步完善,已經對下游業務形成有效拓展,推出鮮凍品、肉製品、高端發酵火腿三大產品系列。報告期內,公司結合市場需求,針對餐飲渠道、大客戶定製開發產品,以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

報告期內,公司生豬“養殖+深加工”板塊實現營業收入26.84億元,佔本期營業收入的47.1%,實現毛利4.18億元, 同比下降64.75%。

(2)公司以特有的“雛鷹模式”進行生豬養殖業務,由合作方負責養殖場建設、設備投資、外部協調及日常維護、維修、糞汙處理等,公司負責養殖場的土地租賃、合規性手續辦理,農戶主要負責單個豬舍的精細化管理,養殖過程中採用“六統一”的方式由公司統一管理。新模式下,一方面能夠調動參與者的責任心和積極性,保障食品安全,增加相關方的收益;另一方面減少了公司固定資產的投入,提高養殖機械化程度,提升養殖效率,降低公司養殖成本。

截止報告期末,公司累計簽訂合作社合作協議365家,對應約750萬頭商品肉豬及110萬頭商品仔豬產能;其中已經投入使用的合作社160家,對應約216萬頭商品肉豬及68萬頭商品仔豬產能;預計2018年底剩餘205家合作社可建設完成。

報告期內公司主要經營模式未發生變化。

(3)報告期內,生豬市場進入下行週期,商品仔豬及商品肉豬銷售價格同比下降約20%;同時,公司養殖規模擴大,但產能未能完全釋放(豬舍改造過程中不能養豬),公司生豬出欄數量低於預期;2017年公司生豬業務量價齊跌,對公司利潤影響較大。

2、糧食貿易板塊

糧食貿易作為公司三大戰略佈局之一,報告期內公司積極拓寬經營渠道,增加經營品種,採用多元化方式應對市場行情波動對糧食貿易業務的影響,提高公司綜合抗風險的能力。

2017年,公司經大連商品交易所批准設立為期貨玉米集團交割庫,吉林雛鷹成為期貨玉米集團交割庫的首個獲批分庫,不但可以有效匯聚糧源,帶動周邊地區糧食貿易健康發展,同時公司依託於期貨玉米集團交割庫的信息化優勢,可以及時有效調整公司糧食的存儲量,減少資金的佔用,對公司的糧食貿易有著重要的戰略意義。

公司全資子公司進出口貿易,在開展內貿業務的同時,積極對國外市場進行調研,適時開展國際貿易業務;同時在自貿區設立子公司,降低採購成本,最終形成國內外貿易的有機結合,保障公司飼料原料的供給。

報告期內,公司糧食貿易板塊實現營業收入10.54億元,佔營業收入18.51%,實現毛利3,849.47萬元,同比下降39.08%。

3、互聯網板塊

(1)公司控股子公司微客得科技致力於線上線下互聯、自媒體數據互聯、客群數據入庫互聯等,並藉此實現了全產業鏈資源整合和目標客群精準互動。

(2)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融農牧以豬博士為入口的“互聯網+養豬”生態圈基本確立,客戶服務體系不斷完善,行業影響力不斷提升,並獲得北京市高新企業認證。同時,為了順應行業智慧化生產的發展趨勢,新融農牧佈局養豬物聯網,在報告期內已建成豬博士物聯網一期工程。

截至報告期末,新融農牧共發展豬場客戶231家,豬場母豬存欄超過18萬頭,完成加盟會員企業近450家。

(3)公司控股子公司雲合資訊自主研發的“食安鮮生”食品交易及追溯系統,服務於農產品批發市場、智慧型農貿市場、農產品經營企業、生鮮連鎖超市等,為客戶量身定製專屬於適合自身經營特色的互聯網線上解決方案,幫助其拓展互聯網銷售新空間並提供金融支持,從而進一步完善公司互聯網業務板塊。

報告期內,公司互聯網、類金融及其他版塊實現營業收入6.83億元,佔本期營業收入11.98%。本報告期內,對業務的行業分類略有變動,將以前電商平臺發生的生豬貿易和其他貿易歸屬的互聯網、類金融及其他項目中計入到貿易項目中。

4、供應鏈金融板塊

報告期內,公司投資產業基金、商業銀行,增資擔保公司,在立足主業的基礎上逐步擴大產融結合的業務範圍。產業基金主要圍繞公司產業鏈進行,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行業背景及專業優勢,依靠基金管理團隊的項目遴選及運營經驗、資本運作能力,為項目的健康發展提供了一把雙保險,同時,也有效推動公司產業鏈健康發展,提高公司的行業整合能力和綜合競爭力。

3、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1)近三年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公司是否需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數據

√ 是 □ 否

追溯調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

單位:人民幣元

(2)分季度主要會計數據

單位:人民幣元

上述財務指標或其加總數是否與公司已披露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相關財務指標存在重大差異

□ 是 √ 否

4、股本及股東情況

(1)普通股股東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數量及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2)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名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無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

(3)以方框圖形式披露公司與實際控制人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係

5、公司債券情況

公司是否存在公開發行並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報告批准報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額兌付的公司債券

(1)公司債券基本信息

(2)公司債券最新跟蹤評級及評級變化情況

2017年6月21日,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通過對公司主體長期信用狀況、公司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及公司非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進行跟蹤評級,確定:雛鷹農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為AA,評級展望為“穩定”;雛鷹農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的“14雛鷹債”、“16雛鷹01”及“16雛鷹02”債券信用等級為AA。

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關於2014年公司債券的最新跟蹤評級報告將在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公告後的兩個月內進行一次定期跟蹤評級,並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根據有關情況進行不定期跟蹤評級,評級結果將刊登於巨潮資訊網,敬請各位投資者關注。

在“16雛鷹01”、“16雛鷹02”的跟蹤評級期限內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將於本公司年度報告公佈後兩個月內完成該年度的定期跟蹤評級,併發布定期跟蹤評級結果及報告。

(3)截至報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三、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

1、報告期經營情況簡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業的披露要求

畜禽水產養殖業

公司需遵守《深圳證券交易所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1號——上市公司從事畜禽、水產養殖業務》的披露要求

1、公司經營養殖模式的具體內容

公司堅持以特有的“雛鷹模式”進行生豬養殖業務,由公司負責所有養殖場的土地租賃、合規性手續辦理;合作方主要負責養殖場建設、設備投資、協調農戶及日常維護、維修、糞汙處理等;農戶主要負責單個豬舍的精細化管理,生物資產的所有權歸公司所有。養殖過程中分階段、流程化飼養,分散養殖、統一管理,採用“六統一”的方式由公司統一管理,可有效管控風險。

該模式增加了各方與公司合作的深度和廣度,減少了公司在養殖板塊的固定資產的投入,提高養殖機械化程度,提升養殖效率。但是該模式由公司、合作方及農戶三方分工協作完成,各方在人員、技術對接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異性,存在一定的管理風險。公司從 2015 年下半年開始對養殖塊板逐步戰略轉型,報告期內養殖模式未發生重大變化。

2、報告期內,不存在對公司業務造成重大影響的重大疫病情況,也不存在對公司業務造成重大影響的自然災害情況。

2、報告期內主營業務是否存在重大變化

□ 是 √ 否

3、佔公司主營業務收入或主營業務利潤10%以上的產品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單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別關注的經營季節性或週期性特徵

□ 是 √ 否

5、報告期內營業收入、營業成本、歸屬於上市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總額或者構成較前一報告期發生重大變化的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6、面臨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7、涉及財務報告的相關事項

(1)與上年度財務報告相比,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和核算方法發生變化的情況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

本次會計差錯更正的原因及內容

(1)在2017年年度審計工作中,公司發現2016年公司下屬深圳澤賦農業產業投資基金有限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深圳澤賦”)子基金寧波梅山保稅港區澤賦協同股權投資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寧波協同”)未納入合併報表範圍。具體情況如下:

2016年8月,深圳澤賦、深圳澤賦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澤賦資本”)和浙銀匯地(杭州)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銀匯地”)以及浙銀協同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銀協同”)分別以12,800萬元、100萬元、14,600萬元、100萬元認繳出資,認繳比例分別為46.38%、0.36%、52.9%、0.36%。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併報表範圍》相關規定,控制是指投資方擁有對被投資方的權力,通過參與被投資方的相關活動而享有可變回報,並且有能力運用對被投資方的權力影響其回報金額。投資方在判斷是否擁有對被投資方的權力時,應當僅考慮與被投資方相關的實質性權利,包括自身所享有的實質性權利以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實質性權利。根據合夥協議約定,浙銀匯地為優先級有限合夥人,收取固定的收益,深圳澤賦為劣後級有限合夥(承擔合夥企業虧損),對寧波協同有實質性控制權,因此寧波協同實際被深圳澤賦所控制,故納入其合併報表範圍。

(2)在2017年年度審計工作中,公司發現2016年寧波協同對聯營企業的投資後續計量未以權益法進行核算(以成本法核算),具體情況如下:

2016年9月,寧波協同受讓鄭州宇通集團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劉清蘇持有的河南楓華種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南楓華”)4270萬股股票,合計佔河南楓華總股本的39.1%。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有關規定,投資方對聯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後續計量應採用權益法核算。投資方取得長期股權投資後,應當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淨損益和其他綜合收益的份額,分別確認投資收益和其他綜合收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投資方按照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享有的部分,相應減少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投資方對於被投資單位除淨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利潤分配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並計入所有者權益。

在發現上述事項後,公司及時就該相關事項核實確認,並與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了溝通和討論,力求客觀公正地從法律和會計角度評價該等事項對公司的影響。

(3)公司經與會計師事務所多次溝通,結合對協議文件分析以及《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根據專業機構的建議確認: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本期公司對上述事項進行了會計差錯更正。公司經綜合分析並依據上述調整事實認為,上述事項對公司歷史報表和數據產生影響,對公司目前和未來的業務經營和財務狀況並不會造成實質性不利影響。

按照《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公司依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上述公司歷史遺留的會計處理差錯問題及時予以糾正並予以如實披露。

前期差錯更正的會計處理及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鑑於上述事實情況,經公司與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深入的溝通和會計複核,對2017年年初及2016年同期數據進行了追溯調整,追溯調整情況見下表:

(1)對2017年年初資產負債表追溯調整明細如下:

單位:元

(2)對2016年同期利潤表追溯調整明細如下:

單位:元

(3)對2016年同期現金流量表追溯調整明細如下:

單位:元

(2)報告期內發生重大會計差錯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況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無重大會計差錯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況。

(3)與上年度財務報告相比,合併報表範圍發生變化的情況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1.合併範圍增加

單位:人民幣元

(4)對2018年1-3月經營業績的預計

□ 適用 √ 不適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