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吸睛」,滄州一車主竟在車身噴納粹標識

為“吸睛”,滄州一車主竟在車身噴納粹標識

車主已經將違法圖案擦掉了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法》相關規定,私家車不可擅自在車身上塗抹和張貼標誌,包括一些卡通標誌也不能隨便張貼。因為一旦塗上這些標誌會吸引道路上其他司機的注意力,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近日,滄州街頭出現了一輛“吸睛”的皮卡車,原因是車的後箱板處噴繪了納粹標誌,在標誌旁邊還噴繪了一個骷髏頭。另外,在該車駕駛室後側也噴上了一個看起來像熊面部的圖像,引起市民的側目。

滄州市交警支隊在接到市民反映後,立即組織警力,快速查找這輛車,並下發通知要求執勤民警對類似車輛嚴格甄別並依法從嚴查處。經查,該皮卡車是南皮人閆某名下的,於是滄州市交警支隊立即通知南皮交警大隊。

7月1日,南皮交警聯繫到了該車駕駛人閆某,告知其行為已經屬於違法行為,並要求駕駛人將車身上的所有圖案擦掉並予以告誡。

交警提示,日常生活中,單位的車輛在車身上寫有單位名稱和電話;私人的貨運車輛在車門處噴上車輛的總質量或是乘坐人數等,這都是可以的,其他的則不允許噴繪。按照《道路交通法》,“機動車噴繪、粘貼標識或者車體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交警可處以200元罰款不記分的處罰。”

駕駛人閆某認識到自己行為是錯誤的,表示會馬上將車輛恢復成原來的樣子,以後不會再犯類似錯誤。

■供圖/滄州交警微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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