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風雨後!通州一居民汽車被砸,面目全非!物業、保險互相推諉!

一場狂風暴雨後,停在小區裡的私家車被高空墜物砸中,受損嚴重,物業和保險公司互相踢皮球,到底由誰來擔責賠償?

這是通州居民蔡女士最近所面臨的一個難題。

飛來橫禍

私家車無辜被砸

物業迅速清走“證據”

“真是飛來橫禍!”

“聽說是51號樓下的一輛紅色的車,我心裡‘咯噔’一下,點開圖一看,天哪,就是我的車!”

暴風雨後!通州一居民汽車被砸,面目全非!物業、保險互相推諉!

蔡女士匆匆趕回小區,發現車頂嚴重變形、一側車頂縱杆缺失,車內的安全帶裝置也在劇烈撞擊下甩出,但是現場已被物業清理,看不出高空掉下來的到底是什麼。

據負責小區安全保衛的龍先生介紹,

自己當時正在暴雨中巡邏,聽說這邊掉東西把車砸了,趕緊跑過來,“說不清具體是什麼東西掉下來了,是木頭的,出於安全考慮,物業工作人員讓把現場清理了。”

事發時,正趕上對面芙蓉小學放學,幾位接孩子的家長目睹了當時的“驚魂一刻”。

暴風雨後!通州一居民汽車被砸,面目全非!物業、保險互相推諉!

蔡女士

暴風雨後!通州一居民汽車被砸,面目全非!物業、保險互相推諉!

“太嚇人了,大風把頂樓的圍欄還有一些透明的雨棚子刮下來,直接砸到車上!這還沒完,這些東西又被風颳到馬路對面小學這邊,沒有砸到人真是萬幸!”

路過的家長向蔡女士描述了當時的場景,還有人向她展示了當時拍下的照片。

暴風雨後!通州一居民汽車被砸,面目全非!物業、保險互相推諉!

蔡女士看了照片後,判斷砸在車頂的木架子是小區頂層遮雨棚的支撐柱。遮雨棚是小區自帶的,所以蔡女士認為,小區物業該對此負責。

“我是交了停車費的,在小區裡停車被砸,物業不能推脫責任。還有,我覺得他們清理現場太不應該了,如果不是路過的人給我看照片,我還矇在鼓裡。”

蔡女士有些氣憤。

一波三折

物業稱“自然災害”拒賠

出具證明卻又不蓋章

然而,物業卻告知,大風導致的高空墜物屬於“自然災害”,這是不可抗拒的,蔡女士應該用自己的車輛保險來修理汽車。

蔡女士無奈下撥打了保險公司的電話,工作人員趕來對現場進行了勘察。工作人員認為,這是物業的責任,一場短時暴雨並不屬於“不可抗力”的範疇,既然交了停車費,物業就有義務進行賠償。

假如蔡女士非要走保險的話,必須找物業開一份證明,證明車是在小區內受損,找不到致害人,物業不管賠償。有了這份證明,才有可能賠付。

“我愛人是律師,他認為,物業肯定是要承擔責任的,但我們工作都忙,不可能曠日持久地扯皮下去。現在最理想的處理方式是,用自己的保險修車,自負部分及來年保費上浮導致的損失,希望物業給予賠償。”蔡女士說,考慮到這些因素,她去找物業,希望開一份“證明”。

物業很爽快地表示配合,並很快出具一份證明,大致內容是,當天下午通州遭遇短時雷雨大風天氣,業主車輛被一個木架子砸到,致使車輛破損,砸車的木架子不知從何處刮過來,無法確定所屬人。

本小區物業購買的《公眾責任險》及《停車場責任險》中明確規定:自然災害引起的損壞不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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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物業卻遲遲不給這份證明蓋章,關於進一步賠償的事情也閃爍其詞。蔡女士三番兩次聯繫,卻再也沒有進一步的消息。“不行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由於證明沒拿到,保險定損等環節也沒法推進,蔡女士修不了車,只能乾著急。

律師說法

小區遮雨棚高空墜落

產權人管理者均有責任

夏律師認為,

法律中的不可抗力包括地震、颱風、洪水、海嘯等,一場暴風雨並不是“自然災害”,更不屬於“不可抗力”。小區遮雨棚高空墜落,無論是產權所有人還是管理者都負有責任、有賠償義務。

對於保險公司提出的“下策”,夏律師並不建議使用,因為這一行為有騙保嫌疑。該案致害方和責任主體是明確的,此類糾紛建議用訴訟方式解決。

— END —


《通州時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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