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舉考試的制度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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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古代的科舉制度起源於隋朝,一直延續到清朝末期,科舉制在我國一共持續了一千三百多年,旨在為國家選拔人才,使很多底層的人民能夠進入國家管理層,並且使讀書人能快速進入上層社會,從而施展自己的才華抱負。科舉制也打破了以前人們依靠門閥氏族當官的特殊方式,打破了世家大族對官場的壟斷。

一般情況下考試要經歷鄉試、會試、殿試。他們之間是層層遞進的關係,只有參加了鄉試成為舉人才有資格參見會試,而會試中會錄取前三百名,被稱作貢士,所有貢士有資格參加皇帝主持的殿試。

但是要參加鄉試之前您必須要有秀才的身份,在古代這個身份的得來極為不易,有些人終其一生也不能獲得一個秀才的身份,一方面秀才是一個讀書人進入仕途的起點,只有獲得秀才身份才能參加更高一級的鄉試,從而真正進入自己的仕途之旅,另一方面成為秀才在古代可以擁有不同於平民的特殊地位。秀才不用服徭役;秀才可以免費在官辦的縣學裡面讀書;秀才可以穿長衫;秀才也不用給當地官員行跪拜禮,僅需作揖即可。

要成為秀才需要參加童生考試,而童生考試,依次又需要縣試、府試、院試三級,院試合格者成為秀才。成為秀才參加鄉試,在省城舉行,三年一次,考中者稱為舉人,第一名就是我們熟知的解元。成為舉人可以參加會試,考中的成為貢士,第一名被稱為會元。最後就是這些貢士參加殿試,考中的被稱為進士,而進士的前三名就是大名鼎鼎的狀元、榜眼、探花。自此這些進士成為天子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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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制度,是中國古代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制度,因為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做科舉,對我國古代專制社會中後期的政治、經濟、教育、文化觀念和社會風尚有重大影響。

初立

在隋朝以前,我國的官吏選拔制度各代不同,但薦舉任官制一直佔據主流,漢朝的察舉制、魏晉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選拔官員的權力落入世家大族手中,形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局面。

隋朝建立後,隋文帝和隋煬帝相繼進行改革,廢除九品中正制,創建科舉考試,以考試的方法來選拔人才,將取士選拔官員的權力收歸中央。

隋朝的科舉考試還不成熟,是地方薦舉與中央考試的結合體,開皇七年(587)定製,開皇十八年(598)分科考試,此時僅設志行修謹、清平幹濟兩科。

隋煬帝即位後,增設至文才、武藝、品德、治能等方面十科,依然由文武五品官以上薦舉。同時還設立了進士科,用詩賦、試策進行考試,這是科舉制確立的重要標誌。

完善和發展

唐宋兩朝沿用並完善了科舉考試,使其制度化。

唐朝科舉分兩種:每年一次的常科和皇帝臨時舉行的制科。常科主要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等科,其中秀才科被唐高宗廢除,明法、明書、明算考的顯然不是治國之才,所以不被重視,因此明經和進士成為常科主要應試科目。

制科名目繁多,較常見的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博學宏詞、才堪經邦、武足安邊等科。不同的科難度和錄取情況大相徑庭,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之說。

唐朝已經出現比較正規的考試程序,考中者的去向安排也比較明確,逐漸形成制度。

唐朝科舉還有兩個大的變革,一是武則天於長安二年(702年)設立了武科考試,由兵部主考,選拔可為統帥者,進入軍隊統戰。二是武則天開創了殿試,相當於對考生們來一場面試。

宋朝科舉繼承唐朝,但更為完備。進士科進一步成為重中之重,並且殿試也成為常設,由皇帝親自考察這些考生。

宋朝在考試內容方面轉向以經義為主,考試規則進一步完善,極力保證公正閱卷以及防止舞弊。

強化和固定

明清科舉僅設進士一科,而且考試內容及形式完全固化。朝廷規定試卷應"代聖人之言",以程朱理學觀點指導作文,並且試卷只能用八股文體寫作,考試程序也更繁瑣,增加各級預考,形成縣試、府試、院試、鄉試、會試、殿試一環扣一環的考試順序,將學子扣在了考試裡。

從明朝中葉起,科舉地位日重,不是進士出身在朝廷上很難走遠。

武舉方面,明末崇禎四年(1631年)開始武科殿試,設武狀元。

八股文的思想固化弊端在明末已經暴露無疑,清初有大臣建議改革,但清統治者為推行文化專制主義,除了分滿人、漢人兩榜錄取以優待八旗子弟外,其餘照搬明朝。

消亡

清末我國遭逢五千年未有之變局,革新政治、發展科學文化已成必須,然而僵硬的科舉考試成為它的重大障礙。同樣,隨著舊式作戰方式和技能的過時,武科考試內容也已陳舊。

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武科考試正式廢止。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清廷下令"停科舉以廣學校",廢除了行之千年的科舉考試製度。


平沙趣說歷史

科舉制度從隋朝創立,唐朝開始正式實行,結束於清朝光緒年間,為歷代王朝選拔了無數優秀的人才,經歷了一千三百多年,一直緊緊伴隨著中華文明史。

科舉制度是指朝廷允許普通民眾自願向官府報名,然後經過分級分科考試,依照成績從中選取人才和授給官職的一種制度,由於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得名科舉。

一千多年來,科舉制度也隨著時代的發展逐步地改進和完善,但也有一些基本的制度是一直保留的。

正式的科舉考試分為三級:鄉試,會試,殿試。但在這之前還得先經過童試

童試

童試又分三級:縣試、府試和院試。參加考試的人,不論年齡大小,一律稱為“童生”,有的一直沒考過,鬚髮皆白了依然稱為童生。縣試由知縣主持,考期多半在每年的二月,參加考試的童生在報名時必須填寫姓名、籍貫和三代履歷。府試由知府主持,院試由朝廷派遣的“學政”(負責一省的教育官員)主持。院試合格,就稱為生員,也就是一般所叫的秀才

秀才也分三等,成績最好的稱“稟生”,可以免賦稅,還由政府按月發給糧食;二等的叫“增生”,不供給糧食,稟生”和“增生”都是有一定名額的;三等的是“附生”,即才入學的附學生員。成為了秀才這就具備了參加上一級考試也就是鄉試的資格。

鄉試

鄉試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舉行一次,又稱為大比。由於是在秋季舉行,所以又稱為秋闈。主考官由皇帝親自委派。考後發佈正、副榜,正榜所取的通稱舉人,其中第一名叫解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稱亞元。鄉試中舉,就可以成為“老爺”了。考中了舉人,可以做官(得看有沒空缺),也可以繼續參加會試。

會試

一般鄉試後的第二年在京城舉行,因在春季,故又稱春闈。考試由禮部官員主持,皇帝任命正、副總裁,各省的舉人皆可應考,一般錄取幾百名不等,統稱為貢士,第一名叫會元

殿試

科考的終極考試,由皇帝親自主持。參加殿試的是會試通過的貢士,取中後統稱為進士。殿試共分三甲錄取。第一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第一甲錄取三名,第一名俗稱狀元,第二名俗稱榜眼,第三名俗稱探花,合稱為三鼎甲。

考完宣佈名次後,所有進士都去出席由禮部舉辦的“瓊林宴”,到孔廟參拜孔子,而後由禮部將進士的名字刻碑立在國子監,稱為“進士題名碑”。殿試之後,除狀元、榜眼、探花三名可以直接授予官職外,其餘進士還要再進行一次朝考,朝廷綜合會試、殿試、朝考三項成績分別授予不同的官職。

考試內容

科舉考試的內容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主要測試的內容是經義,從《詩》《書》《禮》《易》《春秋》,五經裡選擇一定的題目來進行寫作。題目和寫作的方式都是有固定的格式的。


慣與長夜

謝問!科舉即是中國古代選拔官員的一種制度,它與學校培養官員制度等組成了古代選拔、舉薦官員制度,統稱"選舉制度"。選舉制度與世襲制度對立,主要途徑有九條:

(一)徵召:天子仰慕某人的才德,特地指名並聘禮至京。

(二)辟舉:漢代相府等機關的僚屬多自行任用,謂之"闢",所闢之人,均無資格限制,或任過高官或布衣均可,唯才是闢。

(三)薦舉:此途徑廣泛,官員對自己下屬只要深知其才,都可以薦舉為官。布衣也可薦舉能人,能人還可身薦。事實上布薦和自薦者很少。

(四)吏員升官:須先在衙門服役,由官員推薦而升為官員。但因時代不同有所差異。

(五)任子或稱蔭子:高級別官員或重大貢獻官員,其子中可由一人得到一個出身,或蔭為入監讀書等。是一種國家恩典。

(六)專業技術人員:有一技之長的如天文、曆法、醫術等可為專業官。起源很古老,《王制》::"凡執技以事上者,不貳事,不移官"。

(七)捐納:即出錢買官,古稱(此貝)選。漢景帝時即有規定實行捐納作官。以上七條途徑僅為選拔通常之才,得非常之才,則需下列二條途徑:

(八)學校:學校在夏代即出現,《孟子》:"夏曰校,教也。"另有"序",分東、西序。東序為大學,居王宮之東,培養貴族子弟。西序為小學,為平民之學。古代統稱為"成均",今韓國仍有此舊名。在殷商甲骨文中已出現。西周分為國學與小學。國學專供貴族子弟,鄉學分散各地,為平民學習之所。因區域大小分為庠、序、校三種。小學優異者可升入國學。後期又有私塾之學,孔子所辦即私塾一類。(餘略)

總之,古代學校教育為培養官員的一種途徑。

(九)科舉:科舉又分為(甲)鄉貢、(乙)制科。科舉制度起於隋,成熟於唐。宋代比較完善。明代開始進入鼎盛。隋打破九品中正法選官,以考試擇優選拔官員,雖然科舉制度較後世簡約,但總是大創舉之始。唐宋逐漸完善。

明、清科舉考試製度規定,為簡化文字,採用呂思勉示意圖和我2001年《編志手冊》中的簡表代替。

附明清科舉表





左說春秋

隋文帝在605年正式建立科舉考試製度。距今天1400年。隋朝建立科考制度之後,歷朝歷代都延續下來,直到1905年科舉考試製度廢除。

科考給朝廷帶來的好處很多。選拔官吏,籠絡知識分子。它能讓天下的士子抱著幾本書讀,而不去造反。有利於社會安定。

科考制度每個朝代都有區別,但大概都差不多。以下以清朝為例。

科舉考試分成兩大類,童子試和正試。童子試還分成,縣試、府試、院試三種。童子試過關之後才能考正試。正試還分為,鄉試、會試、殿試三種。

縣試,每年二月由縣令主持考試。四類人不能參加縣試,第一類,文藝工作者,當時叫戲子。第二類,罪犯。第三類,丁憂,父母死亡三年之內不能參加科考,百善孝為先。第四類,主考官的兒子。縣試的話就是縣令的兒子不能在本地參加科考。報名的時候要有保人,得有人證明你是良民百姓。保人最少5人,四個普通人,村裡人就行:另一個是至少有秀才資格的文人。縣試共考五場,第一二場都考八股文,第三場考詩和賦,第四五場考對於四書五經的理解。

府試,每年四月舉行。有知府主持。考試的內容和縣試一樣。不一樣的是,保人最少6人:四個村裡人和兩個秀才。

院試,由中央派來的學部官員主持。考兩場,第一場考八股文,考兩天。第二場還是考八股文,寫一首詩,考一天。所有的考試都要默寫一篇文章:聖諭廣訓,就是皇帝說過的最要緊的話,每年都得默寫下來。每次考試這是必考的,後面就不在說了。

院試考試合格的叫“生員”,俗稱秀才。有秀才資格就可以參加正試了。

鄉試,每年的八月開考,初九一場,十二一場,十五一場,共三場。初八晚上進考場,一人一屋,門上鎖。屋內有一煤油燈,一個人在裡邊吃喝拉撒三天(每場考完可回家,下一場考試的前一天晚上再回來)。有一小窗戶,飯就在這個小窗戶每天送進來。第一場考八股文七篇,第二場考一篇論文,第三場考實時測驗五道題。考中的叫舉人。第一名:解元。

會試,也叫春闈,每年春天開考。流程和規格和鄉試一樣。就是考試的具體題目不一樣。考中的叫貢生。第一名:會元。

殿試,由皇帝主持。內閣擬題,皇帝選題。除此之外,考試內容還包括測問,就是我問你答。每篇文章要在一千字以上。所有試卷都由皇帝親判。1761年之後,大臣判卷,前十名皇帝親判。最後由皇帝給這十人做出排名。之後,四月二十六發榜,榜單貼在皇宮牆外。前十名取一甲三名。第一名:狀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

如果鄉試、會試、殿試,都考中第一名,也就是說,解元會元狀元於一身,叫做連中三元。但是中國歷史上,連中三元的不超過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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