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两周年之际,为了进一步宣传《反家庭暴力法》,政和人民检察院青年干警们到南门小学开展《反家暴法》法律宣传活动。
![反家暴,我们与你同在!](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我院未检办联合青工委的干警们在南门小学门口设立了法律资询台,悬挂宣传标语,以“反家暴,倡和谐,促平安”为主题,宣讲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为广大家长和儿童答疑解惑,并结合发生在当地的真实案例,通过以案讲法,向学生及家长普及反家暴知识,呼吁全社会帮助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提升维权意识。
睁开眼,阳光和你都在~
睁开眼,阳光和你都在~
睁开眼,阳光和你都在~
睁开眼,阳光和你都在~
普法活动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大家纷纷前来向检察干警们咨询,检察干警拿出准备好的反家暴宣传资料,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详细解读《反家暴法》。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让群众们进一步了解了反家庭暴力的相关法律知识,特别是为广大妇女群体们增强了自尊自强意识,提高了预防家暴以及在家暴中如何自保的能力,也为构建和谐平安社区贡献了一份力量。
那么,关于《反家庭暴力法》,让我们带大家回顾一下不得不知的要点吧!
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该法共分为六章, 对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对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老人,要求给予特殊保护。
亮点一
◆恋爱同居、前配偶暴力及精神暴力入法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亮点二
◆强制报告制度出台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亮点三
◆告诫书可作家暴证据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亮点四
◆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亮点五
◆庇护制度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图文:赖传玉、范美珍
校对:郑翔
反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我们倡议:知法用法,争做表率!
閱讀更多 政和縣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