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攻堅|陽山法院百里外成功執結工傷賠償案

“多謝法院執結我的案件,不辭勞累百里外執行,使我壓在心裡幾年的‘大石’放了下來”。近日,拿到賠償款的肖某激動的拉著執行人員的手。

案情回顧

2013年11月,肖某在某廠的車間巡查過程中,發現了一臺機器故障,作為維修人員,肖某便對故障的機器進行維修。在此過程中,左手不慎被捲入機器內造成左臂重傷被截肢的工傷事故。經鑑定為三級傷殘。

2015年3月,陽山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判由某廠賠償66萬多元給肖某。裁決後,某廠未按期履行義務。肖某遂向陽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立案後,執行人員通過溝通、做思想工作、扣劃等方式,兩年多內斷斷續續執行賠償款約47萬元。

之後,該廠的負責人“玩起了失蹤”,而且廠的生產也不正常,銀行的賬戶餘額也僅有數百元,肖某也無法提供該廠負責人的下落和可供執行的財產。為此,肖某常在執行人員面前唉聲嘆氣。執行人員一邊安撫肖某,一邊努力打聽該廠負責人的下落。

執行過程

通過多方打探,執行人員查到了該廠負責人在珠海市居住。執行人員立即向院領導彙報,院領導指示執行人員務必窮盡一切措施執結此案。執行人員驅車到百里外的珠海並找到被執行人,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後果,且耐心細緻地做其思想工作,但未果。執行人員立即作出司法拘留的決定,見執行人員“動真格”,被執行人家人見此情況,要求法院對被執行人不作拘留,並答應做其工作促其履行義務。經過其家人及執行人員的再次勸導和思想工作,被執行人終於主動繳納了剩餘賠償款20多萬元。

至此,此宗歷經了3年多的執行賠償案終於圓滿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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