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对买房影响多大?

个税起征点将从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并首次增加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房贷利息抵税政策早在1998年便在上海、天津进行过试验,从政策效果看,在当时对商品房销售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个税改革,对买房影响多大?


上海

上海曾在1998年实行过,方案可抵扣税基较广,采取先征后退的方式,该政策要点是:

1)期限:凡在1998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购房;

2)对象:在本市购买或者差价换购商品住宅并在本市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必须是商品住宅产权证的法定拥有人,且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相一致;

3)抵扣税基相对较广:购房者可抵扣计征税基的征税项目包括:工资薪金;采用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不包括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和对私营企业投资者带征的股息、红利所得)。

4)抵税操作方式:抵扣采用“先征后退”的办法,购房者在购房行为确立后,应向征收税务机关申请单独开具个人所得税缴款书据以退税。

天津

天津也在1998年实行过,方案仅住房公积金利息可抵个税、可抵税基较小:1998年8月11日,天津发布《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具体条款包括:

1)抵扣范围限定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仅限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及其他形式的住房贷款(如按揭贷款)本金和利息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

2)抵扣税基相对较小:可从每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平均节税额为原纳税额的15-25%;

3)夫妻双方仅一方受益:如果夫妻双方共同选择公积金贷款,那么只有主贷方可以享受该项优惠。

除了基本生活成本,不同个人和家庭面临不一样的成本支出。在提高起征点的基础上,再增加专项附加扣除,此次个税减负的含金量无疑更高。近年来购房租房成本的大幅上扬,专项附加扣除能更有针对性地减轻居民负担。标准扣除与专项扣除均有利于降低税负,世界上一些国家只允许扣除两者之一,有的国家只能从中选择较高金额的一项进行扣除。

而我国此次税改十分利好,是两项均允许扣除,没有专项支出的也可以通过基本扣除5000元实现减税,有专项扣除的是在5000元的基础上累计扣除,充分体现出税改关注民生的导向。此次我国税改涉及的医疗、教育、住房均为老百姓普遍承担的生活成本,因此税改也具有一定的普惠性质。

对未来楼市有何影响?

从收入、贷款额、贷款期限三个维度测算利息减免的效果,若利息全额抵扣,所有购房者都受益,但更利于收入较高人群置业:

以一套总价500万的房子为例,贷款350万的情况下,月收入为上海平均水平7132元/月的居民,月供18575元,每月房贷利息可抵扣节税108元;月收入为4万的居民,月供相同,每月房贷利息可抵扣节税2213元;月收入为10万的居民,月供相同,每月房贷利息可抵扣节税3984元。

业内人士认为,房贷利息和房租抵扣个税,有助于降低住房消费的成本,利好购房和租房,但不会导致房价和租金大涨。

个税方案中提及的住房贷款利息或可以抵扣的规定,对于中等收入以上的人群将会是个极大的利好,通过抵扣可以有效减少房贷利息支出对于实际收入的影响,也会促使一部分人群加速买房的行为。

个税改革,对买房影响多大?


但此次个税改革是建立在国家楼市调控政策之上的,房贷利息的扣除是有标准的,不可能针对所有房贷,最可能的是只针对个人或家庭的一套自住型住房。个税改革方案只是降低了购房成本,但是否刺激买房一看市场供应,二看价格,三看国家调控政策的执行情况。造成房价的大涨或者是楼市大热的可能性不大。

而个税方案对于租房市场的影响是长远的,通过租金的专项扣除可以多渠道保障租赁人群的自身权益,有利推动和引导更多人认可“租房也是安居”居住理念,让更多人选择租房居住,但对于租金本身影响不大,租金本身更多是受供求关系以及房价因素、地理区位、装修标准、配套完备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

有意见认为,个税抵扣房贷利息和房租的做法只能惠及部分人群,对于没有房贷或房租的群体来说,无法享受此类优惠政策,会造成新的不公平。

我们要清楚认识的一点是,任何政策的出台都不会存在绝对公平,所有的公平都是相对的。房贷利息和房租的专项扣除相比以往的“一刀切”,更好地兼顾不同地区、不同人群收入差异性,较之前已是大大提升灵活性,是利远大于弊,也是更为公平的做法。

而此次个税改革,虽然不是针对房地产,但这或许是整体房地产税制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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