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法院: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 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

保靖法院: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 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

保靖法院: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 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
保靖法院: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 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

案情回顾

2016年7月25日,法院结合案件实际,依法认定原告田某总损失为15424元(含医疗费、务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被告彭某、张某对原告损伤应承担主要责任(60%),原告田某承担次要责任(40%),依法判决被告彭某、张某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田某经济损失9260.4元。且判决书明确“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程序

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彭某、张某并没有履行法律所确定赔偿义务,也没有申请上诉。案件随后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向被执行人彭某、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由于被执行人彭某、张某性格极端且行为泼辣,多次用其3岁的小孙子威胁、阻碍法官执行,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工商、国土等均未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于2016年12月20日终结该案本次执行程序。

2018年4月18日经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本院于当日恢复对该案的执行,本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恢复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并且态度恶劣,该院通过银行查控,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彭某银行存款2950元,尚欠6491.4元。

7月11日上午9点,该院执行法官确定被执行人彭某、田某在保靖县迁陵镇花井村某组家中,随即带领法警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一同驱车前往现场,电视台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执行现场

来到彭某、田某家中,拉上警戒线,法官遂告知被执行人彭某,希望其在10分钟之内能主动履行法律文书上所确定的偿还义务,10分钟之后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我没钱,你们要怎样都随便!”被执行人彭某态度依然强硬,并以法院判决不公、家庭经济困难为由,坚决不履行法定义务。

执行法官苦口婆心、释法说理,告知彭某如其真认为法院判决不公,可走合法程序进行维权,自收到判决书15日内可提起上诉,现在也可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但不能暴力抗法,现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希望其积极配合法院依法执行。还向其郑重表态如法院案件判决确有问题,该院一定予以纠正,执行款一并退还,对于其反映的家庭困难问题,可依法向该院申请司法救助。不料,被执行人彭某却并不领情,竟开始耍泼随意辱骂法官。

10分钟后,法官依法向两被执行人宣读了执行现场纪律、搜查令,开始依法对其房屋进行搜查。随后触目惊心的一幕突然发生,被执行人张某跑进房间抢夺衣物,阻止法官搜查,被法警拉开后便疯狂的用头往墙上撞,企图通过自残规避执行,为防止其受伤法警迅速将其控制,但张某不依不饶,故意倒在地上用尽全力挣扎,多次企图用身体撞击地面、桌子等硬物,执行现场十分紧张,该院法警只得紧紧抱住张某双腿和双手防止其自残,僵持时间长达1个小时左右,成功的阻止了张某的自残行为,而执行法警汗流浃背,一名女警在保护张某免受自残伤害中手背多处擦伤。

另一边,被执行人王某再次拿小孩威胁套路执行法官,他将自己5岁的孙子紧紧抱起,不停辱骂谩骂法官及工作人员。还谎称其妻张某患有心脏病,法官叫来救护车后,医生通过检查,其妻张某血压、心率均正常。过程中,执行工作的每一个人都高度警惕,随时做好预防突发状况的准备,搜索组在房屋中仔细查找,查获人民币1300元,银行卡5张。

由于被执行人张某、王某思维极度固化、性格极端偏激,执行法官考虑到小孩的安全性及无人照顾问题,并没有对张某、王某处以拘留惩戒。但该案执行法官表示,执行工作永远在路上,“钉子案”“骨头案”无论多难,该院会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攻坚

通过这次见证执行,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执行工作艰辛不易,将加大宣扬力度,引导群众理解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今后我们将在更多的案件中把代表委员们“请进来”,尤其在典型案件执行工作中,一方面确保执行公开透明,以免造成群众及当事人误解,另一方面通过耳闻目睹,将法院执行工作、法治精神、守信意识传递到基层,引导群众正确区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为全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的氛围。”该院执行局局长黄友军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文章出处:办公室、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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