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水价格调整 居民用自来水是否适用免税规定?

居民生活用水(demand in households)指的是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用的水,包括饮用、洗涤、冲厕、洗澡等。居民生活用水的供应量和质量,反映了这一地区城市发展水平、卫生状况和当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水平。居民生活用水的标准由建设部发布,是国家标准。

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意见》指出,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建立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将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不低于成本水平,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

意见还指出,要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同时,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居民用水价格调整 居民用自来水是否适用免税规定?

居民用自来水是否适用免税规定?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来水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14号规定:“根据国务院决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比照对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和部分建材等商品的征税规定,可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可以按以上简易征收率计征增值税,也可不按简易办法而按有关对一般纳税人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上列货物所选择的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办法至少3年内不得变更。

水厂的是6%,但企业收到的发票应该是自来水公司的,而自来水公司的税率,有一个选择,可以选择6%,也可以选择13%,但选择6%的,不能抵扣从水厂取得的增票的进项税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