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信访系统扎实有序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

2017年,全州信访系统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扎实有序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和省群工中心(信访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的通知》精神,坚持树立法治导向,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二是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做到职能职责清、责任主体清,彻底转变诉访不愿分、不想分的思想观念。三是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按照省群工中心(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的通知》、《贵州省信访局关于印发〈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下发了《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州直各职能部门、各县市(新区)参照国家信访局编印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汇编》和省公布的法定途径清单,研究制定本系统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的实施方案。出台《黔西南州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依法分类处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实现行政机关《行政处理决定书》逐步代替《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逐步代替信访复查复核;司法终结逐步代替信访终结。州、县两级信访工作机构及同级政府有关行政机关成立了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本级本部门依法分类处理工作快速、稳步、规范、有效开展。在依法分类处理工作中,州、县两级信访部门主要负责“转”,有权处理机关主要负责“分”。州级层面明确州人社局、州民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州环保局、州卫计委6个单位为州直试点单位。州委群工部(州信访局、州群工中心)负责做好试点单位的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对口做好下级信访部门、其他州直单位的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凡是依法分类处理的信访事项,在信访综合业务系统上全部规范录入、办结。各县市(新区)参照省、州的做法,明确试点单位,以点带面推动开展。

通过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成效明显,各级各有关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升,信访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逐步扭转了信访不信法的工作局面,赴省进京访总量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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