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還錢?這三種情況不用還錢

中國有句古話叫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甚至還有自己還不完,兒子,孫子接著還的事情。但是你知道嗎,有些債務是不需要還的。最近國家為了整頓高利貸市場,作出了幾項新規定,而其中的幾條竟然清楚的寫明瞭欠錢可以不還,那麼究竟是什麼樣的錢國家都說不用還呢?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1、超過法定利率規定的

高利貸雖然現在已經漸漸合法了,但是我國法律還是明確地規定了高利貸的利率範圍。法律規定,民間借貸年利率超過36%以上的為無效,也就是說,如果你借了高利貸,最高只要還36%的年利率,高於這部分的利息因為不受到法律保護,所以這部分利息雖然在道理上應該還,但是由於在法律上得不到承認,即使是簽了合同也是屬於無效約定。

欠債還錢?這三種情況不用還錢

2、出借人知道借款人借錢是為了做違法活動的

如果借款的人是用這筆借來的錢去做違法活動的,如非法賭博、非法集資、販賣毒品等等,同時借給他的人也知道這個情況,那麼這筆借貸是不受到法律保護的。而且出借人借這筆錢還可能會受到法律處罰,所以大家一定記住不要借錢給這種人。

3、被迫形成借貸關係的

現在借高利貸有的人是不知情被套進來的,如身份證被冒用。還有出借人用詐騙、脅迫的手段逼著他人借貸的,如被綁架後寫的欠條。這樣的借貸關係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就有規定,如果出借人是在對方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形成借貸關係,那麼這筆借款就是無效的,也就是說這筆錢就不用還了。

欠債還錢?這三種情況不用還錢

看了以上三種情況,你有沒有什麼收穫呢?對此,你有什麼想法呢?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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