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我国收入分配格局和企业负担问题辨析(上)

(本文发表于《经济学动态》2018年第3期)

贾康:我国收入分配格局和企业负担问题辨析(上)

内容提要:本文考察现阶段中国收入分配的基本格局,通过对主流且有影响的一些观点的比较分析,强调与制度供给有效性不足密切相关的非规范性、非公正性等收入差距过大问题,才是当代中国正确处理收入分配问题所需解决的核心与要害问题之所在,并分析了培育壮大中产阶层所面临的特定挑战,具体讨论了与收入分配相关的企业负担的全景图及其如何降低之道,以及中国“减税”与“增税”必须配套改革的问题。

关键词:收入分配中等收入阶层企业负担直接税

中国的收入分配格局及其相关制度机制如何优化,是经济社会转轨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现实问题。本文首先考察现阶段中国收入分配的基本格局及其中的关键问题,随后分析培育壮大中等收入阶层所面临的特定挑战,并讨论与收入分配相关的中国企业负担这一热点问题。

一、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中内含非规范性和非公正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收入分配总体格局发生了一系列演变。2000-2014年间,居民收入与人均GDP增速之比,经历了先走低、后抬高的过程,前面8年(2000-2008年),我国人均GDP实际年均增长率为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年均增长率为9.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实际年均增长率为6.4%,均低于经济增长速度,但后面6年(2008-2014年),人均GDP的实际年均增长率为8.1%,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实际年均增长率,分别为8.2%和10%,都超过了经济增幅。可知,居民家庭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占比在经历了下降过程之后,又转为上升过程(刘伟、蔡志洲,2016)。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可计算出2000-2014年间,我国政府、企业、居民三部门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与再次分配中的占比情况(分别见表1和2)。可见,居民收入所占比重在经历下降过程后走过2008年的低点而有所回升,但总体上在此期间下降了6个百分点左右。这种“蛋糕三分情况”的变化曾一度成为多方关注与讨论的热点,且认为与我国消费率偏低等现象密切相关。白重恩、钱震杰(2009)的相关研究测算了这个“比重走低”问题,研究指出考虑到工业部门的劳动收入份额在1978-1994年间持续上升,实际上与国有部门的劳动收入份额上升密切相关,因此,1998年以来国有企业改制带来的劳动收入份额下降,与其说是一个突发现象,不如说是积蓄已久的力量释放。

但根据王小鲁(2007)的研究,我国国民收入分配中存在巨额的灰色收入未能反映在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中,属于隐性收入。在2008年,约为4.6万亿元的总规模。根据他2012年的又一轮估算,2011年我国灰色收入总规模为6.2万亿元,相当于GDP的12.2%,而且这种隐性收入的分布是极不均衡的:这块收入中的63%集中在前10%的高收入家庭,80%集中在前20%的高收入家庭(王小鲁,2012)。

表1 2000-2014年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

贾康:我国收入分配格局和企业负担问题辨析(上)

资料来源:2008、2013年经济普查修订的资金流量表。

表2 2000-2014年国民收入再次分配格局

贾康:我国收入分配格局和企业负担问题辨析(上)

资料来源:2008、2013年经济普查修订的资金流量表。

根据王小鲁的观点,考虑灰色收入这一巨额的影响成分后,居民收入占比可能不是下降的,还有可能有所上升。到底如何,自然会有见仁见智的讨论,但限于种种条件制约,各种观点的量化结果均不可能十分精确。但应当看到,王小鲁这一研究结果的独特价值却是无可否认的,即把实际生活中人们早已可感受到的非规范收入问题,纳入严肃的学术研究框架,得出其规模巨大的一种量化分析结果——具体量值上的难以精确,并不能否定问题性质上的重大现实意义,即我们不应局限于统计局的官方数字认识中国收入分配问题,也不宜局限于居民部门所占比重的下降问题,特别是应深入探究“隐性灰色收入”问题背后的收入分配结构问题,即收入差距、财产差距问题,收入分配的公正性、规范性问题,以及与之相关的深层次制度性成因。

关于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结构视角的“收入差距过大”问题,早已引起各方关注。以官方给出的基尼系数的数据衡量,2008年达到历史记录最高值的0.491,以后逐渐走低,但2016年仍在0.46以上,属于过高状态。而非官方研究群体对于中国基尼系数的测算结果,往往明显高于官方数值,如西南财大甘犁团队的研究结论,是高达0.61。与之相随,居民财产分布的基尼系数更高,北京大学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形成的《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5》基于全国25个省市160个区县14960个家庭的基线样本,得出的结果是全国居民家庭财产基尼系数已从1995年的0.45扩大为2012年的0.73,顶端1%的家庭占有全国约1/3的财产,底端25%的家庭拥有总量仅在1%左右(参见表3)。

表3 各类来源基尼系数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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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把王小鲁估算的5~6万亿元规模的不规范灰色收入考虑在内,我国居民部门所得在这些年间并非是减少份额,而且很可能其份额还会有所增加,只是关于具体增加了多少的认定,的确成为一个棘手的难题,无法形成权威解释。然而,我们依据常识和相关指标的逻辑关系,应可知王小鲁所指称的隐性收入,一部分会是在财务与统计信息中“偷梁换柱”地从非居民部门转到居民部门内的,这一块只影响“蛋糕”的切分结构,不影响我国GDP的总量,另一部分却会是以“坐支方式”不进入财务与统计信息的,于是合乎逻辑地说,这一块应是以做“加法”的因素影响我国GDP的总量,即构成使“蛋糕”增大的贡献因子。但实际上,这个“加法”也肯定将难以为官方统计部门所接受。我们愿意在此特别强调的是,在种种制约条件下,依王小鲁的研究成果而量化地调升中国GDP的总规模,虽然可以认为不具备可操作性,但在中国GDP内部结构视角上,适当调升居民部门份额,却显然是合理的、必要的。至于调升多少,确实也难以精确论定,但至少,这个审视已显著冲淡了关注“居民所得比重下降”问题的必要性,而启示我们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中国国民收入分配的真问题——不规范、不公正、差距悬殊上来,特别是应循着改革逻辑深刻认识其所关联的深层制度性成因,进而探求有效对策。

“收入分配差距是中国经济最大的不平衡”。这种收入分配差距中内含的非规范性、非公正性,与现实生活中主要源于制度供给有效性不足而发生的不正之风、贪污腐败、权钱交易、化公为私、国资流失、巧取豪夺等等实为一体,弊病性质最为严重,事关人民的基本福祉、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当代中国正确处理收入分配所需解决的核心与要害问题之所在。

(未完待续)


贾 康 介 绍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导,中国财政学会顾问,中国财政学会PPP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专家委员会成员,北京市等多地人民政府咨询委员,北京大学等多家高校特聘教授。1995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7年被评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层次学术带头人。曾受多位中央领导同志邀请座谈经济工作(被媒体称之为“中南海问策”)。担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财税体制改革”专题讲解人之一。孙冶方经济学奖、黄达—蒙代尔经济学奖和中国软科学大奖获得者。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曾长期担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1988年曾入选亨氏基金项目,到美国匹兹堡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年。2013年,主编《新供给:经济学理论的中国创新》,发起成立“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和“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任首任院长、首任秘书长),2015年-2016年与苏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给经济学》专著、《供给侧改革:新供给简明读本》、以及《中国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获评中国图书评论学会和央视的“2016年度中国好书”),2016年出版的《供给侧改革十讲》被中组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图书馆评为全国精品教材。2017年领衔出版《中国住房制度与房地产税改革》、《新供给:创新发展,攻坚突破》、《构建现代治理基础:中国财税体制改革40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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