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财政与国家治理(二)

贾康:财政与国家治理(二)

三、财政与国家治理的关系:财政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前面说到的财政这种社会集中性质的分配,是要配置公共资源,可放在社会生活的基础即资源配置构成的经济生活这个全景图中。关于经济生活的资源配置,有了过去已形成和还在发展的经济学,这也是各位都必须学习的学科。经济学作为对经济生活的一种理论阐释,研究的是必定有稀缺性特征的资源配置怎么优化。有限资源,即不可能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这些资源,什么样的配置算是优化?经济学有很多讨论,这个资源配置优化的过程中,带来的就是社会成员的福祉,福利经济学视角所说的社会总福利水平高和低的区别,越优化,社会总福利水平越高,社会成员的满意度、幸福感越高。既然这里面财政所处理的分配,是公共资源的配置,相对应的社会产品的一部分,成为集中在权力中心手里的公共资源,那么这个公共资源的配置和它的优化,是必然要影响、拉动、辐射和结合整个资源配置和它的优化的,这就把我们的认识自然而然连接到资源配置优化里财政不可否定的、也无法替代的独特作用上。

基于这样一个理解,财政是以公共资源配置优化来带动整个社会经济资源配置优化和社会生活中的福祉水平的提高,也就是总体而言使人类社会可以更和谐、更合乎意愿地形成带来幸福感的有效供给,那么,在理论上说财政学到底和经济学是什么关系?这是多年讨论不休的一个问题。依我的理解,财政学实际上是从经济学生发而来,经济学经典文献亚当·斯密的《国富论》里面的第五部分,就在展开关于财政学的认识框架,讨论了政府钱从哪里来的问题——税收,也讨论了当时已有跟市场对接的公债——这也是筹集政府收入的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辅助形式。其中,还讨论了这些收入怎么用于支出:首先是服从于他理解的国家守夜人职能——在自由资本主义时代,认为国家的职能不能太多,但又不可或缺,要维持社会的基本秩序运用法律,保障社会生活里的安全。这些是自然而然在经济学里生发出来的《国富论》第五部分。经济学这样诞生出来以后,现在生活里大家感受到,把财政学局限于经济学不够了,还必须结合其他一些我们现在已经分门别类确认的学科,比如政治学,是不是要一起结合?这自然而然:社会集中的公权力的主体,是各级政权,对政权活动的理论上的考察和分析就是政治学的任务。政治生活里主体的行为和我们讨论的经济主体行为在实际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是结合为一体的,实际上,英文开始对经济学的表述叫“Political Economy”,不是后来我们所常说的“economics”。这就是说,一开始人们讨论财政的时候,自然而然是把公权主体和非公权的市场主体的活动构成研究对象而合为一体,称为“政治经济学”。为什么到后来大家更愿意称为“economics”呢,是否可以这么解释:经济学方面越来越可以正面讨论的政治学中假定的一些公理性的东西,大家觉得已经约定俗成了,可以不再专门强调了,现实中人们也往往倾向于与政治“撇清”。我记得改革开放初期,在我上大学的学习过程中,我们集体向校方提出要求,把那时候我们所在的北京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系,改名为经济学系,即要把“政治”两个字去掉。为什么呢?实话实说,就是刚经过文化大革命以后,大家对政治非常厌烦,社会上一听政治经济学,就以为你们学的是整天斗来斗去整人的那套东西,而学习后应对接的是政工岗位。所以我们强烈要求政治经济学系改名为“经济学系”,学校也就接受了。当时那个氛围里,学校领导也比较开明,我班上的学生们中,最大的年纪三十一二,最小的年纪十八九,十年攒下的人在一起,当时有这种能动性,就把于社会上很容易引起厌恶情绪的“政治”两个字去掉了。但是回到学理上来说,其实财政学一定是要放在政治经济学的理解之下来把握的,它和政治学的结合是天经地义的。除了政治视角的内容之外,社会学肯定是要和财政学结合的。我也专门问过一些社会学研究者——我说我们研究收入分配,你们也研究收入分配,我们经济学涉及人口问题,你们也研究人口问题,这个社会学到底跟经济学有什么区别?我也注意到你们社会学者还要研究现在实际生活里社会底层的一些什么特殊情况,比如人大的一个社会学领域的潘教授,专门到珠三角东莞一带去调查了洗头房小姐,研究她们的生活境况,那是我们一般经济学研究者想不到研究的事儿,但社会学学者可以重点研究。两个学科显然是有重合的部分,也有区别的部分。然而我听到社会学研究者他们的说法:社会学其实最主要的标志不在于研究什么,社会里所有事情都可以研究,最主要的标志是称自己为社会学研究者的,有他们的方法,一定要做“田野调查”,实际调查。我说我们经济学也做调查,他们说社会学的调查比你们的严格得多,身临其境,大样本,有很多方法论上的规矩。我们一般经济学研究者不像他们那样在方法上特别计较,可能就是这个区别——这是我的理解,不一定准确。但无论如何,社会学跟财政学的结合是不可避免的。

还有其他的:法学显然是要与之结合的,财政是各级政权所做的分配,政权要依法来行政,不研究法学是不可想象的。又比如具体到咱们财政要讲满足民众的需要,基本民生里有咱们所说的医疗、教育,那么对不起,教育学、卫生学的研究内容可能要涉及。如果你聚焦到这样特殊的领域里,就有所谓教育财政学之说,是不是还有卫生财政学之说。显然,我们这个财政学跟国家治理的关系,在学科的这种重合、交叉方面,是有非常明显特征的,财政学一定是一个涉及多门类学科的综合性学科。我们可以说,这个学科是生发于经济学的,现在教育部是把财政学放在经济学下面作为一个二级学科,但我们可不要局限于财政学就是经济学下面的二级学科这个视野,我们自己心里要有数:财政学实际是一个比一般意义的经济学更开阔得多的综合学科。

实际生活中间,关于财政的意义和作用,可援引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表述的一句话,它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本来还有一句话,“是全面改革的重要支撑”,后面那句话最后在成文的时候去掉了,对整体的含义来说没有太大的改变,因为国家治理当然包括全面改革,它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包括对改革的支撑。中国官方的文件里,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把财政表述到这么高的重要性上。实话实说,当时也听说有其他部门的同志不服气,但依我说,在学理上讲,三中全会的这个表述是严谨的。为什么严谨?前面那套分析实际上是认为它在整个国家的经济社会生活方面,是全面渗透的,必定作用是“全域”的它所做的公共资源的配置一定会影响、牵动、辐射、结合方方面面。所以,做了几十年的财政研究后我的体会,就是人们总在说把财政研究好,必须跳出财政看财政——什么意思?就是财政外面的东西,你碰到什么都必须对它研究,而且要争取研究透,如果在这方面有不懈努力的话,经过多少年的积累,就可能带来最后可以把这些事情打通、融汇在一起的这样一个知识架构,并在其中更好地认识财政。我自认为在这些年,是努力于这方面做出这种打通尝试的。在读硕士研究生期间,我就很注意看人大复印资料里面金融专业、金融类型的那些文章,一开始看不太懂,我也要硬着头皮往下读,越读越觉得有意思,等到看了黄达老师写的80年代中期就出版的《财政金融综合平衡导论》,我就十分佩服——黄达老师是非常严谨地把大家所说的财政金融两个领域打通在一起,做了一个综合平衡概念之下的通盘阐释。虽然现在可能各位同学很少接触综合平衡这个概念,但实际上这个综合平衡跟西方所说的宏观调控内在的道理是一致的,只不过我们现在新供给经济学指出,西方讲的宏观调控更多注重总量方面,而我们现在所说的新供给的视野之下,更强调了结构方面,其实也是要处理一个综合平衡里把总量和结构结合的问题。按这样一个理解——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我们可以再进一步说一说两大政策——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显然都非常重要,他们相互比较,共同的地方可以举出若干条,但他们不同的地方在哪儿?我们是不是就可以在总量的侧重和结构的侧重这两方面首先作出区别:货币政策总体来说必然是一个总量政策,它解决的问题是整个经济生活中的流动性的适度、合意,调节的手段就是掌握最根本的货币供应量指标来调节银根的松紧。而财政,就必然要有区别对待,要有结构优化这方面的使命和努力,等等。这方面还有一个重要的区别:货币政策总体来说是在经济领域里起作用,而财政政策一定是超越经济领域而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起作用。这不是很重要的一个差异吗?说起来我们搞市场经济、间接调控,货币政策、财政政策都非常重要,过去也专门讨论过大财政小银行还是大银行小财政,后来我们中青年的说法,是要跳出这种“孰大孰小”的认识局限,还是要放到服务全局的角度来通盘理解这两大政策各自的功能、他们的异同,怎么样合理的协调,各尽其责。在各尽其责里,货币政策的职责主要就是涵盖于经济概念之下,不可能超越经济。你想货币政策它能影响经济范畴之外其他的什么生活呢?总体来说,货币政策直接可以由所作为的一个边界,就是经济。但到了财政政策,绝对不限于经济生活,扶助社会上的弱势群体,社会救济,还有经济色彩,再进一步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那就更多的是对应于法律,是整个社会的法治环境,财政必须在这方面提供物质基础,使我们的公检法、使这个国家政权机器的功能,能够得到物质条件的支持而发挥出来。到了国防,那是军事,财政是国防最主要的物质资料的来源,要用公共资金支撑着国防所需的各种物质条件的形成。诸如此类我举的这方面的例子,是让大家在思考中可以看到财政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反过来更可以理解为什么到了“60条”里,说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没有说货币金融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呢?我们可以这么想:如果后面那句话,带出来学术上明显不够严谨的问题,而前面这句话,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十分严谨,没有问题。这不是说我们在财政研究领域里工作,就故意想夸大财政的功能和作用,我们也不能存在这样的动机,但是从学术的分析来说,实实在在应该说清楚财政的这种特点。

四、从全局、长远看基本认识框架

再往下,就要说一下从“现代国家治理”,要联系到一系列中央大政方针层面已经明确的基本概念。我觉得已经很清晰地形成了这样一个链条:对“现代国家治理”前面我发了很多议论,它为什么有别于管理,它有什么制度安排、创新方面的要求和内在的新意;跟着的,就是《60条》里特别强调的必须打造“现代市场体系”。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经过几十年探索,小平南巡以后才终于一锤定音,成为我们经济社会转轨的目标模式(我们现在还不能说已经实现了这样一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追求,我们还在进一步完善发展这个市场经济体制)。这个现代市场体系怎么把握它的重点,60条里特别强调了市场必须发挥“决定性作用”。这一认识得来,是非常不容易的:在改革开放初期,关于计划和市场的关系,政府和企业这种市场主体的关系,有反复讨论,到了小平南巡的时候,终于以他一言九鼎的影响力,说清楚了计划和市场都不是根本制度层面的问题,而是运行机制层面的问题,不要在计划和市场概念上贴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标签,资本主义也有计划,社会主义也要运用市场,也要搞市场经济。而当时由于种种主客观限制,在这个思想突破之后,中央文件里的表述还只能说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的是“基础性作用”。这一认识已指导我们大大地打开了让市场机制生长的空间,但毕竟没有说到位;到了“60条”,真正把汉语语境里市场经济、市场机制的作用说到位了,说它是“决定性的”。那时候总书记还专门有另外一个关于十八届三中全会60条文件的书面说明,里面有很长的一段专门讲为什么要表述为决定性作用,核心的意思就是说,这样表述才有利于我们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个改革的核心问题,才有利于真正地去推进攻坚克难的全面配套改革。

现在在市场决定性作用方面,实际上还有丰富和深化相关认识的必要性。比如决定性不能理解为市场在所有场合、所有的发展阶段、所有的事情上决定一切。总体的市场决定性作用,已经决定了政府在资源配置全局而言,充其量是辅助性的作用,所以,紧跟着的要求“政府更好发挥作用”不能认为政府能在资源配资全局唱主角;但反过来讲,在一些特定的领域、特定的发展事项上,在一些有中国特色的贯彻赶超战略、在理性的供给管理概念下去追求超常规发展等等的作用点上,政府它的作用往往可能是决定性的,在一些局部,在某些特定的事项上,它也应是主导的、决定性的,比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你不能指望市场机制起决定性作用;扶助社会弱势群体,总体而言要对接市场,但是决定性的唱主角的,不是市场,而是政府;这些事情就得进一步讨论。还有更复杂的机制问题,比如现在大家都注意到PPP创新,PPP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什么关系?不是我们原来这方面已提升到的政府和市场划清边界——对这个认识进步应该充分肯定,政府和市场应该解决怎么样合理分工、政府既不越位又不缺位的问题,这个认识带来了我们改革推进过程中很多的正面效应,但是到了新的发展阶段,又需要螺旋式上升到在特定的一些有影响的公共工程、基础设施、产业园区、连片开发,包括产业新城建设运营这种领域里,对于社会生活举足轻重的这种建设事项上,政府和企业不是划清边界,不是“井水不犯河水”,而是要形成合作伙伴关系一起来做事情。那么这里面的资源配置机制怎么解释?就一定需要我们有创新的思维。我的解释,就是在PPP的概念之下,其各个环节上政府到底是当裁判员,还是当运动员,仍然是可以合理地、非常清晰地界定出来的,最关键的环节是到了签约,一个地方政府和企业自愿签字,使PPP协议生效,进入建设和运营过程以后,整个项目生命期里,这个地方政府它就是运动员,它和企业都是具有平等民事主体身份的伙伴。那么裁判员到哪里去了?裁判员是到法那里去了。由法律罩着这个契约中的伙伴各方,大家要一起守约履约,谁要违约毁约,对不起,可以通过法律程序限制他的行为,纠正他的行为,并去追究他的责任。这个法当然需要有相关的实体来实施,那就是我们现在说的以司法改革打造维持社会公平正义的我们的司法系统。这套道理,都需要我们根据创新发展的理解,在现代市场体系里去深化认识,与我后面将说到的现代国家治理我们必须守正出奇,是有密切关系的。

还有一个与“现代市场体系”紧密相连,我认为大家一定要特别注意的重要概念,就是“混合所有制”,其实这也是争论不休的问题。三中全会说,混合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延续了原来中央已经认识的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的认识思路。但在这之后,实际生活中仍然存在种种困惑,比如说按照股份制改造来推进企业改革,很多的民营企业的主体是说我们仍然突破不了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一旦做起来就是政府这方面、国有股这方面的一股独大,我们很难接受,民营企业想施展拳脚,更多发挥自己的潜能,碰到的往往是看起来能过去,但上去以后发现过不去——这是个玻璃门;或者说你觉得有进展了,已经过去了,怎么一转又转回来了——这叫旋转门;还有一个也是大同小异的,弹簧门,你自己觉得有进展了,结果一下子反弹,又给你扔回原来的位置上。怎么破解这样的问题呢?混合所有制就是在现代企业制度股份制推行的大框架中,进一步强调不要再简单地按照“国进民退”或“国退民进”来理解企业改革,要把它的主流取向理解为在一个一个具体的市场主体产权结构内部,把国的股、非国的股,公的股、非公的股都充分混起来,寻求多赢共赢。这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已经涉及的股份制使原来的私有制生产关系可能得到“扬弃”这样一个逻辑的延伸。当时马克思说到在可以观察的情况下,股份制带来的对私有制的扬弃是一种消极的扬弃,而工人合作工厂就可以变成积极扬弃。所谓工人合作工厂,可以理解为就是工人都入股变成了大家持股,实际上持股就带有生产资料占有者的这种法律地位,它是生产资料里股权的一部分的持有者,即股东成员,马克思已经意识到这个变化途径了,只是他有生之年来不及更多去展开,但他充分肯定如果没有股份制,铁路的建设还是不可想象的。正是由于有了股份制,可以在资本集聚的旁边出现一个资本集中的机制,把分散的这些资金拢在一起,以股权的纽带形成一种巨大的资本力量去推动那种大规模、长周期的建设,是显著地解放生产力。那么我们如是有出息的马克思主义者,到了现在,一百多年之后,还不能捅破这层窗户纸吗?我理解,混合所有制就是继承了马克思这个思路,要积极地扬弃,通过股份制实现公有制实现形式这方面实实在在的进步,而且这个事情自然就联系到一些宏大的命题。比如社会化大生产与私人占有生产资料之间的矛盾,在股份制这种现代化企业制度框架下是如何消解于无形的——典型的上市公司,上市之际被称为“go public”,已迥然不同于私有制的眼界与机制。又比如总书记为什么讲“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什么邓小平早早就强调再也不可错失发展机遇,都是因为有了供给侧生产力创新带来的新的历史条件,正面的讲关于“共享经济”,我们已经看到很多的案例,首先较多的是微观的案例:信息支持下的搭顺风车,分时度假、共享酒店,特别典型的是以后的电动汽车所有的各个相关环节合在一起,使车的主人拿到车,既是一个消费单位,同时又成为生产单位,到了晚间他可以在电网里接入最便宜的电来给自己座驾充电,晚间充了电以后白天不用的时候,智能手机上跳出一个提示告诉你可以留下一个备用电量以后卖出多少电,而且还可以卖个好价钱,还有盈利,这不是大家的资源共享吗?所有人在这里面都没有失分,都是加分。用车人、不用车的人、电网、生产消费方方面面各个角度来看,是个共赢,这是微观层面体现出的生产力创新带来的共赢。反过来看制约:从宏观情况来看,供给侧创新带来的制约是什么?核威慑。人类社会为什么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到现在为止,没有第三次世界大战?供给侧创新使生产力已推动到了核威慑时代,而核威慑时代使第三次世界大战成为极小概率事件,这就是邓小平最后拍板认清的和平与发展是时代主题,是我们再也不可错失的发展的历史机遇,不就是这套道理吗?如果按这套道理来理解,我们现在所谈的这个混合所有制,是在一个一个的微观事项上大家感受到可以寻求共赢,一个一个作为微观单位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可在一起共赢地形成整个国家治理的大系统,这当然也是全球化时代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发展。中国在其中是和平崛起,已绝对不是要解决过去所说的“谁战胜谁”的问题,而是总书记所说的“摒弃你输我赢的旧思维”,争取在发展过程中遵循规律,中国可以超常规发展,后来居上和平地来实现伟大民族复兴。使中国这个民族国家,历史上曾经有过的辉煌我们希望它能再现,这个再现不是为了追求别的什么目的,就是为了造福于中国人民,同时也有利于世界人民。不就是这套道理吗?从现代市场体系里,我们看到这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一个是“市场决定性作用”带来挑战性的更复杂问题的处理,再一个是“混合所有制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可以引出很多我们的认识创新与提升。

再往下说,就要推进认识到服务于现代国家治理的财政功能,是必须打造“现代财政制度”。这种现代财政制度怎么建设,在60条以后政治局首先审批通过的第一个配套改革方案,就是大家都已经高度关注、到现在还在执行中间的财税配套改革,是把三大领域任务合在一起的通盘方案。这个现代财政制度的建设,后面我还要专门再展开说,又必须进一步扩展到四中全会所强调的全面依法治国,依宪行政这种“现代政治文明”。认识中国的现代化所要顺应的历史潮流,显然包括工业化、城镇化,中国正是在工业革命以后落伍了,现在我们要争取迎头赶上,首先要解决的,在1949年以后就明确地所说的,是要尽快形成相对独立的工业体系;这种工业化必然要带来城镇化,过去我们工业化这方面的追求是非常明确和坚定的,但对城镇化的认识不到位,居然在文革十年浩劫过程中来个逆城镇化,将近两千万知青给打发到农村去,降低城镇化率,结果实际带来的是我们付出了沉重的社会代价,不得不在文革之后整个一风吹,上山下乡运动就寿终正寝,我们重回城镇化的正路。工业化、城镇化加在一起,大家自然而还要想到“改革开放”四个大字所表明的市场化和国际化,改革是什么?市场化取向的变革,开放是什么?就是义无反顾加入国际竞争,顺应全球化的潮流。邓小平认识得非常清楚:不改革开放死路一条。他还特别强调说,我们过去闭关锁国带来的结果,是造成了普遍的落后和愚昧无知。他自己早年就在欧洲见过世面,知道人类文明发展在欧洲文艺复兴之后于工业化、城镇化加上其他的发展带来的那样一种状态。所以,到了70年代咱们有一个自己造的万吨轮出去了以后,当时宣传上想把它夸得多么多么了不起,邓小平说了一句,我当年去欧洲的时候(那是20年代),我所坐的邮轮吨位就比你现在这个轮船大。人家是见过世面的,自然知道世界发展大的潮流。这个世界潮流在中国人开眼看世界之后怎么顺应它,我有一个非常深刻的印象——孙中山先生的题词。当年听说恢复高考,我非常兴奋,终于有机会了,那时候我还在北京矿务局机电厂当工人,当了好几年了,年年申请做工农兵学员,都是只通过班组和车间这一级,再往上就不行了,厂部那一级有多少人排着队走后门呢,要通过“工农兵推荐”上大学,没我的份儿。听说有了高考,这一下觉得机会来了,那赶快跑到当时称为中国革命博物馆和历史博物馆的地方,即现在的国家博物馆,到那里去看展览,给自己增加一些历史知识。在那里我看到展柜里摆着一幅我们现在可称为孙中山先生的墨宝的题词,当年他到海宁观潮之后欣然题写的非常有名的两句话:“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以后几十年做研究,我反复在想,孙中山先生当年所说的只能顺应、不能违拗的这种世界潮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主潮流,你只能顺着他,不可能跟他对着来的发展大势,到底在实际生活中是什么?我前面所说的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或全球化都是,现在还要加上什么?一个是高科技化,或者叫信息化,这是第三次产业革命来了,必须顺应,不顺应就落伍,就被淘汰。除此之外,显然还有政治文明,就是民主化、法治化,是不可能缺少这个民主化、法治化而建成现代化的。四中全会所说的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实际上已经把我们这个改革的覆盖面从经济改革为主推到行政、司法和政治改革的全覆盖视域,只不过由于中国特色下的微妙,它不正面表述为政治体制改革,现在十九大叫什么?不叫“政治改革”,叫“政治建设”,一回事儿嘛。一定要建设一个民主、法治、文明的新中国,这叫做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特征。所以,这就是下面要连接着的一个重要的连接词、关键词——“现代政治文明”。但实话实说,可能各位同学也都体会到,这个难度之大,非同小可。中国过去的政治春秋史就是秦始皇大一统后,靠政治权力维持着每个朝代自己眼中命根子式的“江山”运行机制是,非规范的公共选择,表现在历朝历代开始时比较明智的“与民休息”政策等等过去以后,按照那个“历史周期律”式循环逻辑,越来越多地造成社会矛盾的累积,没办法内部解决,最后一定造成一个非规范公共选择所表现出来的矛盾外部爆发的暴烈的社会动乱,大大小小二百多次农民起义,几十次改朝换代,都是按这个逻辑演变。到了政治权力斗争里面,那就是没有规则,没有是非,不择手段,造成的社会代价就是哀鸿遍野、生灵涂炭,就是老百姓所追求的幸福生活难以有长治久安的保障。我们现在已经到了从未如此接近伟大民族复兴愿景的这样一个现代化的门槛上,当然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意义,就自然而然地匹配到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大政方针上。跟着,五中全会又有哲理方面关于现代发展理念的一套表述,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形成一个体系,第一动力是创新发展,创新是灵魂,是我们活力的源泉、动力转型升级的源头,跟着要以创新发展带出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即五位一体概念之下的可持续发展。这就是大家可以继续领会的内涵非常丰富的现代发展理念这一套表述。

到了十九大,现在印象最深刻的新的概念是什么?就是从经济这个基础层面开始要打造现代化经济体系,这样来服务于实现2035年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而到了2049和2050年这个时间节点,我们要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财政和国家治理,一定要服务于整个中华民族实现现代化的全局和长远的战略目标。这方面,有些值得推荐的我参与写作的出版物。我在这里特别提到两本,一是《构建现代治理基础——中国财政税收改革40年》,是南方经济出版社约的稿,内容是把改革开放以来财税改革的历史做了一个回顾,再对接到怎么构建现代国家治理通盘的制度安排上讨论财税改革的思路与要领。这里面的主线,就是紧扣我们今天讨论的国家治理问题。另外一本书,是我们经过努力以后,在经济学理论上寻求形成一套创新体系,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供给简明读本》,这是中信出版集团约的稿,我们努力写得相对简洁和力求清晰,建议大家有耐心的话,翻一翻供给侧改革这个简明读本,可以看看我们是形成了怎样一套认识框架和对重点的阐述。

(未完待续)


贾 康 介 绍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导,中国财政学会顾问,中国财政学会PPP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专家委员会成员,北京市等多地人民政府咨询委员,北京大学等多家高校特聘教授。1995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7年被评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层次学术带头人。曾受多位中央领导同志邀请座谈经济工作(被媒体称之为“中南海问策”)。担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财税体制改革”专题讲解人之一。孙冶方经济学奖、黄达—蒙代尔经济学奖和中国软科学大奖获得者。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曾长期担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1988年曾入选亨氏基金项目,到美国匹兹堡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年。2013年,主编《新供给:经济学理论的中国创新》,发起成立“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和“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任首任院长、首任秘书长),2015年-2016年与苏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给经济学》专著、《供给侧改革:新供给简明读本》、以及《中国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获评中国图书评论学会和央视的“2016年度中国好书”),2016年出版的《供给侧改革十讲》被中组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图书馆评为全国精品教材。2017年领衔出版《中国住房制度与房地产税改革》、《新供给:创新发展,攻坚突破》、《构建现代治理基础:中国财税体制改革40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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