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上班玩手机,两名在编人员被除名、科长免职、院长被党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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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灵宝市卫计委官方微信发布了《关于对市三院两名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处理通报》。通报显示——

5 月 22 日上午,灵宝市第三人民医院免疫规划科两名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期间玩手机,被群众抓拍,并发布到网上。该市卫计委当日下午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经研究决定对张 X 芳、宋 X 两名正式在编人员予以除名,对主管院长贺 X 锋同志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对免疫规划科科长刘 X 波同志予以免职处理。

面对这样的处分,在业内引起了巨大的争议。

缺少法规的支撑处分难以服众

上午被举报,下午就开会研究,处理速度上值得点赞。但严格的表象看似是当地卫生部门在严格的执行纪律,倒不如说是在树立他们虚假的权威,推卸部分群众的质疑压力。仅以上班玩手机就以“连坐法”的处罚方式,针对两位当事人,两位管理者给予了严厉的处分,冗长的通报中只字不提处分的依据和相关法规,是反了《劳动合同法》呢?还是有违行业九不准呢?法治社会里,却以讨论作为掩护来决定处分,有滥用权力、主观用事之嫌,着实让人难以服众。

不要在医护人员身上小题大做

随着自媒体及网络的迅速普及,医护人员的种种行为稍有不慎,就可能被用心不良之人拍下来发到网上,一方面起到了监督的作用,但更多的一面是给医护人员带来了困扰。如去年 9 月,一位医生在设置中心监护系统心电图时,就被病人家属以医生炒股发到网上举报。很多人并不理解医护人员的工作,就肆意的主观认为他们不务正业,实在令人无法接受。如今个别地方对待患者的投诉与举报宛若惊弓之鸟,尤其公立医院的医务人员面临着很大的压力。只要被患者或家属质疑,哪怕没有多大过错,都可能受到相应的处分,小题大做的行为不利于这个行业的发展。

上班时手机应当控用而非禁用

手机作为联络信息的工具,已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时会有重要的事情需要及时回复,用手机无可厚非。再者,如果科室的工作忙完了,或者本身不是太忙,经过了长时间的劳累,在不耽误或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适当的摸下手机,放松下心情,再以更充沛的精力投入工作,笔者认为未尝不可,要知道学生上课还有课间休息呢!同时,在不少医院已经开发了手机考试与学习软件,提高了考试与学习效率,大大节省了资源,极大地方便了医护人员。因此,笔者认为不能一看到医护人员用手机就给予吹毛求疵般的处理,而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加以人性化的控制和引导,尽可能地发挥正作用,才能得到医护人员的支持与配合。

希望当地部门对两位医院工作人员使用手机的行为,能够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了解和调查,进行合规的劝诫和教育,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杜绝不合理使用手机的行为,真正净化行业风气,提升服务水平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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