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人民銀行發佈了整頓拒收現金相關公告。公告稱,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要求或者誘導其他單位和個人拒收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但記者近日走訪多家零售門店發現,目前部分零售門店仍不支持現金結賬,或以現金結賬無法參與活動折扣等現象,亟待整改。(7月15日《北京晚報》)
隨著網絡的普及、技術的進步,“無現金社會”的概念在近年來變得炙手可熱,不但大型的商場、超市、飯店紛紛推出無現金支付,即便是在菜市場買根蔥、買頭蒜,也可以通過手機掃碼的方式來完成交易。而很多以前還對手機支付抱有成見的“守舊派”,在嚐到了手機支付的便利與甜頭以後,紛紛轉變立場,成為“無現金支付”的堅定支持者。
不管無現金支付給交易雙方帶來多少便利,“無現金社會”都不是以消滅現金為目的。而現在很多商家,恰恰是在邁向“無現金社會”的過程中步子邁得太大,用電影中的話說,難免“扯著蛋”。結果就是,一些暫時不能或不會用手機支付的消費者,要麼直接被商家拒之門外,剝奪了消費的權利,要麼享受不到其他消費者能夠享受的優惠、折扣。
從法律角度來看,人民銀行發佈公告顯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包括紙幣和硬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依法應當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否則就是一種違法違規的行為。而對於這種違法違規的行為,是要被有關部門加以處罰並予以糾正的。
而從情理角度來看,也並不是每個人都喜歡或願意採用無現金支付,更何況對於絕大多數的老年人群體而言,因為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有限,對於無現金支付也是有心無力,無法享受到移動支付帶來的生活便利。如果“無現金社會”把這多達數億人的老年人群體排除在外,他們的合法權益誰來保障?
“無現金社會”不是消滅和拒絕現金的社會,而是給予消費者更多支付選擇,讓支付多元化的社會。可以肯定的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無現金支付的比例會越來越高,但是無現金支付和現金支付將在未來很長時間內並存。而對於那些拒絕接受或歧視現金支付的商家,有關部門應該給予依法處罰、規範和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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