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加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大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对涉黑涉恶问题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云浮市云城区纪委、区监委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积极进行举报。特通告如下:
举报的对象和范围:
1.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的;
2.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勾结黑恶势力进行贪污受贿的;
3.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恃强凌弱吃拿卡要、侵吞挪用国家或集体资产的;
4.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
5.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有为涉黑涉恶犯罪分子通风报信、隐匿毁灭证据等行为的;
6.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干扰、阻碍涉黑涉恶案件查处工作的;
7.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的;
8.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其他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
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766-12388、8823024
2.收信地址:云浮市云城区纪委监委信访室(举报中心)
3.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区纪委、区监委检举揭发和提供相关线索。
中共云浮市云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浮市云城区监察委员会
2018年7月19日
编审:勇荣 楚艺
云城发布投稿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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