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了司機!這次,無人車真的要來了!

時代的飛速發展,正在悄悄的改變著人們的出行方式,那就是自動駕駛技術。不僅如此,也推動著交通運輸規則的變化。就在4月12日,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聯合發佈了《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範(試行)》,並於今年5月1日開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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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的智能網聯汽車就是智能汽車、自動駕駛汽車。這將預示著智能網聯汽車今後的測試範圍進一步擴大,並且全國的無人車路測,也在這份規範當中,也就是說,無人車有望開上更多的實際道路進行測試。另外,中國還在研究改善道路基本設施,以更好適應無人駕駛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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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份全國路測規範對車輛也是有要求的,那就是新車、安全、自動人工可隨時切換、能遠程監控、能記錄自身狀態、經歷過封閉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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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的新車必須是未辦理過機動車註冊登記,並且要求路測主體能夠遠程監控路測車,而且一輛路測車需要能夠實時回傳控制模式、位置、速度加速度等運動狀態這些信息。還有,路測車需要記錄和存儲車輛狀態。如果車輛發生事故,自動記錄和存儲下列各項信息在事故或失效前90秒內的數據,(車輛控制模式、車輛位置、車輛速度,加速度等運動狀態、環境感知與響應狀態、車輛燈光,信號實時狀態、車輛外部360度視頻監控情況、反映測試駕駛人和人機交互狀態的車內視頻及語音監控情況、車輛接收的遠程控制指令、車輛故障情況),而且數據存儲時間不少於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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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車需要滿足要求,路測還要有測試駕駛人。根據《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範》規定,車輛的路測駕駛人,需要有駕照,最少三年駕齡,並且最近連續3個記分週期內無滿分記錄、最近1年無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而且還要經過測試主體自動駕駛培訓,熟悉自動駕駛測試規程,掌握自動駕駛測試操作方法,具備緊急狀態下應急處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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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根據規範中規定,如果在測試期間發生交通違法行為的,依法對測試駕駛人進行處理。如若發生交通事故,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認定當事人責任,並依法確定損害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也就是說交通主體責任人就是測試駕駛人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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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測試主體每6個月向出具測試通知書的省、市級政府相關主管部門提交階段性測試報告,並在測試結束後1個月內提交測試總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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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駕駛雖然不是一蹴而就的,但是經過無人駕駛廠商的不斷努力,還有法律法規的不斷清晰之後,將為無人駕駛領域奠定了很好的基礎,還有無人駕駛技術的快速發展,也能更好的讓法律法規有所完善。無人駕駛時代真的來了,你 準備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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