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斬殺人比賽」事件的那兩個日本人,最終下場如何?

日本侵華時期,日本人視人命如草芥,濫殺中國人,甚至以殺人為樂趣進行比賽,在上海向南京進攻途中直至南京大屠殺前夕,兩名日本軍官向井敏明少尉和野田毅少尉以誰先殺滿100箇中國人為勝的競賽。最後向井敏明以斬殺106人,勝過斬殺105人的野田毅。這就是最著名的歷史事件“百人斬殺人比賽”事件。

“百人斬殺人比賽”事件的那兩個日本人,最終下場如何?

這場比賽是日軍侵華日軍第16師團步兵19旅團第9聯隊第3大隊野田毅、向井敏明兩個少尉軍官相互之間的一個打賭和較量,在從上海向南京進攻的途中,兩個人立下賭約:看誰先殺夠一百個中國人誰就贏。他們一路上路過無錫、常州等地方就比賽殺中國人,再回到上海時,向井敏明殺了106人,野田毅殺了105人,但是究竟倆人誰先殺到一百人的,沒有人能證明,於是兩個人開玩笑說不如再來一次比賽。

這場比賽還被當時的東京朝日新聞報道了,1937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日軍第16師團步兵19旅團第9聯隊第3大隊的兩個少尉軍官野田毅、向井敏明,在從上海向南京進攻的途中展開了殺人競賽。《東京日日新聞》(即現在的《每日新聞》),連續刊登該報四名隨軍記者淺海、光本、安田、鈴木分別從中國江蘇省常州、丹陽、句容、南京等地發回的現場報道,詳細報道了此二人在無錫橫林鎮、常州車站、丹陽奔牛鎮、呂城鎮、陵口鎮、句容縣城、南京紫金山等地刀劈百餘人的經過。這些報道不僅僅時間、地點明確,殺人過程及數字清楚,而且同時還配發了照片。

“百人斬殺人比賽”事件的那兩個日本人,最終下場如何?

《東京日日新聞》於1937年11月30日首次報道了向井敏明少尉和野田毅少尉進行百人斬競賽的消息:--'東京日日新聞'報道記事1937年11月30日的日報(第1報)

百人斬競爭!兩少尉,很快已經達到80人[廿九日淺海、光本、安田特派員發於常州] 用了六日時間踏破常熟、無錫間四十公里的○○部隊在同一距離的無錫、常州之間也只用了三日時間就快速突破了。真正的神速,快攻。在最前線的片桐部隊裡有兩名青年將校發起「百人斬競爭」。在從無錫出發後很快就一人斬了五十六人,另一人斬了二十五人。一人是富山部隊向井敏明少尉(二十六歲)山口縣玖珂郡神代村籍貫。另一人是同部隊的野田毅少尉(二十五歲)鹿兒島縣肝屬郡田代村籍貫。在劍道三段向井少尉腰間的是一把名為「關の孫六」的名刀,野田少尉的刀雖無名但卻是一把祖上傳下的寶刀。

在向無錫進發後向井少尉隨著二十六、七公里的鐵道線做大移動,野田少尉沿著鐵道線前進。兩個人暫時分開,在出發後的第二天早上野田少尉在距無錫八公里的無名村處衝進敵人的碉堡斬了4名敵人先揚威名。聽到了這個消息後向井少尉奮然而起,在當天晚上衝進橫林鎮的敵陣和部下一起斬了五十五名。

“百人斬殺人比賽”事件的那兩個日本人,最終下場如何?

在這以後野田少尉在橫林鎮九名,威關鎮六名、廿九日常州車站六名、合計斬了二十五名、向井少尉在這之後常州車站附近斬了四名。記者等在到車站的時候看到他們兩人在站頭會面的光景。

向井少尉:照這麼下去別說去南京了,到丹陽的時候我就可能斬了100名左右了,是野田的失敗呀,我的刀砍了五十六人只有一個缺口。野田少尉:我們兩人都不砍逃跑的人,我又是個副官所以成績上不去,到丹陽之前一定創下大記錄給你看。

《東京日日新聞》於1937年12月13日刊登的消息:

--'東京日日新聞'報道記事

1937年12月13日的日報(第4報)(題目) 百人斬超紀錄,向井 106-105 野田/兩少尉延長戰

(正文) [十二日淺海、鈴木兩特派員發於紫金山麓]以南京為目標的"百人斬競賽"這樣少見競爭的參與者片桐部隊的勇士向井敏明、野田巌兩少尉,在十日的紫金山攻略戰中的對戰成績為一百零六對一百零五。十日中午,兩個少尉拿著刀刃殘缺不全的日本刀見面了。

野田:"喂,我斬了一百零五了,你呢?"向井:"我一百零六了!"……兩少尉:"啊哈哈哈……"結果是誰先砍了一百人都不去問了,"算作平手遊戲吧,再重新砍一百五十人怎麼樣"。兩人的意見一致了,十一日起,一百五十人斬的競爭就要開始了。十一日中午在接近中山陵的紫金山追殺殘兵敗將的向井少尉談了"百人斬平手遊戲"的結局:

“百人斬殺人比賽”事件的那兩個日本人,最終下場如何?

不知不覺雙方都超過了100人是很愉快的事。我的關孫六刀刀刃的缺口,是因為把一個傢伙連鋼盔一起劈成兩半造成的。等戰鬥結束後已經說好將這把刀送給你們報社了。十一日凌晨三點友軍的奇襲迫出紫金山的殘敵時,我也被逼出來直挺挺站在彈雨中扛著刀大叫"閻王喲",儘管這樣還是沒有被子彈擊中。這也是我這把孫六刀的功勞。在飛來的敵彈中把吸了一百六個人生血的孫六刀展示給記者看。

後來日本戰敗投降,在東京進行審判時,中國代表團檢察官秘書高文彬在翻閱各種資料時看到了“百人斬殺人比賽”事件的相關報道,十分氣憤,將這件事上報回國,中國政府聽了,表示一定要將這兩個劊子手帶回中國進行審判。

“百人斬殺人比賽”事件的那兩個日本人,最終下場如何?

誰料這兩人回到日本後,隱姓埋名,做起了小生意,經過多番尋找,終於找到了兩人,並帶回南京,1947年12月4日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對向井、野田兩戰犯進行審判,兩人在法庭上對犯罪事實一口否認,聲稱他們沒殺人,所謂的殺人比賽不過是吹牛,最後在人證、物證齊全的情況下,判處野田毅和向井敏明死刑。

判詞如下:被告向井敏明、野田毅,系南京大屠殺之共犯,按被告等連續屠殺俘虜及非戰鬥人員,系違反海牙陸戰規則,及戰時俘虜待遇公約,應構成戰爭罪,及違反人道罪。其以屠戮平民,以為武功,並以殺人作競賽娛樂,可謂窮兇極惡,蠻悍無與倫比,實為人類蟊賊、文明公敵,非予盡法嚴懲,將何以肅紀綱而維正義。1948年1月28日,向井敏明、野田毅被押往中華門外雨花臺刑場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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