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論的存在性

關鍵是存在方法,然後你再去找到它。第一步,你需要去論證方法的存在性,第二步才是去找到它。如果它都不存在,你怎麼都找不到。

首先第一步是論證方法論的存在性,存在著某個目標,存在著某個達成這個目標的方法,這個方法的執行是存在的,具備可執行性,存在著可執行的風控措施。

如果你追求的目標並不存在,那麼你想要的就是井中月水中花,永遠追求不到的,比如屠龍之技,練就了殺龍的方法,但是呢,龍並不是存在的,那麼也無法達成這個目標。我們很多人好高騖遠,確立的目標,其實並不存在的,只是畫了一個大餅而已。那麼,無論怎麼樣也不會實現。首先你想要的東西是存在的,這個目標是存在的,然後你才可以將其確定為你的目標追求。比如,你的目標是成仙,但是呢,仙是不存在的,這就不行。但是如果你的目標是成為一個科學家,這個就可以,因為它是存在的。

如果你追求的目標是客觀存在的,但是現實中並不存在達成這個目標的方法,那麼你怎麼去尋找方法也找尋不到。比如說,在古代,月球是存在的,古人想在當時的科技水平下找到一個到達月球的方法,那是不現實的。在當時的科技條件下,這個方法是不存在的,所以,他們怎麼找都不會找到。再比如說,買彩票,500w大獎是存在的,但是如果並不存在一個達成目標的方法,那麼你也終將無法獲得500w大獎。首先,必須是客觀上確實存在著某個方法,然後才談得上去構築和尋找方法,進而達成我們的目標。

第三,執行的存在性。你想要的目標存在,然後方法也存在,而且你也找到了這個存在的方法了,但是如果無法執行,那也是不行的。比如說,小松鼠找到了一個過河的方法,那就是趟著河水走過去,但是河水太深,它是無法執行的。但是小馬的身高卻可以執行這個方法,這個方法對小馬來說具備可執行性,那麼對小松鼠來說就不行了,不可行。你找到的方法,必須具備可執行性,那麼才是可以的,如果不具備也是不行的。也就是說,你的方法必須有可以執行的執行者,當然,這個執行者可以是你,可以是誰,可以是機器,總之可以為你執行,最終達成你的目標。

最後,風控的存在性。你有目標、方法、執行了,那麼最後一步就是風控措施了。你需要制定一個方法論的風控措施,那麼,很顯然,首先它必須是存在的,然後你才可以構築找到和制定出來,否則,也是不可以的。

方法論四個方面的存在性,就比如說,某個方程解的存在性,首先我們需要先論證出來這個方程是存在解的,只是我們還不知道,然後,才談得上去求解。如果它的根本身就是不存在的,那麼你怎麼解也解不出來。比如,我們解一元二次方程的實根,首先需要用判別式判斷一下它的根是否是存在的,判別式大於0,根存在,那麼才談得上去解方程。就是這個道理,首先我們需要論證方法論是存在的,然後再去確定我們的目標,尋找我們的方法,找到我們的執行者,制定我們的風控措施。如果方法論本身就不存在,後面的這些都將會是徒勞無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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