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安全重於泰山,監管「劣藥」不能手軟|新京報快評

文|仲鳴

“出來‘神操作’,遲早是要還的”,長生生物或許就充分體會到了這點。在接連被曝出狂犬疫苗生產記錄造假、百白破疫苗為“劣藥”被處罰的“負面新聞”後,其股價接連下跌,市值蒸發近百億。

這還不是終局。

這兩天,長生生物等疫苗生產企業的過往遭到多家自媒體和媒體接力起底,雖然只是根據其國企改制、股權信息、借殼上市等“舊聞”展開的梳理,可有些“細思極恐”的情形,仍被很多人視作窺探疫苗安全問題的重要切口。

這些情形合起來就是個“拍案驚奇”情節集錦:作為“國內自營疫苗規模最大的優秀民企”,長春長生生物原本是從國企改制而來,但卻是通過兩次蹊蹺的股權轉讓,低於市場價出售給了公司高管高俊芳;以近乎不可能的力量獲得數種具有市場壟斷性質的疫苗的生產牌照,以高價在藥品採購招標中擊敗出價低的同業;研發投入低於同行,有員工行賄推廣;其毛利率超茅臺,堪稱暴利;行業三巨頭曾同為長生股東,也都曝出過問題等。

問題連著問題,難免讓公眾“不安連著不安”:很多人本來就已經為那25萬支百白破問題疫苗的去向憂心,並翻起了自家孩子疫苗接種手冊,而這些不正常情況無疑會加深他們的焦慮,並將輿論炮口從個別企業對準它“帶病”通吃背後的那面“背景牆”。

疫苗安全重於泰山,監管“劣藥”不能手軟|新京報快評

這些問題,很難在正常操作的制度“參考書”裡找到自洽的答案。

疑問越多,給人的想象空間也就越大。公眾順著疑竇生成圍繞“內幕”“背景”的遐想,也是在所難免:按理說,疫苗生產牌照審批相當嚴格,其從研發到上市,都要執行嚴格的批簽發制度。可長生生物卻能“帶病”不斷做大,折射的監管漏洞、連著的複雜貓膩,已然是擺在那。

從目前輿論圖景看,此次風波也讓2016年山東疫苗案激起的“疫苗安全焦慮”被接續。當年那起特大非法經營疫苗案中,作案者非法購進25種兒童、成人用二類疫苗,未經嚴格冷鏈存儲運輸銷往全國18個省市,甚至能在犯罪獲刑的緩刑期間“重操舊業”。諸如此類的情節曝出後,很多人對疫苗安全的信心崩塌。

該案曝光後,時隔1個月後,國家層面就對2005年頒佈的《疫苗流通與預防接種管理條例》開展了全面修訂,從人員資質、設施條件、疫苗冷鏈、監測處置、記錄報告等多方面“規範”健全,回應了此案留下的疫苗高准入門檻、嚴監管標準近乎全線失守,二類疫苗流通上下游存在漏洞等要害問題。

可如今,長生生物疫苗“劣藥”、生產記錄造假等問題,表明現有監管還有很多漏洞亟待填補。比起填補那些生產環節的顯性問題,消除那些隱匿在“地下”的深層次問題存量也迫在眉睫。

疫苗安全重於泰山,監管“劣藥”不能手軟|新京報快評

對整個社會來說,疫苗安全重於泰山,許多人甚至將問題疫苗跟“殺人”等同起來。話雖過了些,但疫苗作為特殊藥品的質量安全重要性,卻毋庸置疑。這次出事的狂犬疫苗針對的狂犬病發病死亡率近乎100%,無效免疫很可能讓那些接種了疫苗後誤以為對病毒有了抵抗力的人失去性命;百白破疫苗則主要面向3月齡至6週歲兒童接種。

在此背景下,慣性般地搬出那種“未見不良反應的異常報告”或“偶合情況”的說辭,很難徹底打消公眾的疑慮:信任如紙,褶皺了就很難完全撫平,過去兩年疫苗領域的整飭,確實讓這張紙更平整了些。但長生生物又再度將其揉成了團,或者說,是在“舊傷口上撒新鹽”。

鑑於這些,有關方面顯然應積極回應輿論關切,不只是就百白破問題疫苗打在小孩身上後的補救問題給出回應,也要就癥結性問題進行糾治,藥品監管絕不能手軟。也只有以徹底而有力的措施,無懼疫苗產業鏈上的既得利益,讓作惡者得懲,讓制度無漏,才能為公眾打上一針“安全感疫苗”。

□仲鳴(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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