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上曬糧引發交通事故,農民稀里糊塗就成了事故責任人 冤不?

記得小時侯生活在農村,那時候馬路還都是泥石路,在每個村莊都有一塊很平整、很寬的水泥場地,我們叫它“曬坪”。一到農忙時,曬坪上就會方方正正的曬有很多糧食或辣椒等農產品。可現在,隨著農村道路的發展,村村都通了水泥路,一到農忙時節,過去的曬坪不見了,而全改在了馬路上曬糧食。農村人呢,也只圖一時方便,都不知這種行為已違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給馬路的安全行駛帶來了一定的安全隱患!


馬路上曬糧引發交通事故,農民稀裡糊塗就成了事故責任人 冤不?

前不久,有媒體報道,在江蘇徐州某處由於馬路被村民佔道曬小麥,而導致在路上行駛的寶馬車失控,與一輛電動車相撞,最終將騎電車女子撞飛,後經120急救無效,當場死亡。對於這起事故,交警通過現場鑑定,最後判定寶馬駕駛員負主要責任,曬糧的村民也負有小部分責任。對此,農民會覺得冤啊,認為就在自家門前馬路上曬曬糧食,也會稀裡糊塗的若上交通事故責任,弄不好還得承擔經濟賠償。實際上按照法律規定,曬糧的農民並不冤,因為他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如果說沒有經過允許,任何單位以及個人都不能夠佔用道路從事非交通的活動。同樣而在《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當中也有明確規定:不能夠在道路上打場、曬糧、放牧,以及堆放和傾倒廢物。所以,曬糧食的農民對交通事故負有責任不冤。
馬路上曬糧引發交通事故,農民稀裡糊塗就成了事故責任人 冤不?

在我國,這種因佔道曬糧而引發的交通事故時有報道,希望時刻引起農民朋友的警示!農村的村民現在知道在馬路上曬糧食是違法行為了吧。我們不能只圖自家方便,不出事還好,一旦出事後,我們就得不償失了。就為了曬些糧食,萬一出了交通事故,最後還得賠錢,想想真的不合算。

實際上,我們農村每家都有庭院,在庭院曬糧食挺好的。我記得小時候,有種用竹片編制的曬墊特好,方方塊塊的,不用時還可以捲起來。用曬墊曬糧食,一來不會像水泥地板一樣有泥沙,乾淨衛生,二來不用時還不佔地方,捲起來就可!

不過,話又說回來,因為在我們南方山區,由於田地比較分散,所以現在我們南方農村種田的也越來越少了,田也基本都荒蕪了,很多人都是到市場上買米吃飯。所以在馬路上曬糧食也少見了很多!
馬路上曬糧引發交通事故,農民稀裡糊塗就成了事故責任人 冤不?


以上就是今天我分享的內容!如果大家喜歡或想諮詢更多農村問題,你只需關注我的頭條號“閏土說農”,然後就可每天收閱到更新後的內容!同時歡迎積極點評、留言或私信,相互探討學習!謝謝!(只要關注後就可私信,來信必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