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7日從工信部獲悉,工信部印發《2018年新能源汽車標準化工作要點》,提出,推進四輪低速電動車標準制定。
一方面,四輪低速電動車由於價格低、無使用門檻,產銷規模不斷擴大,部分地區出現了爆發性增長的情況。另一方面,行業工藝裝備水平有了很大提升,產品質量和可靠性有了較好保障,產業規模已經形成,節能環保效果凸顯。因此,建議儘快制定四輪低速電動車標準,規範四輪低速電動車行業發展的呼聲不斷傳出。
2017年10月,國家標準委下達了《四輪低速電動車技術條件》國家標準制定任務。提出了“升級一批、規範一批、淘汰一批”的管理思路,引導產業規範有序發展。
“升級一批”現已建立通道。“規範一批”和“淘汰一批”的具體政策措施尚在討論制定中。對於“規範一批”和“淘汰一批”,工信部的意見是:
一、是堅持標準引領,加快制定低速電動車產品技術標準,奠定“規範一批”和“淘汰一批”工作基礎。
二、是將低速電動車納入《公告》管理,加強生產一致性監管,規範企業生產銷售既符合標準、又符合群眾需求的產品。
三、是完善低速電動車上路行駛管理規定,研究制定統一的低速電動車牌證、登記註冊、駕駛資質以及相關稅費等規定,規範低速電動車使用。
四、是發揮地方人民政府在低速電動車治理工作中的主體作用,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低速電動車管理辦法,設定本地區路權和時限。對不合規車輛,研究採取相應措施,設置過渡期,分期淘汰,解決存量問題。
目前,在山東、河北、河南、江蘇、浙江、湖南、山西以及東北三省等地市大力支持低速電動車產業發展,並逐漸培育了實力較強的四輪低速電動車骨幹企業,企業信譽高、服務好,產品質量保證。制定標準應尊重市場規律,規範、引導產業發展,而不是簡單的限制,要能讓規範廠家主流產品能夠達到標準的要求。
低速車從誕生那一天起,就完全是一個市場化的產物,靠眾多企業家,一點一滴、篳路藍縷走到今天。標準也好,准入也罷,歸根到底是要為市場服務,而不是成為市場的主宰。電動自行車的標準,已有先例在前,給行業發展套上枷鎖,給行業企業背上原罪。電動自行車的國標和實際市場嚴重的不符合,造成市場上80%以上都是超標車的情況,是值得借鑑和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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