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美国总统对国务卿有生杀大权,却对FBI局长无可奈何?

大内高手耍笔杆


这个问题很明显不符合事实。美国总统确实可以对国务卿随意免职,但是他对FBI局长同样可以这样做。历史上,FBI第一任局长胡佛因为任职时间过长,掌握了大量美国政客的私密信息,确实没有哪个美国总统都不敢轻易将他解职。但是胡佛之后,FBI的权利也被美国总统牢牢控制。2017年5月,刚刚上任不久特朗普就解除了FBI局长科米的职务,完全不存在美国总统对FBI局长无可奈何的情况。

美国法律对国务卿和FBI局长任免职的规定相似

美国国务卿相当于其他国家的外交部长是美国排名第一的那个官员,在美国政府中是仅次于总统和副总统的3号人物。而美国联邦调查局(FBI)从法律意义上,属于美国司法部的具体执法机关。FBI局长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内阁阁僚,政治地位不仅低于国务卿还低于中情局局长。但是由于联邦调查局,权力较大,地位特殊,美国法律对于任命国务卿和FBI局长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总统提名之后必须经过参议院的批准,才能够正式任职

但是对于解除国务卿和FBI局长职务,法律上却没有明确的程序限定。美国总统当然可以象私营公司董事长那样,随意解除国务卿和FBI局长的职务。2017年5月特朗普解除了FBI局长科米的职务,2018年3月解除了国务卿蒂勒森的职务,虽然都是当时的风云事件,但是并没有掀起太大的波澜,虽然特朗普解除阁僚职务的过程非常的高傲,但是这确实是总统职位赋予他的权利

FBI局长的位子确实相当特殊

美国是一个分权制的国家,各地的警察局主要效忠当地政府,理论上联邦政府对他们并没有直接的指挥权。FB承担着相当于联邦警察总局的职责,同时还负责政治保卫。FBI可以名正言顺的了解美国主要政治人物的所作所为,从而在工作中掌握了美国政客的大量秘辛。这也是为什么FBI的首任局长胡佛能够长期霸占局长的职位,而无人敢动的原因。

同时为了保证FBI作为司法调查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美国法律规定,FBI局长任期为十年,美国总统即使连任,也只有八年的任期。可以说美国总统任命一个FBI局长,不仅能够保卫自己的全部总统任期,还能保证自己下台后的安全。特朗普解职FBI前局长科米的职务,之所以引起巨大的争议。主要有两点

首先,科米是2013年被奥巴马总统任命为FBI局长的任期,刚刚任职四年。特朗普罗织了大量证据,证明柯米不能够胜任局长职位,破坏了美国政坛的潜规则,当然会引起争议。

第二,科米被解职时正在开展特朗普通俄门的调查。据美国媒体报道,科米之所以得罪特朗普惨遭解职,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他对通俄门调查推进的过快、过猛。有媒体怀疑,科米掌握了特朗普2013年在莫斯科招妓的一些视频录像,还拿着这些语言不详的录像去威胁特朗普,最终导致特朗普下决心把科比换掉。

当然,美国历史上像特朗普这样混不吝的总统比较少,FBI局长大多数都能够任满十年,并且获得总统的慰留。所以从数据上看,FBI局长的数量,不仅比同时期国务卿的数量少,比美国总统的数量也少很多。数量在这种情况下,并没有反映FBI局长、国务卿和美国总统的真实权力对比。


冲击时评


谢邀。美国总统确实对国务卿有生杀大权,2018年3月,美国总统特朗普仅仅用一条推荐就解雇了国务卿蒂勒森。但对于美国FBI局长的任免,历任美国总统都十分慎重,并不会轻易做出决定。即使以美国总统手中巨大的权力,对于FBI局长,也经常无可奈何。尼克松、克林顿、特朗普等多位美国总统,都曾经吃过FBI局长的苦头。

FBI局长—历任美国总统最头疼的官员

先来看一组数字。FBI全称是美国联邦调查局,隶属于美国司法部,成立于1935年。从1935年成立至今,FBI一共经历了8位局长,而美国总统却换了14位。由此可见,FBI局长权位之巩固,稳定性超过了美国总统。FBI素来有美国总统的“监视者”的美誉,多任美国总统都曾经受到FBI的“刁难”。在“水门事件”中,尼克松黯然下台;在克林顿与莱温斯基的丑闻中,克林顿差一点遭到弹劾。这两起事件中,都有FBI的身影,起到了积极作用。

而FBI局长,虽然由美国总统任命,却又需要国会的批准,是令美国总统最头疼的官员。第一,FBI隶属于美国司法部,是美国联邦层面最主要的调查机构,不仅仅受到总统的管理,还受到国会最严密的监督,FBI局长与国会关系密切,在国会多数党与总统不属于同一政党的情况下,FBI局长如果与国会合作,总统也无可奈何;第二,FBI握有大量的信息,包括很多政治人物的私密信息,而这些信息都握在FBI局长手中,人无完人,美国总统可能也有“见不得人”的信息在FBI局长的手中,自然有时候对FBI局长无可奈何!

FBI硬汉形象

FBI局长为何能够让美国总统无可奈何

准确地讲,在FBI历史上,只有一个人真正做到了让美国总统无可奈可,其他7位局长只能说是让美国总统有所忌惮!美国历史上最让人忌惮的FBI局长就是约翰·埃德加·胡佛,堪称美国总统背后的“总统”。胡佛历经8位总统不倒,担任FBI及其前身调查局局长长达48年之久!正是在胡佛手中,FBI逐渐成长为一个庞大的执法机构,甚至能够让美国总统忌惮。

胡佛的权势大到什么程度呢?美国第33任总统杜鲁门、第35任总统肯尼迪、第36任总统约翰逊都曾经计划解雇胡佛,却都没有成功。其中,第35任总统肯尼迪死于暗杀,有一种观点认为与胡佛难以脱离关系。1972年,胡佛去世,美国国会立刻启动了立法程序,规定FBI局长只能够连任10年,避免再出现一位“胡佛二世”!

约翰·埃德加·胡佛

美国总统为何能对国务卿有生杀大权

按照在行政体系的地位排行,国务卿仅次于总统与副总统,排行第三;而按照实际权力排行,国务卿仅次于总统,权力大于没有实权的副总统。不过,美国总统对FBI局长无可奈何,却对国务卿拥有生杀大权。

《美国宪法》将美国联邦政府的行政权赋予了美国总统,美国总统既是美国的国家元首,又是美国联邦政府的政府首脑。从国家元首的角度,美国总统拥有白宫办公室为其工作,白宫办公室任何一名工作人员,总统可以随时任免,是其作为国家白宫主人的权力;作为政府首脑,美国总统拥有一众内阁高官为其服务,国务卿也不例外,在美国总统的行政权力范畴内,国务卿不过是为美国总统行政权服务的“助理”,具体负责美国联邦政府外交工作。2018年3月,美国总统特朗普通过一条推特,解雇了前任国务卿蒂勒森!

被特朗普解雇的前任美国国务卿蒂勒森

欢迎大家讨论,特朗普解雇前任FBI局长科米,是不是因为出于私愤?


美国观察室


这句话并不准确,美国总统也可以随时任命和解职FBI局长,只是无权干涉FBI的工作。这跟美国的政治体制有关,美国是行政、司法、立法三者相互独立,相互制衡。

美国国务卿是美国国务院的一把手,但受到总统的直接领导

美国的国务院有所特别,相当于外交部,国务卿是主管外交事务和部分国内事务的部长级人物。但是由于美国是全球性大国,它的外交部长在美国各部长中是最有权力的。国务卿的任命与解职属于行政事务,而行政事务由美国总统掌握全部大权。

美国的国务卿、国防部部长、美国驻外的大使,这些人选都是美国总统提名并且交给参议院批准。尤其是在这些部长被解职的要求,参议院会轻易就批准的。因为美国政治斗争已经很严重,在联邦的经费、移民问题上,矛盾很深,没必要为了解职一个部长的问题闹别扭。当然参议院在批准任命的时候,可能会更慎重。

美国联邦调查局,隶属于美国司法部,司法和行政是完全独立的

美国联邦调查局也就是FBI,他的局长的任命也是由美国总统提名和参议院的批准。但是由于美国是三权分立,行政和司法完全独立,所以联邦调查局有权力对美国总统展开司法调查。而且总统不能干涉FBI的调查行为,但是总统可以宣布解职FBI局长,但是必须经过参议院的批准。

联邦调查局局长胡佛曾利用职务长期刺探各个议员和总统的机密,一直在这个位置上干了48年,直到病死在任上。多位总统和议员都想解雇他,但是由于被FBI掌握把柄,都不了了之。而在胡佛之后,很少有局长在能达到这种和总统互相制衡的程度。

所以,名义上,FBI局长和国务卿都是美国总统提名和任免,再由参议院批准。但实际上,由于FBI属于司法部门,可以对美国总统进行调查,无疑使实现了制衡。但实际上毕竟是总统权力更大,FBI局长也只有胡佛有那样的权势。

2017年5月,特朗普解雇了当时的FBI局长科米。这个科米缺少议员的支持,而且因为调查希拉里得罪了民主党,所以特朗普解雇他非常顺利,参议院轻松通过。


寰球视角


美国总统有四股势力是不能得罪的:华尔街金融大佬,军工利益集团、“深国”情报系统、新闻媒体。至于国务卿,本身就是总统班子里的人,要炒就炒,总统无需担心什么。

总统在台上的时候,背后代表着华尔街和军工复合体的利益,总统在做事的时候,得考虑情报系统和新闻媒体的感受,不然,新闻媒体会明着整总统,情报系统会暗着搞总统。

在美国的情报网系统中,最让总统和军政商界大佬们忌惮的就属于FBI了,如果哪个政客被FBI盯上了,那基本上好日子也就到头了,而如果政客得罪了FBI,那么,早晚FBI会给你意外的惊喜。

FBI的强大离不开胡佛的努力,他担任FBI第一任局长长达48年,把这个机构从几十人的默默无闻的小机构发展为2万多人的覆盖全国的情报系统,40多年,流水的总统,铁打的胡佛,他成了20世纪捍卫美国的“守护神”。

胡佛平日里最爱用秘密监视监听方式,搜集商界政界演艺界司法界等一切领域的名人的黑材料,包括总统,甚至玛丽莲·梦露的裸照都能搜集到,胡佛掌握有“肯尼迪与已婚的女间谍英格”、“肯尼迪兄弟与玛丽莲·梦露”、“肯尼迪与模特儿张苏姬”等大量的桃色秘闻,至于其他一些贪腐之类的情报更是轻而易举。而且胡佛总能让那些名人知道FBI掌握有这些资料,而且胡佛会向他们保证只有胡佛一人知晓,只要那些名人的行为不触犯到FBI的利益,胡佛会一直保密。

就这样,总统们利用FBI对政敌进行监视监听,为自己服务,同时FBI在活动的过程中掌控了大量秘密,这使得任何美国总统都不敢解雇胡佛,他们也不知道胡佛到底掌握多少黑材料。

从尼克松的“水门”事件,到克林顿“拉链门”,以及16年美国大选希拉里“邮件门”调查,都有FBI的“丰功伟绩”,希拉里比她老公被“坑”的更厉害,最终丧失了成为美国第一任女总统的机会。

FBI,就像是美国总统后面的眼睛,长袖善舞,严密监视着这个国家的动向,让总统在做一些决策的时候心怀顾忌,当然,现在的FBI局长,相比当年的胡佛,那差的可不是十万八千里,即使科米给特朗普纳了投名状,也受到了特朗普的赞赏,但很快还是被特朗普从电视上开掉了。


云中史记


美国总统对FBI局长也是有生杀大权的。

美国前任FBI局长科米就是在看电视新闻时,发现自己已经被特朗普解雇了;这类似前美国国务卿蒂勒森被特朗普通过推特对其炒了鱿鱼。

看起来两者的解雇都很轻松,但实际上特朗普对科米的解雇费事多了,而且特朗普的这一做法也是属于比较另类的总统行为。

国务卿是一个随总统任期进退的职务,属于美国的行政部门,是完全隶属于服务美国总统的。联邦调查局(FBI)则属于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中的司法部门,并不从属于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行使独立的联邦司法层面的调查权;对包括总统的行政机构人员和国会议员都有相对独立的监督权力。此外

,FBI局长任期十年,一般都是跨党派和总统任期的。

美国总统直接解雇FBI局长的事情在历史上其实非常罕见。科米是历史上第二个被美国总统解雇的FBI局长,前一位是WilliamS.Sessions。后者1987年由里根任命,克林顿任上时,他被司法部发现有多次道德违规行为。克林顿几次要求其辞职未果才解雇了他。这可视为美国行政部门对司法部门的制衡。

1968年前,FBI局长是由司法部长任免的。从1968年起,美国总统拥有了自主任命或者罢免FBI局长的权力。美国目前的FBI局长任命与确认一职的程序是《1968年综合犯罪控制和街道安全法》所定下的。该法案中规定FBI局长一职由美国总统提名,由参议院确认。虽然如此,由司法部长来管理FBI,而不是由总统直接来管理FBI,FBI拥有独立的司法调查权力的传统并没有遭到破坏。因为FBI的独立调查权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美国总统不能随意干涉。事实上,美国司法部长和司法副部长对FBI局长的直接影响力反而大于美国总统。也正因如此,特朗普经常对自己的司法部长塞申斯表达不满与施压,理由就是塞申斯置身事外没有参与进FBI的“通俄门”调查。

不过,特朗普在解雇科米时,还是以司法部长塞申斯和司法副部长罗森斯坦的建议为由的,并没有在行政程序上直接绕过司法部长。当然,之前特朗普已经多次施压,甚至扬言自己有权未经司法部长和副部长的同意,直接解雇科米。但是,特朗普最后其实还是遵循了通过司法部长来执行程序的传统做法。


建章看世界


我来回答,我的回答就是通俗易懂,合乎题意。

总统对国务卿没有生杀大权。


美国的国务卿相当于我们的外交部长,总统可以任命国务卿,是总统的外交顾问。总统可以解聘他,但是说生杀大权过分了。

总统和FBI局长的关系。


法律上,制度上,总统同样可以解职这个局长。但是情报部门的领导得罪不起呀,因为FBI的职责就是收集情报,收集谁的?有普通公民的,

当然也会收集高管的,甚至收集总统的。

历史恩怨:总统对FBI的无奈。


FBI首任局长干了48年,直到死!!!!

为什么?因为没有总统敢动他!比如他手里有罗斯福总统夫人的裸照,有肯尼迪的私密电话录音。


再比如水门事件的深喉就是当时的FBI副局长。

再比如希拉里竞选总统时,FBI局长突然宣布重启对邮件门的调查,直接让希拉里陷入窘境,但是时任总统奥巴马并没有办法。

一句话,政治家把柄多,怕情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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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的政治实践中,有个比较隐晦的逻辑,就是所谓的给台阶下。很多时候,大家还是比较注重面子的,尤其是美国政府是出了名的要面子,因此如果有什么不愉快,很多时候也是私下解决,或者玩个套路不让事态扩大,比如说当年的美国总统尼克松,在注定要被解职的情况下,自己却率先辞职,然后继任的总统马上就特赦了尼克松,使得尼克松成功跑路。

假如总统和内阁闹矛盾了,或者议员出了什么问题,在美国的政治框架内,大家第一选择就是辞职,从此一了百了,这也算是有尊严的下台方式,总比在台上被人直接撸了或者被抓走要强。因此美国在过去数百年间,总体上看其精英政客还是比较注重面子的,大不了就辞职卷铺盖,但也有少数赖着不走的情况,但也只是表达下自己的不满,最终还是会被赶走的,只是面子肯定挂不住了。

因为如果一个美国政客辞职了,他给人的印象就是干不下去了,明哲保身,这样往往还真的能保身,假如一个议员得罪了民众,即使这个议员没犯法,也不构成被解职的条件,但他知道自己下一届肯定选不上了,于是乎选择辞职以挽回名誉,这也是个折中的路线。因此在美国的政客眼中,辞职是个硬道理,不管得罪了谁,是得罪了老百姓还是利益集团,都可以一走了之,走了后哪管洪水滔天?最关键的在于,美国的法律系统比较认可这种方式,就如同刚才讲的,可以明哲保身,你选择主动辞职了,也就是认错了,法律系统或许就会考虑放他一马,可万一是在台上赖着不走,同时自己还犯了事,那麻烦就大了,此时法律系统就得平民愤,大概率不会放过这个不懂规矩的人。

如果我们看看美国总统的情况,比如说尼克松,假如当年他赖着不走,打死也不辞职,那么他会面临什么情况?首先就是被国会弹劾成功,然后被解除总统职务,再然后就是被抓进监狱,大概率会是这么个下场。当然了,克林顿也曾经遭到弹劾,假如克林顿也被弹劾成功了,他会不会进监狱就不清楚了,但大概率不会有好下场。但大家可以换个角度想,为什么当时克林顿不选择辞职?因为他知道弹劾是通不过的,毕竟自己犯的事和尼克松相比真心不那么大,虽然很多美国人不这么看。那么有人疑惑了,为什么美国政治家这么注重面子?动不动就要辞职?其实这也是美国的特殊国情导致的,这需要再次引出美国政治另一个比较隐晦的逻辑,那就是刺杀文化。比如说某个议员得罪了大众,大家要求他辞职,但是他就是赖着不走,那么等待他的恐怕就是不知道从哪冒出的枪手,就算他请了很多保镖,也注定是过不安生了,所以干脆辞职保命。大家想想,连总统都能被刺杀,那么任何美国高层的人物都有被刺杀的可能,这的确是比较尴尬的。

但要是说到美国总统对国务卿有生杀大权,这其实就极端了。大多数情况下,美国总统不敢动国务卿,这毕竟是内阁首席部长,是美国权力的2号人物,很多时候还得慎重考虑的,虽然总统可以炒国务卿的鱿鱼。但假如是个不太按套路出牌的总统,那不仅是国务卿可以炒鱿鱼,理论上任何跟他做对的内阁成员,他都可以炒鱿鱼,除了副总统。即便是FBI局长,美国总统也可以将其炒鱿鱼,只是需要经过参议院同意,但有一点在于FBI局长拥有对于美国总统的调查权,因为美国是三权分立的国家,FBI隶属于司法部,所以总统不能干预司法调查,因此多少也会有点忌惮。但说到底,美国总统的权力是最大的,他如果真的认准了要把他炒鱿鱼,也还真是一句话的事,当然了,参议院同不同意就不一定了。

总的来看,在美国的政界被解职还是比较丢人的,能够保住面子的办法就是主动辞职,因此总统往往会私下来商量下,至少得让人有个心理准备呀,但要是总统突然就将其解职,这可谓是一点面子都不给,如果遇上这样的总统,不管是国务卿还是FBI局长,只能自认倒霉了。


图维坦


国务卿是美国国务院的首席部长,美国二号人物,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局长是美国最强大的安全和执法部门的掌门人,这两位都是政界大牛。但根据美国的权力分配制度,无论是国务卿,还是FBI局长,和美国总统的关系都一样,就是雇佣与被雇用的关系,总统不开心了,他们都得卷铺盖滚蛋。

由于三权分立,总统解雇FBI局长,必须经过参议院的批准。如果参议院在总统所属党控制下,这就不是事。

特朗普上台后,议会控制在共和党旗下,所以尊贵如FBI局长或是国务卿,一言不合就解雇,而且只发一条推特告知。2017年5月,上任仅三个月的特朗普就向FBI局长科米开刀。而且,科米居然是从电视新闻上得知这一消息。2018年3月,特朗普解除了美国国务卿蒂勒森。蒂勒森措手不及,还在非洲访问,也是看到特朗普推特后才得知,不得不仓皇提前返回美国。可见,只有总统是一人之尊的权威。

当然,FBI有权力对美国总统展开司法调查,而且总统无权干涉,显得有些特殊。因此,如果总统有把柄在FBI手上,总统对FBI局长有所顾忌,不会轻易捅这个马蜂窝的。

特朗普不是政客出身,才不会顾及这些,看科米不顺眼,直接就拿下了。科米气得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不惜出书《更好忠诚度》爆料。



书中,科米直接骂道,”本届总统全无道德”,“他的领导力不过是做买卖,只要对他个人的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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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晨昱


美国总统可以任免 司法部长 和 国家情报总监DNI,而FBI作为司法部长和国家情报总监的下级政府机构,当然总统有权解雇FBI局长。所以说总统无可奈何的说法是不正确,当年克林顿也曾解雇过FBI局长,川普解雇科米是第二次。

FBI隶属于两个部门,司法部DOJ和 国家情报总监 DNI(911以后成立的新机构,整合CIA和FBI等很多情报部门的机构,它的前身是二战后成立的DCI-中央情报总监)。FBI主要是负责美国国内的反恐和美国跨州的犯罪活动,而CIA则是负责对外国和国际事务的一切情报收集和国外反恐行动。911以后,CIA局长一般是兼任DNI的副总监。

FBI主要的责任决定了它在政治上持中立的立场,因为主要目的调查美国国内的跨州犯罪和美国国内的反恐。所以FBI必须保持政治中立,来保证它调查的事件不受民主党和共和党政客和党派人士,政治说客们的影响和左右。

FBI的局长任期是10年,所以一般情况下,总统很少解雇FBI局长,毕竟总统任期仅仅是四年。题外话:克林顿当时解雇FBI局长是因为该局长屡次把FBI专机私用,被人举报,FBI局长坚决不辞职,克林顿解雇了他。属于合情合理。川普解雇科米属于私利。


KevinMaEnjoy


首先,我要纠正和说明的是,美国总统对国务卿和FBI局长都有生杀大权即总统可以解雇这两位政府高级官员。

谈到国务卿,这是目前世界上独有的一个职位。美国国务卿是美国国务院的首长,美国国务院是直属于美国政府管理的外事机构,相当于外交部。但是美国宪法规定国务卿是政府排名第一的部长,管理权限也不仅仅是外交,因此,美国国务卿是美国总统下属的内阁成员,但是地位要比一般的内阁部长高。



虽然美国国务卿是仅次于正、副总统的高级行政人员,但其由总统任命(须经参议院同意),对总统负责,同样,总统有权解除国务卿的职务。即我们所说的美国总统对国务卿有“生杀大权”。前几天,美国总统特朗普突然宣布解除国务卿蒂勒森的职务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

谈到FBI局长,我们首先要知道什么是FBI,FBI是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的缩写,即我们经常在新闻中听到的美国联邦调查局,它隶属于美国司法部,是美国司法部下属的主要调查、情报部门,负责调查违反联邦法律的案件,为执法搜集情报。



事实上,之所以有人会对美国总统对FBI局长是否有生杀大权有疑问是因为FBI局长所领导的联邦调查局有一项至高无上的权力,即能够对总统和白宫展开调查。因此,一个强势的FBI局长往往令那些有“违法”行为的总统惧怕。

那么,美国总统有权解除FBI局长的职务吗?答案是有。


2017年5月9日,白宫宣布,总统特朗普根据司法部建议,解除了联邦调查局局长科米的职务。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美国总统在“适当的理由”下可以解除FBI局长的职务,即对FBI局长有生杀大权。在美国的权力体系中,总统解雇FBI局长和FBI对总统有调查的权力是相互独立的,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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