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信答疑:租用集体土地建养殖场,征地时只能由村集体提起诉讼?

最近我律师团收到这么一条私信咨询:咨询人孙先生表示,他多年前租用村集体土地办了一家生猪养殖企业,后因铁路建设项目,当地政府需要对养殖场所在地进行征收。但是因政府给出的补偿标准过低,远不够弥补孙先生因拆迁造成的损失,征收双方便迟迟未达成协议。某天,当地政府趁孙先生不在家,迅速组织人员将养殖场强制拆除了。孙先生气愤的同时又十分疑惑:是不是说涉及集体土地征收,只有村委会或者半数以上村民才有权提起诉讼呢?

私信答疑:租用集体土地建养殖场,征地时只能由村集体提起诉讼?

作为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团,我们在接受当事人咨询时也经常会被问到类似关于原告主体资格的问题,而结合我们的实践经验,问这个问题的当事人或多或少都曾被拆迁方忽悠过。我们首先可以明确告诉大家的是:任何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有权以自己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私信答疑:租用集体土地建养殖场,征地时只能由村集体提起诉讼?

本案中,养殖场所在地为集体土地,孙先生作为承租人取得了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法释〔2011〕2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实际使用人对行政机关作出涉及其使用或实际使用的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由此可见,孙先生以土地使用权人的身份对强拆行为提起诉讼,是完全没问题的。

私信答疑:租用集体土地建养殖场,征地时只能由村集体提起诉讼?

不过我们需要同时提醒大家的是,租赁集体土地开办养殖场或者企业,必须与村集体签订用地协议,且需要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关证照,这样才能在日后征地拆迁过程中,占据有利地位,较为轻松地争取到合法充分的拆迁补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