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咸平: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根本之策是。。。。。。

针对“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这一热点话题,小编今天向各位推荐郎咸平教授的三本书:《郎咸平开讲:公司是什么》《郎咸平开讲:中国商帮》和《公司治理》,其中前两本是近期出版的新书,内容是从过去“郎咸平说”系列图书中整理而来。下面我们就用郎教授这三本书的观点来说明一下,我们如何来避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

郎咸平: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根本之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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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原因是大股东在剥削银行和中小投资者

各位知道,最近中央深改委召开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和部署“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精准脱贫攻坚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大攻坚战工作。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放在“三大攻坚战”之首,可见金融风险形势之严峻。在这方面,我们在中央和政府口径中,听得最多的词汇是“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那么什么是系统性金融风险呢?简单地说,就是银行没钱了,发生挤兑了;或者说钱不值钱了,用秤来称量钱的价值了。我们接着说,银行为什么没钱了呢?还是简单的说,就是企业从银行借的钱还不上了;或者各类金融投资机构,就是影子银行,为企业发放的投资类理财产品,违约了,也还不上了。如果发生上述现象大量发生,就是系统性金融危机的爆发。各位想象一下,这多么可怕!

郎咸平: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根本之策是。。。。。。

那么如何从根本上避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呢?郎咸平教授认为,原因就在,亚洲公司的治理结构有明显缺陷,没有从公司治理结构上解决“大股东剥削债权人” 的问题,目前中国急需修改公司法,从法律层面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系统性金融危机的问题。为什么这样说呢?无论是银行贷款还是理财产品,这些钱都去了急需钱的企业里了。这些拿到钱的企业,如何使用这笔钱,就没人监督了,银行等债权人在这方面没有任何话语权,这就是发生系统性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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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大股东剥削银行这个债权人

郎咸平教授在《郎咸平开讲:公司是什么》里写道:

“如何建立一套保护亚洲债权人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刻不容缓的。”

“对于亚洲而言,债务不但不能为小股民谋福利,反而是一种大家族或者大股东对小股民或债权人进行极度剥削的一种工具。”

他举了一个泰国的案列:

“大家族以100泰铢高价卖了一块目前不值钱的土地给上市公司D,D拿了这块土地到自己的关联银行去寻求银行担保100泰铢。虽然泰国金融当局对于个人或家族的银行持股有着严格的限定,因此,该家族对银行F的控股可能只有4%,但该银行的CEO却是这个家族的亲戚。公司D得到银行担保后即向美国花旗银行等外商银行借了等值的美元。这种现象在泰国非常普遍。这也就是为什么1997年金融危机时泰铢贬值一半后会在泰国本地造成那么大的影响。”

“因为公司D倒闭了,银行F还不出钱也倒闭了。外商银行明明知道钱已经去了大家族那里,却追款无门。由于公司D是股份有限公司,它对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所以外商银行根本就无法向那些家族追款。最后,还有赖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进行干预,要求泰国政府向全国老百姓加税还钱。因此,大家族或者大股东不仅仅是剥削银行和小股民,他们甚至连小老百姓也一起剥削了。由于泰国政府需要大家族的支持,因此,泰国政府根本不可能为了老百姓的税收问题和大家族翻脸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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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一套保护债权人的治理结构?

《郎咸平开讲:公司是什么》这本书指出:首先,大股东应该清楚其在公司治理中实际上所扮演的角色和应该扮演的角色;其次,债权人虽然不是公司股东,但是公司的经营绩效会直接影响其相关利益,所以股东需不需要参与公司治理,应该在多大程度上参与,乃至以怎样的方式来参与,都是关涉债权人利益的重要问题。这样的问题也广泛存在于中国的公司治理实践中,因而显得尤为重要。根据郎教授的上述研究成果,中国急需对公司法进行彻底的完善,给予债权人,尤其是银行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这一点极其重要。

债权人,尤其是银行,如何参与公司治理呢?各位可以参阅郎咸平教授《郎咸平开讲:公司是什么》《公司治理》这两本书;另外也可以阅读《郎咸平开讲:中国商帮》中关于晋商票号的分析内容。再此,小编特别提示:“郎咸平开讲”这两本书是从《郎咸平说:公司的秘密》和《郎咸平说:谁在谋杀中国经济》两本书重新编辑而来,如果购买过这两本的书,不必再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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