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維護自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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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賠償勞動者損失範圍哪些?

《勞動合同法》明確了用人單位因過錯導致勞動者損失的賠償責任,具體賠償方式依據1995年勞動部發布的《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計算,即該辦法第三條規定的內容:

1)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支支付給勞動者,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的25%賠償費用。

勞動法:維護自己權利

2)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勞動者工傷、醫院待遇損失的,除按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於醫療費用的25%賠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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