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並不是父母給的,要向Baby的觀念看齊!

規則並不是父母給的,要向Baby的觀念看齊!

規則不是父母給的

對孩子的約束、規則的培養,兒童獨立自主性的培養,都要建立在良好的依戀與情感交流的基礎之上。規則永遠是第二位,依戀與情感永遠是第一!心不通,其他都很難通。父母們可能看了很多教育兒童方面的書籍,那些書上告訴人們應該如何、要如何去做。筆者認為在教育兒童的過程中,如何去做,怎麼去做,不要強調的太重要。最重要的是媽媽、爸爸和孩子之間心是相通的,要有相互之間良好的依戀與情感的交流、溝通。再加上父母要有注重兒童能力訓練、培養的觀念。這是基礎。剩下的是方法,方法對每一個人都可能不一樣。有了良好的基礎,在方法上有錯,也很快能調整,甚至是自動的就能調整到一個較適應的位置。不適合的方法也不會又有什麼不好的效果,甚至還能收到意外的效果。

自由不是父母給孩子的,自由是孩子本性、自然地抒發。規則也不是父母給他的,規則是在實踐中學會如何去很好的他人、社會相互適應、互利、交往。我們給孩子提供一個學習的機會、環境。讓他在實踐中掌握規則,規則才能真正成為孩子自身的道德、行為。我們永遠不能給與他人“愛、自由、平等”。如果是你給的,那就不是愛、自由和平等!

規則並不是父母給的,要向Baby的觀念看齊!

向Baby的觀念看齊

我宣佈撕書是正確的,尤其是以前撕的完全正確。

Baby乾的第一件錯事就是撕她的書。為此我們規定,她每撕一頁就將她的門關上,讓她在屋裡獨自呆4個小時。起初她一天只撕一頁。儘管從關著的門裡傳來的哭聲令人煩躁,但這個辦法還算奏效,因此我們理所當然地認為這是我們該付出的代價,或者說一部分代價。

可隨著Baby手勁的增加,她一次會撕掉兩頁書,這將意味著她被關起來獨自呆8個小時,大家的煩躁也翻了一番。可她不罷休。隨著時間的推移,當她撕掉三四頁書,一次被關16個小時之久時,我們幾天不得安寧,既妨礙給她正常餵飯,又使我妻憂心忡忡。但我覺得既然有了規定就得執行——持之以恆地執行,否則就會給人一種錯誤的概念。

當時她才十四五個月,常常哭一小時左右就睡著了,怪可憐的。她的房子挺不錯,裡面有漂亮的搖木馬、填制的動物等近百種玩具。如果能聰明地利用時間,可乾的事有好多,如玩智力測驗等等。不幸的是,有時我們打開門,發現在被關期間她撕掉了更多的書頁,整頁整頁的,加起來幾乎是一本書。我們喜怒哀樂的表情,嚴肅認真的言語對她無濟於事。

規則並不是父母給的,要向Baby的觀念看齊!

我必須承認她聰明瞭:如果你到她跟前,總會發現她身旁放著書,打開著。若你只是瞥一眼,書完整無損,可你仔細一瞧,就會發現有一頁小小的書角被撕掉了。在平常情況下很容易被認為是正常磨損而放過去,但我清楚她乾的事,她撕下書角吞下去了。

如此下去可不得不慎重考慮,這事真讓我絞盡了腦汁。我妻子說我們對小孩太苛刻了,孩子的體重也減了。但我向她指出,孩子往後的路還很長,得同別人一起生活,而同別人一起生活的世界有很多戒律,如果學不會適應這些戒律,你將會被冷落而毫無聲望,大家都會排擠你,躲著你。我們將孩子關得最長的一次是88小時,我妻子用撬棍把門撬下來才把她放出來的,她還欠12小時,因為她撒掉了25頁書。後來我又把門裝上,並加了一把只有將磁卡插進鎖孔才能打開的大鎖,而磁卡我拿著。

可情況並未好轉,孩子會迅速地從她的房子裡爬出來,向離她最近的諸如《月亮,晚安》之類的書撲去大把大把地撕起來。10秒鐘,包括封皮在內,《月亮,晚安》就被撕掉了34頁,散在地上。我開始有點擔心,如果將她欠著的時間加起來,即使到新年,她還從房子裡出不來,而她已經面無血色,好幾周沒有去公園了。我們或多或少面臨著道義的危機。

後來,我宣佈撕書是正確的,尤其是以前撕的完全正確。做為父母,這也是解脫的辦法之一。人總得轉變觀念,每次轉變會貴若黃金。於是我同小孩高興地並排坐在地上撕書。有時僅僅出於消遣,我們還到街道上去砸擋風玻璃。

規則並不是父母給的,要向Baby的觀念看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