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的商标被假冒了,乐清检察院这么做!

2018-07-31 09:00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程遥 通讯员 岳思轩

近日,乐清市检察院驻正泰集团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正式揭牌成立。这是温州检察机关在非公企业设立的首家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

该工作站设立,是乐清市检察院长期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努力工作的一种体现。近3年,乐清市检察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74件109人,追诉漏犯3人。

切断假冒产品生产线

之所以要在正泰集团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这与去年乐清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知识产权侵权案有关。

程龙(化名)今年45岁,是杭州人,在柳市镇经销正泰电器多年。经商期间,他常常接到客户询问“有没有便宜的正泰产品卖”,他知道这是别人在隐晦询问假冒商品,也知道这是犯法的。

就在2015年,程龙的生意越来越难做,利润也越来越低,他咬咬牙,还是动了这不该有的心思。2015年底至2016年初,程龙花了3万元定制了一幅刻有“CHNT”正泰注册商标的模具,将其交给经营一家小作坊的郑巨(化名),委托压制印有“CHNT”注册商标的塑壳配件。随后,他将准备好的生产设备和材料运送至杭州淳安老家,并以1.5元每个的价格委托同村人程钱(化名)生产加工假冒正泰断路器,而程龙则在乐清遥控指挥经营。

这之后,当听到客户询问低价产品时,程龙就可以拿出他们想要的远低于市场销售价的假冒正泰产品。

好景不长,2016年12月,在淳安小乡村里,正当程钱与家中亲戚热火朝天地组装假冒产品时,乐清警方将他与13113只假冒正泰断路器一并查获。心知法网难逃的程龙也在乐清投案自首。

追诉两名涉案人员

2017年4月,程龙、程钱、郑巨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被移送至乐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时,发现这起貌似简单的案件中有着一丝异常。

“那这些下游客户是否也存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犯罪行为呢?”检察官带着这个疑问开始深入审查。

程龙销售假冒正泰断路器是通过物流公司发往全国各地,在收货对象即下游客户明确的情况下,只要找到相对应的物流单据,就能顺藤摸瓜发现犯罪行为。根据这条思路,承办检察官在统计分析所有物流单据后,判定程龙售假量最大的两个客户张林(化名)和黄杭(化名)存在犯罪行为。

“他们知道是假冒产品的,因为这款正泰断路器正品销售价格每只20元左右,我给他们的价格,明显不合理。”程龙的供述印证了检察官的观点。张林和黄杭将从程龙处购买的假冒正泰断路器以高价销售给他人,从中赚取差价。于是,检察官立即向公安机关发函,要求对张林和黄杭二人进行追诉并补充相应证据。

2017年8月28日,程龙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程钱、郑巨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同年11月3日,乐清市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张林、黄杭提起公诉。11月20日,乐清市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张林、黄杭拘役五个月和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此外,涉案人员还对正泰集团赔偿46万元。

设立首家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

案件办理完结后,乐清市检察院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入加速阶段。前期成立的知识产权办案组通过分析本地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计划通过推行“点对面”服务模式,在“中国电器之都”柳市镇的龙头企业正泰集团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以推动对广大电器企业乃至所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6月12日上午,乐清市检察院驻正泰集团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正式在正泰集团揭牌成立。乐清市检察院与正泰集团共同签订《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与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合作协议》。这是温州首家驻非公企业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

按照《合作协议》规定,驻工作站的检察官将接受正泰集团涉及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咨询,受理对公安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知识产权保护案件的举报与投诉;为正泰集团提供法律培训、参与热点知识产权问题研讨、解答相关法律法规;参与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调解,提供维权援助范围和途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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