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法院曝光失信被執行人——李本倡

封丘法院曝光失信被執行人——李本倡

封丘法院曝光失信被執行人——李本倡

案情介紹:公訴機關封丘縣人民檢察院訴被告李本倡故意傷害罪一案,經封丘縣法院審理後作出(2013)封刑初字第013號民事判決書,判令被告李本倡賠償原告李法利損失182666.31元。判決生效後,被告李本倡未主動履行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原告李法利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我院依法向被執行人李本倡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責令被執行人收到通知書後三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李本倡至今未履行。如發現被執行人線索請立即向我院舉報!

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公告:李本倡

性別:男

民族:漢

住址:封丘縣陳固鄉李馬臺村九組

年齡:59

身份證號:4107271959XXXX2034

執行依據文書:(2013)封刑初字第013號民事判決書

所確定的義務:182666.31元。

執行法院:封丘縣人民法院

立案時間:2014年8月27日

舉報電話:18537309158 孫法官

封丘縣人民法院執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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