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爲法院「江淮風暴」進行時:公安法院聯動 打下囂張氣焰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可有些人卻絲毫沒有這種自覺,甚至連司法權威都不放在眼裡。4月17日,在無為縣公安機關的大力配合下,無為縣法院執行幹警狠狠地將“老賴”魯明的囂張氣焰給打了下去。

魯明於2015年向範東借款6萬元,約定2016年臘月歸還,可還款期限到了魯明卻一直不履行承諾。範東向無為法院提起訴訟,經過法院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魯明自2018年1月起,每年1月30日前支付1萬元直至還清欠款,如不按約定還款,範東有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全部欠款。

按理說,這份調解協議範東已經做出了巨大的讓步,可即便這樣,魯明卻依舊欠錢不還。範東無奈只得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魯明行蹤不定,執行法官向無為縣公安局請求執行協查,以便儘快找到魯明。4月17日,無為縣公安局高溝派出所向執行法官發來消息,通過協查發現魯明並已將其控制。執行法官火速趕到高溝派出所,將魯明帶至法院執行局,並聯繫了範東。

在法院執行局裡,執行法官要求魯明申報個人財產,履行還款義務。可魯明倒好,張口就是“我沒錢”,閉口就是“你們法院自己查”,氣焰十分囂張,大有一賴到底的架勢。執行法官對其進行耐心的說理教育,要求魯明認清自己行為的性質,魯明卻置若罔聞,翹著二郎腿,抽著煙,跟執行法官和範東打起了“消耗戰”。對這麼一個視法律威嚴如無物的“老賴”,執行法官靜靜地轉身離開,魯明心裡還在得意,自以為執行法官拿他沒有辦法,哪想不一會,一紙拘留決定書、一雙銀晃晃的手銬擺在了魯明的面前。“簽字吧”執行法官說到,“先去醫院體檢,然後去看守所。”

看著等在一旁的警車,魯明這才慌了,“法官我錯了,我現在打電話讓人送錢,我今天就還錢,能不能不關我,我求你們了。”“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執行法官嚴厲的批評了魯明的行為,並徵求範東的意見。範東表示如果魯明能夠還錢,可以再給他一個機會。在執行法官的見證下,魯明與範東當場簽訂和解協議,魯明現場支付1萬元給範東,並承諾以分期的方式支付剩餘欠款。

“按照自己的承諾履行還款義務,否則,這張拘留決定書還給你留著,現在法院和公安已經就協查失信人下落進行深度合作,好好想想今天的事,別以為能一躲了之。”執行法官嚴厲警告魯明,而此時的魯明,再也沒有了一絲囂張的氣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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