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衛計委:長春長生公司涉事疫苗批次未流入寧夏!

7月23日,記者從自治區衛計委獲悉,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關於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違法違規生產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後,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密切關注事態發展,與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持密切溝通,積極應對。  

一是經調查,2017年以來我區共採購長春長生公司人用狂犬病疫苗26090人份,已使用22258人份,報廢2人份,目前召回封存3830人份。上述疫苗為長春長生公司生產,但不屬於通報中涉及的疫苗批次,為藥監部門檢驗合格的疫苗。  

二是我區第二類疫苗實行“三統一”管理,由自治區疾控中心統一招採,按照有關規定,我委將聯合有關部門取消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人用狂犬病疫苗中標資格,目前全區已全面停止購進使用該公司生產的人用狂犬病疫苗。  

三是在我區中標的人用狂犬病疫苗供應企業還有寧波榮安、廣州諾城、吉林邁豐等,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已組織在上述企業中採購,已補充到位。  

四是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指導意見,自治區衛生計生委針對本次事件確定了狂犬病疫苗接種程序:已使用長春長生人用狂犬病疫苗但未完成全程接種程序(五針法)的,可以選用其他廠家的狂犬病疫苗按原接種程序繼續接種。目前全區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種工作正常有序。  

五是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已組織全區預防接種門診做好相關宣傳解釋工作,同時密切關注輿情動態,適時召開新聞通氣會。  

六是關於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及的長春長生效價降低的無細胞百白破疫苗,涉事批次未流入寧夏。  

我區屬狂犬病低流行區,但狂犬病病死率高,為強化狂犬病防治工作,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組織全區開展了狂犬病暴露預防門診建設。2016年、2017年全區分別報告2例、1例狂犬病患者,今年截至目前無病例報告。下一步,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將繼續與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持密切溝通,並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要求,做好後續應對工作。(記者  李志廷)來源:寧夏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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