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制公務員分成爲公務員未來發展的主流方向嗎

聘任制公務員只是現行公務員體制的一種補充,絕對不會成為未來公務員的主流形式。但是,根據事業單位改革,聘用制事業人員,將來會是事業單位人員的主要用人方式。

1、試點:聘任制公務員從2007年開始,在深圳市實行試點,之後,江蘇、湖北等各省陸續根據各自情況,都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試點,但直至現在,並沒有在全國範圍或者那個省市縣全面開展,證明聘任制公務員目前尚不成熟,還沒有達到全面普及的成熟時機。

2、規定:聘任制公務員,主要是在不涉及國家秘密的崗位和行政輔助性崗位上進行試點。《公務員法》將行政管理崗位延伸出專業技術崗位和行政執法崗位,聘任制公務員,主要是在專業技術崗位上試點,結合專業人才、特殊人才、高精人才引進開展。

3、現狀:《公務員法》管理規範之後,人才引進只能首先在事業單位就職,並在事業單位經組織考核任用,提拔兩年後進入公務員管理序列。程序限定了聘任制公務員試點已經無路可走,更不要說成為未來公務員的主流管理方式。通過十多年的試點,無論從質上、量上,聘任制公務員都沒有證明這種人才引進方式的推廣價值。

4、今後發展方向:聘任制公務員試點基本告一段落,能否全面推廣,主要看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行政部門的工作職能、保密屬性、執法職能等,都限制了聘任制公務員的發展方向。而公務員的薪酬體系,又決定了聘任制公務員的薪酬水平不會體現專業人才的個人價值,因此,聘任制公務員很能發展起來。

聘任制公務員分成為公務員未來發展的主流方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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