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保險正式推廣,敢用房子換養老金嗎?

“以房養老”保險正式推廣,敢用房子換養老金嗎?

中國銀保監會近日發佈通知,在全國範圍內推廣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也就是傳統意義上的“以房養老”。簡單說,這種模式就是老人把自己名下的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然後保險公司按月發養老金,老人去世後,房子有保險公司處置。

這裡有個問題,如果老人活得足夠久,還算能回本;但如果老人抵押房產之後很快就去世了呢?之後房子就白給保險公司了?從保險的精神和此款產品的規則看,似乎是這樣的。簡而言之,就是老人和保險公司的對賭協議,賭的就是老人能不能活的足夠久。

“以房養老”保險正式推廣,敢用房子換養老金嗎?

這樣的以房養老,此前也有過類似的案例,比如2015年轟動一時的“北大教授賣房住養老院”一事,引發了人們對於“房產—養老”的討論。但多數人觀念中的以房養老,要麼就是自己住在自己的房子裡,靠退休金來養老;要麼就是把房子租出去,靠租金養老;要麼就是把房子變現,換來一個固定的財富值來養老。

這幾種思路偏於狹隘,首先,要知道作為財富載體的房產,一旦自住,它就由資產變成了消費品—僅供自用,無法獲取收益。其次,靠租金養老,似乎有點那個意思了,卻忽略了國內房租市場回報率低,規則混亂,打理起來十分費心;至於把房子變現,基本上和存錢養老是一樣的結果了——當下換了的貨幣,能保證十年後、二十年後依然堅挺嗎?

“以房養老”保險正式推廣,敢用房子換養老金嗎?

而此次推出的保險公司抵押房產養老,國際上通常稱為“倒按揭”。這種模式中信銀行曾經試點過,結果並不是很好。為什麼國際通行的(澳洲、日本、美國、歐洲主要國家都很成功),通過建立在房產之上的“倒按揭”養老模式在中國施行就那麼難呢?

不妨看看國內銀行的貸款和住房道按揭會有哪些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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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請人需要提供房產,但最多隻能獲得不超過評估值 60% 的貸款;
  • 國內房地產價格未來呈現下行預期,收益不能得以穩定保證;
  • 申請人還需要提交擁有第二套住房的材料,也就是說申請“以房養老”業務的老人和子女至少需要擁有兩套住房;
  • 每月養老金支付最高額只有1萬元人民幣,不足以應付特護病房和未來可能需要的高額醫療護理等需求。
“以房養老”保險正式推廣,敢用房子換養老金嗎?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到結論:如果要充分體現“以房養老”的理念,需要這個房產市場滿足以下條件:

1. 該國家的房產市場的漲跌週期相對穩定,例如:7—10 年一個循環週期;

2. 該國家的某類房產類型的增長率比較穩定,例如:房產年平均年增長率為 7%—10%;

3. 該國家房產的租金回報率相對穩定,空置率低,且租金的年平均增長率與房價增長相對同步;

4. 銀行的貸款利率變化幅度與租金回報率保持同步。

“以房養老”保險正式推廣,敢用房子換養老金嗎?

這樣可以看出,如果僅憑當下的規則,僅僅單一依靠國內房地產市場,很難看到“以房養老”的出路。倒不是說,這個路子在國內走不通,而是應該從本質出發去思考這樣一個問題:通過經營房地產,使其成為財富生成的機制,從而產生可以維繫投資者體面地退休生活的經費。

問題就在於,是否有一個完備的、科學的規則,來保障這個機制的運營呢?我們不忌憚交出自己的房子,我們擔心的是最後“房財兩空”。好的理念,更需要有更好的配套規則來實現;因此當下與其說推廣這種理念,不如踏踏實實地把相關規則制定好,保證老人有持續的被動收入,真正實現“以房養老”,而不是隻盯著人們手中耗盡一生財富的房子。

本文原創,作者劉磊,福布斯金融理財師評審委員、遠見財訊特邀地產評論員,《房產投資鍊金術》課程導師,多家媒體房地產專欄作者、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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