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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自2018年8月20日零时起,齐齐哈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启用27处电子抓拍设备,具体地点如下:

一、违法停车抓拍设备 22处

(一)建华区 11处

1、明海公路与绥满高速公路建华收费站引路交叉路口北侧。

2、卜奎北大街与碾北公路交叉路口(建华岗)北口道路西侧。

3、双华路49号齐齐哈尔建华医院大门东侧80米处。

4、双华路49号齐齐哈尔建华医院大门西侧20米处。

5、中华西路60号齐齐哈尔大学东校区北门西侧30米。

6、文化大街42号齐齐哈尔大学中校区西门南侧10米。

7、新江路1号万达广场顶楼(制高点监控)。

8、卜奎北大街261号中国农业银行顶楼(制高点监控)。

9、新明大街52号市政府6号楼顶楼(制高点监控)。

10、中华西路185号地质大厦顶楼(制高点监控)。

11、中华西路60号齐齐哈尔大学东校区教学23号楼顶楼(制高点监控)。

(二)龙沙区 6处

1、龙华路与卜奎大街交叉路口(中环岗)东口道路南侧。

2、新生路1号齐齐哈尔市审计局东门南侧。

3、喜庆路1号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北门西侧5米处。

4、南马路269号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总院顶楼(制高点监控)。

5、卜奎南大街18号北方新天地商场顶楼(制高点监控)。

6、卜奎南大街畅心园小区3号楼顶楼(制高点监控)。

(三)铁锋区 5处

1、春虹街7号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西门北侧10米。

2、纺化路1号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教学区北门东侧10米。

3、联通大道绥满高速公路齐齐哈尔收费站出口西侧50米。

4、站前大街124号齐齐哈尔邮区中心局顶楼(制高点监控)。

5、中华路533号哈铁大学生公寓顶楼铁塔(制高点监控)。

二、区间测速兼单点测速设备 4处

(一)扎景公路(S310)(区间限速80公里) 3处

1、4公里+290米处。

2、14公里+960米处。

3、22公里+470米处。

注:此路段为原齐扎公路,现并入扎景公路(S310)管理。设备位置、限速值均未改变,现按新的公路标号、里程重新公告。

(二)齐富公路(龙沙区至富拉尔基区公路) (区间限速80公里) 1处

龙沙区 1处

齐富公路与永安南大街交叉口(大民岗)富区方向。

三、闯红灯抓拍设备 1处

建华区 1处

新江路1号万达广场门前人行道。

公安交管部门利用电子抓拍设备对道路上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违反规定停放、不按规定礼让行人、在有禁止左转弯标志和标线的地点掉头、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超速行驶和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查询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请到齐齐哈尔市政府政务中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纠违办、各县(市)区政务中心交警大队业务窗口或登录黑龙江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hl.122.gov.cn)、登录手机交管12123APP进行查询。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有序出行。

特此公告。

齐齐哈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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