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将要取消物业,大家会支持吗,物业到底该不该存在?

搜农记


把以前的回答贴过来。

说说我的小区吧,2010年上房,总计3300户,前后跑了三家物业公司,都是因为收不上来物业费,后来本小区名声臭到没有物业公司愿意接收,实在没办法只能成立业主委员会自治,从此各路牛鬼蛇神粉墨登场。第一类人,物业公司在骂物业公司,自治骂业委会,谁收费就骂谁,第二类,业主和社会上的混子勾勾搭搭,妄图接管物业,多次带不明身份的纹身男大闹业主大会,好在业委会每次会议都全程录音录像,证据在手派出所介入,消停了,第三类就是普通业主,有的按时交物业费,有的顺大流别人交我就交,别人不交我也不交。业委会上台后,第一件事就是赊账,把门禁,电梯梯控,车辆进出识别等等全部装上,不交费就不给激活,让你进不了小区,进不了单元大门,做不了电梯,车只能停小区外面,这样一搞缴费的就多了。钱多就好办事了,前年把小区建成就没用过的暖气设备全部更换,小区用上了集中供暖,整个小区供水主管道全部换新,电梯签了维保公司,维保公司派人进驻小区24小时维护,腐烂的木质走廊凉亭全部换新,花草树木定期打药修剪,小区的房价也逐步上涨,仅仅比隔壁新建小区便宜一千多点。

所以,物业费是优质服务基础,想不花钱又想享受,天上不会掉馅饼。

最后再说两件事,去年本小区一幢33层两梯六户的楼,一部电梯坏了,需要动用维修基金,动用维修基金需要本楼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人性的丑恶再次展现,有的业主说我不做电梯了,我不签字,有的业主表示老子就是不签,但电梯你业委会必须弄好,,还有的业主伸手就把表格材料撕碎,业委会不得不又花了一个月去房管局重新跑手续。

最后结语,想自治,首先要看你能不能摆平上述的几种恶人,否则要么小区彻底糜烂,要么就是成为一块肥肉落入他人口中。


咴汰狼34794315


  • 第一件事:物业是干什么的;
  • 第二件事:有没有其他方法取代物业,如果有,那么物业就可以不存在;如果没有那么很显然物业公司仍然很有必要。

物业是做什么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由此可以看得出来,物业的主要服务内容还是在于小区内的房屋和必要设施的维修,养护管理以及卫生工作。

好像看起来物业的作用基本都很局限,并不是无可替代,但是实质考量起来也许并非如此。

有没有其他方法取代物业?

我个人认为目前物业公司的存在还是必要的,尽管看起来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比较简单就像答者中一位答者所言:

以前,根本没有什么物业管理。居委会派保洁员分组分片搞卫生,扫街清渠,每户每月交五元扫街费,大楼梯每户自己清门口,自己带垃圾放入垃圾箱。梯灯费平均到每个用电户,照明自己出灯泡。电梯有电梯维修公司,水电有水电抢修电话,网络维修有网络公司,门户有配锁店上门,乱停车有交警处理,乱摆卖有城管巡罚。

但是事实真相是不是这么简单?我想肯定不是,比如如果是居委会派保洁员打扫卫生,每户缴纳5元,那么现在如果有人不缴纳,那么这部分的费用该由何人承担?另外小区的治安环境谁来管理?车位谁来管理?

很显然小区内的居民不可能做到高度自治到自觉遵守小区的规定,车辆入库,外面的车辆不入小区。同时对于外来访客的登记也不会落实下来,那么也容易引发小区内安全的问题。

这些问题谁来解决?

后言

其实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冲突所导致的,但是换句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即使物业公司不存在,交由居委会管理小区的情况下,势必还是会引发冲突,因为这是注定。只要是为小区提供服务的一方那么就意味着,小区业主需要交纳相应的费用,那么由此可见两者之间的矛盾天生存在。


麋鹿说法


这个问题问的非常好,有一定的代表性,全国范围内,物业企业多如牛毛,真正能够让业主满意的为数不多。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已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有的地方已经影响到社会稳定,广大业主怨声载道,那么,能不能取缔物业呢?回答是不能。

国家立法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恰恰说明社会发展进程不能没有物业服务这个行业,私有财产的合法化,使广大民众因居住购房而成为业主,聚居区个人固定资产的相邻关系,共有设施,交通,环境,安保等业主需求,决定了物业服务市场的存在,由于物业服务企业的不规范运作,导致广大业主产生取消物业的愿望,这无异于因噎废食,试想,如果没有物业,小区还不得道路拥堵,垃圾成山,环境恶劣,窃案频发~~没有物业显然是不行的。

对于业主不满意的物业,业主可以终止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另行聘雇新的物业,这是依法依规很容易做到的事,问题的关键,不是好物业难寻,而是业主都愿坐享其成,强化合法权益,弱化参与意识,不愿为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用心思

,人心浮躁,遇事骂娘,使得一些物业将服务、管理变成特权,随心所欲,本末倒置

这里有一个好的思路不妨拿出来大家探讨:由居民委员会设立物业服务企业,一改目前物业服务恶性循环的状态,使其自然淘汰,就看谁敢为天下先。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享有维护本委居民安居乐业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国家有专门立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我市还有《齐齐哈尔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细则》,各省市都有法规出台,这是改善不良社会存在的根本办法,大家以为如何?


小兵两毛四


首先我不支持取消物业!


如果小区没有物业,楼道灯坏了谁换?小区卫生谁负责?楼宇对讲坏了谁修?小区的安全谁来维护?找开发商吗?别做梦了!开发商才不会管你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呢!

没有物业,首先会发生的就是楼下的私搭乱建,楼下绿地会成为一楼各户的私人用地,想象一下原本的小区绿化突然成了私家菜园,养鸡养鸭场,你受的了吗?

好多业主天真的认为,只要是这个小区的业主,必定会维护小区的环境,那你就错了!

如果有人占用绿化为已有,你会管吗?你敢管吗?再说了中国现在的社会环境就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就算有人管,你管的了一家,管的了百家吗?如果都管,那你就做好天天吵架的准备吧!

肯定会有人说,有物业,也管不好以上那些事,物业都是吃干饭的,只拿钱不办事!


小区物业不好,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督啊,感觉这家物业公司不好,可以另换一家好点的物业就行了!取消物业?不可行!

就好比中国人大都不喜欢日本!就可以要求把日本这个国家取消了吗?不喜欢,想办法把他推倒就好了!

综上所述!物业是应该存在的!


空调常识


没邀,自答

问题真好,大家一起讨论


物业管理是从其他国家的社区管理和服务角度引入中国的管理模型。但是这个模型进入中国后,一直被诟病,主要原因是物业公司是盈利型机构,住房对于中国百姓来说有点奢侈,这种机构出现,对业主来说是弊大于利。

首先,本来物业管理是服务性机构,所服务的就是业主,但是从实际运行情况看,物业又偏重于管理,于是,业主花钱请来了一家管理自己住房的公司,于是摩擦不断,造成了比较大的社会问题。

其次,物业管理的专业化程度不高。由于国内模式下,开发商建设,让物业方管理,而建设方马上就脱手了,无论配套也好还是基建不达标也好,全部交代到物业公司,于是为了利益,物业方往往用很多手段去压制业主的问题,尤其是个性化问题,于是矛盾纠纷就成了无法解决的问题。

第三,物业与社区双轨并行,有些职能被淡化和抹杀,物业和社区同处于一个空间里,都是服务社区居民,资源浪费情况严重,反而让物业成了只收钱不干活,社区服务功能被物业借用,无法实现社区真正的服务理念,最终成为物业的收尾机构。

所以,在目前国内逐渐强化社区服务功能的情况下,社区物业管理似乎就显得单薄了许多,为社会安定和业主利益着想,社区完全可以取代物业,因此取消物业应该是趋势所在。


慕容晓春



业主和物业的关系就是儿媳和婆婆的关系,是一对冤家,业主会对物业有诸多的不满,物业也对业主有好多话说!

但是要说把物业取消了,我还是不支持的,我说说理由。

首先物业的存在使小区里的广大业主在小区秩序的维护,卫生的打扫和清理,乱停乱放,乱写乱画,邻里纠纷等都有一个管事的部门,一个小区良好的秩序,整洁的环境,是离不开物业的。

我们作为业主能够看到物业的大门值班室,保安永远是迎来送往,看到他们我们心里就踏实了,我们能够看到打扫卫生的大姨大叔不辞辛苦的把我们共有的家园打扫的干干净净,你的家水没有了,电不通了,首先就会想到物业。

当然我不否认,有的物业公司因为利益的问题会和业主们闹的很僵,他们有时会侵犯业主的利益,比如把本来属于业主的公共场所出租出售给业主赚取非法收入,有的对业主的反应问题不闻不问,严重失职。

于是业主们就想到炒物业鱿鱼,或不交物业费。

但同时我们也能看到,没有了物业的小区,秩序混乱,脏乱差的环境,经常被小偷光顾的家,搞的业主是十分烦心!

有的业主就会说,我们可以组织业主委员会,那我要问下了,你还听说,那么大的中国,有几个小区是由业委会运作而没有物业的,这方面成功的例子不是很多,就好像多年前就有人想着所有业主自己盖房子一样,没有开发商的利润,我们自建房的价格不是很低吗?如果都是这样的一厢情愿,中国的房价也不会有这样高了!

所以,作为业主,我不赞成取消物业,我们可以加强业委会的职能,对物业加强监督。

物业该存在,这应该是所有业主的共识。


青木浮生朱彦


物业公司是个舶来品,是引进西方国家的社区管理模式,全程实施市场化经营。虽然调动了部分社会资源,参与社区的有偿服务,但未能有效的担负起社区的管理。人为的将社区的服务与管理分割开来,服务与管理不能兼顾,管理工作被荒废,服务工作也难尽如人意。

物业管理市场化,不符合中国国情。将物业管理全部推向市场,实行公司化运营管理,吸收资本市场的资金进入,尽管缓解了市场压力,但资本的逐利性,使物业公司本能的去追求利润最大化,却忽略了物业的服务属性,致使物业的服务和管理水平有所折扣,也引发了物业与业主的矛盾。物业公司化不能克服自身存在的缺陷,服务和管理也难以兼顾,长此以往物业与业主的矛盾,只会越来越尖锐,物业公司的生存也会更加困难。

物业管理社区化,是以后的发展方向。物业管理本身具有社会公益属性,且具有一定的管理职能,公司化运营很难承担这部分职能。只有将物业纳入社区管理,由社区实行统一运营,将有偿服务与社会管理有机融合,使管理寓于服务之中,服务与管理并行。才能有效克服有偿服务存在的先天不足,既能实现有效的管理,又可提高服务水平。

物业管理社区化,并非取消物业有偿服务,而是将有偿服务与社区管理结合。既增强了社区对物业服务的监督,又能为社区管理提供帮助,二者相辅相成相互融合,相得益彰共同促进,物业的服务和管理就会更上一层楼。


无奈且向上


社区支持业主自治,只要协调好,可以不用物业公司参与管理。

随着小区的建设,人们入驻的时候就会发现,物业公司已经成立了,已经开始为业主服务了,很多业主搞不明白,为什么我都不知道他们就已经开始收钱了。过了几年,业主们会发现,现在的物业公司太不负责任了,清洁做不好、治安管不好,交给他们的钱浪费了,不如我们自己管理,我就住几十平米的房子,每年需要交那么多的物业费,心里有些不平衡。

正常现象,有了这些认识的都很正常,物业和业主永远都是一对冤家,总处在矛盾之中,物业公司觉得委屈,现在事情这么多,人工成本又高,大家又不愿意多交物业费,每次提到涨价都会引起极大的矛盾,业主心里想,我们每月的工资只有那么一点,有的工资还没有你物业工资高,你是为我服务的,你凭什么比我收入高。只要两家一吵架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就会一次一次的搬出来说事情。

物业有没有必要存在是业主自己的事情,谁也不会强制。

新小区成立之初,由于小区居民还没有完全入驻,开发商在业主入驻之前会按照社区的要求为业主代聘用物业公司,所以大家入驻小区的时候,物业公司已经成立了,已经正常办公了,过了几年以后,各个小区根据要求成立自己的业委会,也就是业主大会的常驻机构,代表业主行驶权利的机构,业委会及时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究竟是否聘任或者续聘物业公司。自治能力比较强的业主以及业委会可以自行聘请人员进行治理,费用偏低,效果不错,但是据观察,很多业主属于五湖四海的人,有着不同的意见,很难统一意见,这样在自治中相互矛盾,很难有好的效果,倒是有物业的地方比较平稳,虽然大家嘴上说的矛盾不少,其实小区秩序还是不错。

物业的收入水平和业主的收入水平是两件不可比的事情。

有些人一直强调自己的工资还没有物业的高,是不应该的,这种想法是不对的,物业的工作是负责管理小区内的设备和事物,业主的工作与小区没有任何的关联,你的收入水平不高,只能说明你的能力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也只能拿那么多的收入,换句话说,你也可以到物业公司应聘,看看物业公司能不能录用你,这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不能相提并论。

其实真正要不要物业公司来管理,不在于别人,就是在于业主自己,自己愿意管,有能力管,欢迎小区自治,没有这份能力的还是算了吧,自己出一分钱请人吧。


小区无大事


集约化管理服务是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创新社区工作的有效途径

近几年来,由小区物业服务质量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发生,业主普遍对物业公司不满意,一些物业公司已成为社区麻烦的制造者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到了应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和非改革不可的时候了。

一、改革的重点与理由

(一)、物业公司与广大业主之间的主要矛盾,是物业公司不投资、少支出并以简单劳动获取了高额利润,而广大业主交付了物业费却无法选择享受相对满意的服务方式和结果,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收费项目、标准;收入流向、用途;收入分配比例无合理标准和不公开透明。

(二)、“一个高人当老板,两个美女催收款,三个奶奶扫扫地,四个爷爷看看门,五花八门乱收费",这基本上是物业公司的普遍状况,员工队伍高龄低能,决定其服务质量必然是低水平。

(三)、一个居住几千人的小区,仅有一个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地的物业公司去管理,而没有党组织的存在,没有党员活动,没有对小区群众开展思想和法制、道德教育,显然有点缺位和不足。政府职能部门对小区物业公司似乎缺少应有的监管,对业主委员会成员也可能缺少培训指导。

(四)广大业主的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响应,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机制不客观不宜行,是个摆设,时有非正常力量参与干涉物服行业的现象,致使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不断累积,这种矛盾会由量变到质变,会演变为一种社会现象和矛盾。

二、改革的思路与途径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社会化,……专业化水平,推动社会治理中心向基层下移。实现小区安则社区安,社区安则社会安。

(一)、本着"政府主导监督、企业管理服务”的原则,每区、县可成立一个"物业服务中心总部”(物业公司),各小区设"物业服务中心”(物业分公司)根据小区类别和规模,制定出统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统一的服务范围和标准。统一管理经营服务,统一人员培训使用,统一财务管理核算。

(二)、规模较大的小区可以单独成立党支部,规模较小的小区联合成立党支部,由上级党组织按程序产生党支部书记。

(三)逐步推行实施居家医护养老。

三、改革的阻力与风险

阻力主要来自于现物业服务模式下的既得利益者,不过这种阻力难以阻挡集约化管理服务模式、强大的价格服务优势和小区广大群众的需求力度。风险主要来自于有关部门信心不足和创新能力不强。

四、需要一名政府副职主抓, 组织一个班子,做好进一步调查,制定好方案,选择试点,逐步推广。

小区是人民群众休息生活的家园,应是清静之地,不应成为任何人的敛财通道。把小区群众从现有物业服务模式中解放出来,创新出一种政府放心、群众舒心的小区集约化管理服务模式,是广大群众的殷切期盼。相信只要政府重视,撸起袖子一起加油干就一定会成功。


草原ttg


物业已经成为敛财不作为的代名词,拿我居住的小区来说,隶属于内蒙古汇能集团安泰物业公司,每平米每月2块物业费,除了打扫下楼道卫生,就是雇佣了一批歪戴帽子的门卫,他们的主要工作是车辆出入大门口,按下门口拦杆,看那个车或者那个送外卖的小哥不小心撞歪了拦杆,然后冲出来敲诈1800元,不给钱别想走。更奇葩的这个物业公司的领导脑子进屎了,尽然把行人非机动车出入口留在了一侧,按照我们正常人的思维应该是出入口分布于大门的两侧,你没有看错,出入口在单侧,不足60厘米的狭窄通道内,两头如果有进出的自行车或者电动车,甚至行人,必须有一方要先退出来,各位说下这个设计是不是脑袋进屎💩就是被驴踢了?等等不一而足……的脑残做法叫人无语,这样的物业公司存在除了给业主居民增加不便别无他用!!!坚决抵制这样的无良物业公司,支持撤销类似的渣渣物业公司!!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