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中午,李女士放下碗,打開手機免提,用一口不太流利的普通話和客服人員理論著。
8月12日晚上,她10歲的兒子賈開心(化名)拿著大人手機裡的錢打賞遊戲主播,一個晚上就花掉了30000多元,她一直在尋找辦法找回這筆錢……
1
錢不見了?
“文教娛樂”消費了36000多元
嚴女士是李女士的朋友。8月12日,賈開心跟著家人一起,從南充到成都玩耍。當天賈開心在阿姨嚴女士家中不肯回家,抱著手機,玩得興致勃勃。
“從車上開始他就一直在玩手機。”嚴女士回憶,在車上的時候,賈開心就用她的微信登陸了愛奇藝平臺。“我還問過他看這些給不給錢,他說不給錢,我才放心把手機交給了他。”
當天晚上,嚴女士一直在書房看書,賈開心中途跑過來,一臉好奇地詢問自己丈夫的名字。“問完他又問我父親的名字,我居然還把其中一個字寫出來,擔心他不知道怎麼寫。”嚴女士並不知道,賈開心已經完美繞過了密碼。
一直到當天晚上11點,她看到孩子仍在玩手機,便上前提醒,但礙於情面,不好收回手機。到了凌晨2點鐘,嚴女士上廁所的時候發現賈開心的手機屏幕還發著光,這才上前制止,讓他去睡覺。
8月13日上午8點,嚴女士用手機看新聞,卻看到手機短信增加了幾條,一看短信內容就慌了。“上面顯示‘你正在修改支付密碼,驗證碼是***’。” 嚴女士趕緊點開了支付軟件的消費賬單,發現最新消費內容全是充值“奇豆”,刷了一屏都沒有刷完。
據她介紹,這項支出共計36000多元,隨後她打開了手機軟件,賬單上顯示,其中單筆最貴的消費是“充值1000000奇豆”,共花費了一萬元。
在詢問賈開心之後,她才恍然大悟,是賈開心用手機看直播,並在上面打賞了主播。根據賬單顯示,在當天凌晨2:27分,她的手機還消費了648元。
“直到我們告訴他錢花光了,他還認為只用了一點點。”嚴女士說,當她詢問賈開心知不知道這些錢意味著什麼時,賈開心只是保持沉默,搖了搖頭。
看著“文教娛樂”這個消費分類,她一臉苦笑,“不知道的肯定以為我多愛學習”。
2
一陣後怕……
低估了現在小學生的“實力”
記者打開嚴女士手機裡的愛奇藝軟件,在觀看記錄中,點開賈開心看過的一段直播視頻,裡面是一位美女主播,一邊玩著遊戲、一面聊著天,聲音非常甜美。如果有人打賞,主播會在平臺上面致謝,在屏幕的右側可以看到用戶向主播打賞的記錄。
這件事後,嚴女士也開始反省,“我對這些十歲的小學生能幹出什麼事還是沒有一個概念。”嚴女士表示,自己的孩子才兩歲多,總的說來還是低估了現在這些小孩子的“實力”。
事情發生後,賈開心已經被他的媽媽李女士接了回去。為了解決這件事,李女士已經三天沒有去超市上班了。“一個月兩千多的工資,他哪知道這些錢要掙好久。”
李女士說,賈開心平時在南充老家,暑假的時候才把他從南充接到成都來玩,兒子這次的表現,讓她覺得陌生又可怕。
一旁的賈開心倒是若無其事,他小聲地告訴記者,自己平時喜歡玩“迷你世界”(遊戲),主播在直播打遊戲的時候可以教大家怎麼玩耍。
至於怎麼破解支付密碼,賈開心表示,只需要點擊忘記密碼,用手機收到的驗證碼即可支付,安全提示時要用到爺爺的名字。
3
愛奇藝客服:
正在積極處理此事
8月16日,記者聯繫到了愛奇藝客服人員,在對情況進行了解之後,對方表示,平臺已經和孩子家長進行了溝通,並著手處理這件事情。
“現在需要提供手機支付的憑證、小孩子的身份證明,另外就是證明這個是小孩子可以操作的證據。”客服人員表示,如果要申請退款,需要孩子家長提供這些材料。
當被問到以前是否有遇到過小孩子用家長手機打賞主播這種情況時,客服人員表示,這個“在各個平臺都是有的”。
至於打賞的錢是給了愛奇藝公司還是主播,她也表示,“都是有的”。此外她介紹說,主播都是年滿18歲的成年人,在申請時都是有身份認證的。事情發生後,愛奇藝公司方面也和孩子家長進行了多次溝通,正在積極處理這件事情。
4
律師說法:
要證明孩子自己消費很關鍵
北京藍鵬(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英佔認為:
此次事件中,孩子剛滿十週歲,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而其打賞行為在本質屬於贈與行為,打賞的金額三萬多元,且不屬於其個人財產,依法應當認定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行為。
若其監護人不予追認,則打賞行為無效,打賞的金額可以撤銷。問題的關鍵是監護人或財產所有人能夠證明打賞的行為是孩子所為,否則就應該推定為有效法律行為,而不予退還。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秀則表示:
小孩子作為一個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打賞金額比較大,是可以撤銷的,但關鍵是要證明這屬於未成年消費是很有難度的。
同時他也表示,平臺方在技術開發的時候應該適當限制這些孩子來使用。當然,要辨識是否是未成年在使用所需要的技術要求比較高,關鍵還是家長要意識到手機的重要性,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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