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水古韻
關於保險是騙人的,發表下個人看法。
1.買保險是大的趨勢,國家現在一直在鼓勵人民去買保險,一直在扶持保險行業。
為什麼?就是因為國家養老金缺口太大,所以出臺了放開二胎制度。但是,二胎出生率還是不高,遠遠達不到人口平衡的標準,部分地區又推出鼓勵生三胎制度。希望能讓年輕人交的社保,養老保險供上一輩老人使用。
可惜,現在人生存壓力大,生育率仍然不理想。國家就推出了商業保險。
看看以前的口號:做好計劃生育,國家給養老。到後來,國家承擔一部分,自己承擔一部分。到最近幾年,養老不能靠國家。能看出些苗頭了吧,個人只能服從國家。
2.目前大部分保險業務員不專業,只管忽悠人買,誇大利益,拿到提成完事。
比如,我父親在一個親戚那裡買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險,買的時候說只要是大的病住院都可以報。結果我父親由於腦梗住院,打電話過去,親戚不做保險了。又打電話到保險公司,說我父親的病不在這份保險的保障範圍,具體再看看詳細條款。真是氣死人,我們都沒有看到詳細條款在哪裡。
所以,買的保險一定多看幾遍。就算得了癌症類,還是有分前期,中期,後期。有的就是前期是不報銷的。
3.保險交錢容易,拿錢有點難。有負責人的保險業務員幫忙還好,不然各種證明真的能讓人氣死。
比如我母親在我小時候給投了一份保險。本金早就可以領了,沒有任何人通知,還是自己發現的。
然後,我去保險公司辦領取手續。各種手續繁雜。整整跑了五天時間。最後一天,手續齊了,還在櫃檯辦了一上午。效率低到讓人無語。
也許別的地方會好點,反正我遇到的是太讓人無語。
葉知風語
在這裡,我來和大家分享一個親身經歷的真實案例。這個案例,涉及我和我太太購買的一個保險產品(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在此隱去保險公司的名字)。
在今天,回顧我和我太太購買該保險的過程,以及中間經歷過的那些波折,讓我感覺有很多可以學習總結的地方。希望有更多的年輕人,可以看到我這篇文章,從我自己的經歷中學到教訓,避免犯下類似的錯誤。
大約十幾年前,當時我和太太剛剛結婚不久,她剛懷孕。一個朋友約我和太太一起出來吃飯。吃飯時,他把他妹妹也帶來過來。後來才知道,原來他妹妹是賣保險的。不知不覺之中,我和太太被他妹妹上了一堂保險推銷課。
二十多歲時的年輕人,剛剛結婚,考慮的問題包括:打算買房,孕期待產,如何在單位中表現出色獲得加薪和升職,小夫妻計劃出國旅遊,買輛小車,等等。我們倆當時對於保險的認知,基本接近零。之前,我父母有時候偶爾跟我分享過他們買保險的經驗。他們給我的建議是:不要買保險。買保險肯定會虧。但是我當時認為父母“老古董”,不懂現在的“新行情”,因此也沒怎麼把他們的建議放在心上,很快就當耳邊風忘記了。
【現在想來,父母一輩經歷過的人生閱歷,是一筆寶貴的經驗財富,值得晚輩認真學習。】
回到那頓晚飯。朋友的妹妹(就是那個保險推銷),向我們推薦了一款終身壽險。這款壽險的定價和好處是這樣的:
從26歲開始投保,每年向保險公司支付保費1萬元左右(由於男女的死亡風險不同,因此我和太太各自支付的保費略有不同)。連續上交20年後,該保險合約終生有效。
如果我在任何時候去見上帝,那麼保險公司會支付以下賠償:
1)保證的最低賠付額:50萬元。
2)沒有保證的花紅部分:這部分可以賠到多少,需要視保險公司的投資表現,可多可少,運氣不好的話為零。
除了死亡之外,如果投保人被診斷出嚴重疾病(Critical Illness),也可以獲得賠付。嚴重疾病包括:癌症,心臟病,中風,失明等等。如果在65歲前發生殘疾,也可以獲得賠付(但如果殘疾發生在65歲之後,就得不到賠付了,需要等到死亡或者重病)。
我和太太,在被朋友的妹妹“洗了一番腦”後,選擇購買了這款保險產品(兩人各一份)。當時他妹妹給出的購買理由,讓人感覺很有道理:
你們倆現在沒有任何人壽保險,這就相當於在“裸奔”,非常危險!你和你太太都是獨生子女,萬一你們倆有個三長兩短,失獨的四位老人,是非常可憐的。你太太現在已經懷孕,很快就會有孩子。如果你們倆在孩子還小的時候發生意外,他/她可怎麼辦?這份保險,你每年交1萬,20年就是20萬。但是萬一任何時候發生意外,保險公司至少給你賠50萬,還可能更多。交完這20萬後,你一直到老都不用再交任何保費。這樣你一輩子都受保了。如果你沒有發生什麼意外,順利活到8,90歲,那這就相當於留給你的孩子一份遺產。這是父母能夠留給孩子的最有意義的禮物!
“孝順老人”,和“為孩子留點什麼”,是最能打動人心的。我相信很多讀者和我的情況差不多,作為家裡唯一的孩子,上有老下有小,最擔心的就是自己身體不好,或者遇到什麼意外。因此我和太太簡單討論了一下,沒怎麼多想就乖乖簽了保險購買合同。
但事實上,如果我們仔細研究一下這個險種,就會發現它並不是一樁划算的買賣。
像我購買的這款“終身壽險”,其實帶有兩種功能:保險+儲蓄。這是因為,如果投保人發生意外,那麼受益人可以獲得賠付(保險功能)。同時,如果投保人不發生意外,那麼該產品就好像保險公司強制幫助投保人進行儲蓄,並且幫他把錢保存到他去世,然後再把這些錢一起交給受益人(比如兒子或者女兒)。
如果為了實現保險功能(應付意外),那麼我們完全不必購買“終身壽險”。買一個“定期壽險”就足夠了。對兩者區別不太清楚的朋友,請參考筆者的歷史文章《給兒子的一封家書:聊聊保險》。在那篇文章中,有比較詳細的解釋和分析。
下面我們再來看該產品的儲蓄部分。假設投保人連續20年,每年上交1萬元保費,那麼到了他45歲左右時,一共交了20萬元左右。
我們同時假設,投保人活到85歲(平均年齡)。也就是說,基於這20萬保費,我們有40年時間對這筆錢進行儲蓄和投資。
40年期間,20萬元漲到50萬元,投資者的投資回報是多少呢?大約為每年2.3%左右(複利)。如果今天有人告訴你,給我20萬,我替你保管40年,每年給你回報2.3%。你會願意做這筆交易麼?相信大部分人都會有自己的答案。
對於二十多歲的年輕人來說,每年拿出1萬元買保險,其實這個數額是很不小的。當時我和太太的薪水尚可,因此我們沒有感覺到負擔很重。買了這個保險,也沒有影響我們買房生子。但是,現在回過頭來看,我們顯然是消費過度了,完全沒有必要把這麼多錢花在保險上面。這主要是因為:
1)我們沒有必要讓保險公司來強制我們進行儲蓄。
每個年輕人,都應該努力養成儲蓄的良好習慣。如果覺得自制力不夠,我們可以把每個月的工資交給父母,讓他們代為保管。有自制力的年輕人,把錢放在銀行裡就好,完全犯不著把錢交給保險公司(還增加了一層保險公司倒閉的風險)。
2)父母不需要我們通過買保險來“孝敬”。
如果真的想要孝敬父母,那就把自己身體照顧好,通過認真學習和努力工作,慢慢增加自己的實力,提高自己的專業技能。同時多去看看父母,陪他們說說話。對於父母來說,任何一個兒子或者女兒都是無價的。如果真的發生意外,別說50萬,就是500萬,5000萬都無法彌補他們喪失孩子的痛苦。
3)孩子不需要我們通過買保險來“饋贈”。
給孩子最好的禮物,是陪伴他們一起成長,和他們共同體驗生活的甜酸苦辣。如果害怕自己在孩子未成年時發生意外,那麼購買一個“定期壽險”就足夠了。
購買“儲蓄型壽險”的另一個缺點,是投保人完全沒有流動性。也就是說,當你把錢給了保險公司以後,這錢就不再是你的了。美其名曰保險公司替你保管存著,但你需要時,是無法拿出來的,除非你去世或者生大病。
在我和太太買的這款保險中,我們還遇到了一個小插曲。
從購買開始,我們支付保費的習慣,是每年收到保險公司的賬單後,通過銀行轉賬支付。可是後來有一年,由於我們搬家,沒有收到該年度的保費賬單。由於該保費的支付頻率為一年一次,我們兩個人很快就忘了。搬到新地址後,我們更新了地址,並收到了下一年的賬單,於是我們就繼續每年支付,完全不知道自己漏交了一年。
過了大約5年後,有一次我太太在查看保險公司賬單時,偶然發現上面有一行叫做“借款”,感到很奇怪便打電話詢問保險公司。我們這時才知道,原來當年漏交一年的保費,保險公司自動處理為借款給我們交保費,並收取每年6.5%的利息。也就是說,兩個人每年2萬元的保費,乘以6.5%,再乘以5,我們在那五年間不知不覺多付了6,500元左右的利息。從頭到尾,沒有任何人通知我們要補交5年前的那筆保費,或者告知我們如果不交的話會被收取高額利息。
更讓人感到無奈的是,在該保險產品中途,如果想要中斷並退保,那麼就要蒙受巨大的損失。這是因為,像這種保險產品,都有一個“退保現金價值(Surrender Value)”,也就是如果中途退保可以拿回的數額。如果和自己當初上交的保費一對比,就會發現,退保現金價值大概只是上交的保費的50%~60%左右。在這種情況下,投保人只能硬著頭皮繼續上交保費。
有些讀者可能會說:這是你自己粗心大意呀!你漏交了一年保費,被保險公司懲罰,活該!
從法律上來講,保險公司確實沒有錯。在我們簽署的厚達幾十頁的合同書中,確實有寫著,如果漏交保費,會被收取利息。因此即使和保險公司對簿公堂,投保人也必輸無疑。但這恰恰是我想提醒廣大讀者的:如果你和保險公司發生任何糾紛,吃虧的肯定是你!
因為,我們可能遇到的各種情況,保險公司都已經想到了,並且用非常小的字打印在合同裡,百分百保護了保險公司的利益。像我和太太這種情況,在漏交一年保費後,後面幾年還是繼續按時如數上交,顯然屬於一時疏忽,而不是沒錢交保費,或者交到一半不想交了。發生這種情況的,我們也肯定不是第一例,保險公司肯定見得多了。從我們這樣的客戶身上,悄無聲息的多賺6,500元利息,何樂而不為?
在現實生活中,更可能發生的情況,恰恰如我和太太在年輕時的做法:在我們簽署購買合同時,根本沒有去細看那長達幾十頁的法律合同書。即使真的花上幾小時仔細看了,也未必全懂。即使看懂了,也很難提出異議(保險公司不可能因為一個顧客的要求而改寫合同)。每年交保費的時候,我們都是很隨意的看了一下要交的數額,然後通過銀行進行轉賬,而沒有仔細閱讀其中的各項條款和收費。如果不是太太在偶然之間發現其中的蹊蹺,可能直到今天,我們都覺得自己每年按時交保費,一切正常!
說了那麼多,我希望大家可以從我的錯誤中學到一些有價值的教訓。具體包括:
1)在購買任何保險產品前,一定先要做足功課,把保險產品的來龍去脈研究透了再決定是否購買。
2)保險,是一種消費,好比買車,買手錶,買衣服。因此,我們應該做一名理性的消費者,量入為出,只購買自己需要的保險,切忌過度消費。
3)選好保險經紀人,非常重要。
保險經紀人的價值,不僅在於在推銷保險時向你解釋該產品的優缺點。更重要的是,保險經紀人需要為客戶負責到底。當我們有任何疑問,或者和保險公司有任何糾紛,或者在索賠時遇到問題時,最需要保險經紀站在我們一邊。一個負責人的保險經紀,應該在這時候給我們帶來幫助,而不是賣了保險後就拍拍屁股走人。一個不幸的事實,是保險經紀行業的流動率非常高。很多保險經紀,在做了幾年後,要麼跳槽,要麼轉行幹其他工作,這樣在前幾年購買了保險的客戶,就一下子失去了他本應獲得的售後服務,也蒙受了各種本來可以避免的損失。
4)保險是保險,投資是投資。
理性的消費者,應該把兩者分開來,購買最必要的保險(比如生命險,醫療險等),然後再選擇最合適的專業投資產品。把兩者混起來的話,消費者得到的是一個“四不像”,既不是最好的保險產品,更不是最好的投資產品,得不償失。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伍治堅:給兒子的一封家書:聊聊保險
伍治堅:《小烏龜投資智慧1:如何在投資中以弱勝強》
伍治堅:《小烏龜投資智慧2:投資叢林生存法則》
伍治堅
為什麼保險會給人感覺是騙局呢?
保險公司的模式和代理制度
現在的保險公司也是利益為先,天天在招人做代理,只要能幫我賣出保單,人員的素質學歷先靠邊站。代理人想要收入更大化?增員,不停的增員。一群人賣保單比一個人賣收入來的更快更多。很多代理人都是培訓三天就去銷售保單(我以前在代理公司就是如此)然後喊你增員提高自己的職級。從公司和代理沒人把重點放在這份保單是否適合客戶這裡。以後出現問題當然就會說保險是騙人的了。
人情單和自保件
自己給自己買叫自保,第一份保單賣給親人和朋友叫殺熟。剛入職的保險小白有誰會在他手裡買保險。只要一入職,你的上司就會有意無意暗示或直接明示你先給自己買一份。你連自己都不認可的東西怎麼賣給其他人。新人不開單也是沒有收入的。好了給自己買好了,你的上司又會找你‘’這麼好的東西你不推薦給你的親戚朋友嗎?你希望他們以後沒有保障嗎?‘’這時有的新人會試著去拜訪親朋好友,一次不行兩次……他現在不理解我以後會感激我。好了終於你的親朋好友受不了了😱,他不是接受你的保險理念,是怕你不斷的騷擾,才在你這買的保險。人情單最人讓人擔憂的是買的人不懂,如果以後理賠發生問題,傷人又傷錢啊。
其實這些也是保險公司的套路。它直接賣給你親朋好友,他們肯定不會買的,所以通過你這個中間人來完成操作。如果你資源很好,那麼恭喜你可以繼續做保險這份工作。如果親朋好友這裡開發完畢,賣不出別的單子了,對不起保險公司不和你玩了,它要重新找新人來繼續你們原先的遊戲。代理人含恨離開公司時應該對保險公司都不會有好感了。說它騙人不靠譜也無可厚非。保險公司這種制度除了保險是真實的,別的模式太像傳銷了。
大眾保險知識缺乏,保險醫學和傳統醫學是有差距。
我問過一些在保險公司處理理賠的同行,他們告訴我其實很多時候可賠可不賠的案例,保險公司都會賠,只是人們想象的保險理賠與現實有差距。人們很少會購買一份合同時詳細查看保單內容。有出現買了意外險的來理賠疾病,買理財裡理賠重疾。就更不用說保險的免責條款內容了。現在人們去體檢有的朋友檢查出有甲狀腺結節越來越多,但醫生會說問題不大,保守治療就好。但保險公司會覺得他未來患甲狀腺癌幾率很大,必須排除在外等等。當理賠時未達到期望人們當然會認為是保險在騙人,而不會想其他問題。
我是不專業的保險人,喜歡的朋友記得關注我。如有不盡之處歡迎留言和私信我。謝謝各位的支持!
不專業的保險人
為什麼很多人收買平安保險是跳入騙局?
保險給人留下的印象不好
首先說下保險給大多數人留下的印象,當然包括平安保險。以前的保險管理有點混亂,對於保險業務員的要求也比較低,什麼樣的人都可以做保險,有文化的,沒文化的,有素質的,沒素質的,各種各樣的人都進入了保險行業。
有 很多保險業務員對專業知識掌握的不牢靠,有的是不認真學習,有的是學習也學不懂的,啥樣的都有,一知半解就去賣保險,客戶問的問題,不管保險合同裡有沒有保的,都一律應承下來,等真到了發生諮詢的情況的時候,可能買的保險又不保這塊,那就讓客戶以為保險就是騙子。
再就是有些保險業務員,賣保險都是殺熟,找熟人,多數熟人可能也沒有仔細看保險合同,保險業務誇大了保險的保險範圍,一旦出問題,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保險是騙錢。再就是以前經常會有保險業務員,你不買保險天天來你家坐,天天電話,煩不勝煩,客戶不是為了買保險,只是為了買個清淨而購買了保險,這樣的情況,就造成了客戶感覺你保險就是推銷,就是騙錢而已的情況。
買平安保險是騙局嗎?
其實如題主這樣的保險意識高的人想法是對的,保險的確是應該買的,買保險可以給你解決很多問題,但是關鍵要找對懂保險的人,買對符合你需求的保險險種,這個是關鍵問題,不是說保險不好,保險種類太多,保同一個問題的保險也有很多種,找到適合自己的那個保險險種才是最關鍵的。
購買保險不要只聽保險業務員一面之詞,儘量拿到保險合同,仔細閱讀,不明白的可以諮詢業務員,找個專業點的業務員問,是在再不明白,完全可以電話保險公司客服問下,保險客服的回答還是比較準確的。確定好了再去購買。
購買保險,向你說的需要幾萬元每年,估計是買的不止一個險種,一般是保險公司給你推薦的一個比較全的險種集合,應該保的方面比較全面,購買保險也需要根據自己的經濟實力來進行選擇,一個比較全面的保險集合會保到方方面面,有經濟基礎的人可以購買。對於保險的選擇可以多參考幾家保險公司的計劃,從中選擇一個比較好的進行購買,畢竟一年幾萬也不是小錢。
現在保險公司也比較重視業務員的專業素質的培訓,現在的保險業務員也越來越正規,以前的不專業保險也越來越少,不管什麼行業都有一個發展的過程,大家要給他們一些時間,給他們一些信任,希望保險行業的發展越來越好。
以上個人觀點,希望對你有幫助,點贊加關注,謝謝支持!
閒逛的油條
作為一個在保險圈工作的小白,我用自身的經歷告訴大家,保險到底是怎麼回事。用保險的四大原則來解析,可能會有不同的理解。
第一:最大誠信原則,是指保險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和履行保險合同時,必須保持最大限度的誠意,雙方都應遵守信用,互不欺騙和隱瞞,投保人應向保險人如實申報保險標的的主要風險情況,否則保險合同無效。
如果投保人刻意隱瞞自身疾病或隱藏的風險,出險後保險公司審核發現,是會拒絕賠償的。同樣保險公司如果沒有在投保前詳細介紹保單條款和免責內容,同樣屬於違約,即使責任範圍或承保範圍不在保險範圍之內,也要承擔責任。因此在您即將簽署保單合同前,一定要問明白以上內容,如果遇到銷售人員告訴你這個保單有多好,出險後什麼都能賠之類,這個銷售人員就是滿嘴胡言亂語,極度不負責任。世界上沒有一款保單能保全部,能全部風險都賠償。
第二:可保利益原則,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因具有各種利害關係而享有的法律上承認的經濟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可保利益是保險合同生效的依據。為其訂立保險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可保利益。
這條是對投保人來說的,您要投保的財產跟您沒有任何法律意義上的關係,即使投保出險後,保險公司也是不會賠償的,比如給盜搶車輛上保險,出險後保險公司不會賠償您一點損失,因為它是非法財產,再比如違章建築,國家不承認,保險公司也不會承認,保險公司不會縱容違法行為。
第三:損失補償原則,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人無論以何種方式賠償被保險人的損失,也只能使被保險人在經濟上恢復到受損前的同等狀態,被保險人不能獲得額外收益。
這點說的是保險公司在賠償損失時的定損理算原則,比如,家財險電視機被雷擊,但是電視已經使用了八九年,早已經是淘汰產品,這個時候你還要求保險公司按照原始購買價賠償,就已經違背了這條,電視已經使用了,他的使用價值已經消耗,市場上銷售的比其高很多代產品價格也沒您原始購買價高,如果保險公司按照原價賠償,你將獲得這些年額外的無償使用,而且性能還提升。
第四:近因原則,近因是指造成保險標的損失的最主要、最有效的原因。也就是說,保險事故的發生與損失事實的形成有直接因果關係。按照這一原則,當被保險人的損失是直接由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造成的,保險人才給予賠償。
百姓保險
首先,一聽到保險、平安、太平洋都說是騙局的人我相信他們並不瞭解保險。
保險作用很大!這個根本就不需要懷疑,因為從本質上來講,保險也是錢。錢有用嗎?沒有人會否認,保險只是錢的一種存在形式。我們說保險也是一種錢,穿了馬夾叫保險,脫了馬夾就叫錢。但是保險這種錢有它獨一無二的屬性,它和我們理解的一般金錢是有不一樣的作用的。
“保險是唯一的經濟工具,能夠保證在未來不可知的日子裡,有一筆可知的金錢”。所羅門·休伯納博士說:“在財務工具中,對於個人死亡,能很快提供資金以及協助彌補財務損失的,人壽保險是獨一無二的。”
平安保險本身不是騙局,但不排除你的代理人不是一個合格的保險代理人。
每年幾萬塊的保險費用我認為是有點多的,也可能是因為小編窮(哭一會),一般來說,按照家庭年收入的10%來作為保費預算是比較合理的,上下也可以浮動一些。
過多或者過少都不太好,過少可能無法起到應有的保障,過多本身就會成為一種負擔,那麼就失去了保障的基本意義。保險該如何規劃,小編簡單舉些例子,題主可以對照代理人為你規劃的保險,看是否有必要。
做好規劃,先弄清楚家庭保險優先順序
如果我們考慮為家庭成員配置保險,首先需要明確的就是家庭保險規劃的優先順序。以城市裡一般的三口之家為例,在規劃家庭保險時,不妨先遵循這幾個原則:
第一,建議優先為經濟支柱配置保險。事實上,不少家庭有了規劃家庭保險的想法往往是因為孩子的到來。儘管如此,在規劃保險時,也一定不能孩子優先,而應該是經濟支柱優先,如果夫妻皆是經濟主力,那則以夫妻兩人的保險規劃為主。
第二,健康保險一定要提前配置。雖然市面上我們可以選擇的保險險種很多,我們在選購的時候,建議優先考慮健康險和意外險類產品,其中又以重疾險為代表,畢竟對很多家庭來說,最大的風險就是重大疾病的花銷。
第三,在為孩子做保險規劃的時候,建議也要以健康保險和意外醫療險為主。在為孩子做好了重疾險、醫療險和意外險等基礎保障,如果預算充足,不妨再為孩子考慮教育金保險。
以三口之家為例:如果經濟狀況允許,通常情況下,我們建議夫妻雙方和孩子選擇期交型高保額的重大疾病保險,並同時搭配一些消費型的重疾險和高保額的醫療險,再加上一家三口的意外險(包括意外傷害和意外醫療),這樣整體結合,基本上就能覆蓋家庭未來面臨的主要風險了。而對於預算不多的家庭來說,則可以在上述產品搭配的基礎上適當降低保額,或者先選購意外險搭配保障20-30年的消費型重疾險保底過渡。
綜上所述,面對生活的重重壓力,我們要學會為家庭防範風險,並且瞭解如何購置保險,用合理的價格買到最合適的保障,才能讓家庭朝著更穩定幸福的方向發展!
值得關注的一點,無論代理人講的如何天花亂墜,一定要看保單、重要的事情說三遍、保單、保單。核實是否和講述的一致。避免今後出現不必要的理賠,對保險以及保險公司產生信任危機。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
保險島
說保險“騙人騙錢”的人有很多,有的是買過保險發覺上當的,有的是還沒買聽周圍人說的。,但是各家保險公司從本質上講,研發的產品都應該是以保障為主,其他為輔的。
當然保險公司多了、產品多了之後,保險市場就會缺乏有效的管理模式,導致一些比較坑的保險產品經由代理人的包裝之後,變成了優質產品,售賣給了普通民眾。
如果不出險,都好說;一旦出險,大家就會發現自己買的這份保險,除了每年按時繳上萬的保費之外,保障的比例卻微乎其微,所謂的分紅和收益其實到手後也不是想象中的那般,於是大家都會覺得自己上當了,被保險公司騙了。
南姐不得不說句實話,保險公司的這類產品可以向市場投賣,其實已經是合規的產品,只是有的人不會買這些,有的人聽了就想買,買完後發現不是描述中的情況,心生後悔。
由此可見,導致民眾認為保險是騙局的原因其實是這些:
1.普通民眾對保險產品的認知不夠:
這個原因其實是根本性的,同時也是毀滅性的。因為不瞭解保險產品,也不具備這方面的知識儲備,保險合同的條款又多又難懂,所以很多人買保險真的沒有認真研究過。
這就導致一個最直接的結果——聽信買錯,因為聽了代理人或朋友的介紹,就買了這款其實不適合自己的保險。
2.保險行業發展多年形成的業務模式:
大家都知道做保險業務員基本上沒什麼門檻,不需要學歷證明,不需要年齡,幾乎只要你想做,就可以拿著個宣傳冊一家一家地宣傳拉單子。
而為了達到業績的他們,會不辭辛苦地從家人發展到朋友、從自家小區發展到周圍小區,但是其本身對於產品的認知也不夠全面,常見的套路就是“這款產品會給你開設萬能賬戶,繳5年保費,以後養老問題就不用擔心了……”,全然不顧及當事人的需求,以收益為先,這樣的保險不是保障,意外、疾病風險依然存在。
除了業務員資質良莠不齊之外,保險公司每年為了衝業績,也會售賣一些“開門紅”,保費奇高,而且產品條款裡甚至都沒有對於疾病的保障,但是這些開門紅產品反而會以巨大的曝光度呈現在民眾面前,給我們一種“不買就錯過了就吃虧了”的感覺,於是大家紛紛跳坑。
3.保險行業的監管力度:
大家有沒有發現,特別是今年,各家保險公司的開門紅業績都很差,而且這兩年行業內出臺的文件也相當多,這對於普通大眾而言是大好事。
國家越重視保險市場的監管,保險才能迴歸保障的屬性,才能讓百姓姓保。
再回歸到題主的問題,之所有有很多人會說平安的保險是騙局,其實也是由於平安這家保險公司多年來形成的業務模式,產品自身設計不夠人性化,也達不到保障的本質,但是營銷手段卻用得十分6。很多產品都是捆綁售賣,這就形成了高保費、低保障、低收益的結果,買過的人自然不想身邊的人也跳坑。
但是平安作為我們眼中 的大公司,也有其優秀的保險產品,我們也不能一竿子打死一船人,要針對自己的需求,對產品加以區分和篩選,從而買到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
選保指南
答主看到這個問題,忍不住一聲感嘆,勸人離婚和勸人不要買保險是一樣的罪過。我想說,別讓好心人耽誤你一生。
至於說平安保險是騙局,我覺得原因不外乎有兩個,一是你朋友有親戚在其他保險公司上班,想讓你買他們家的;二是你朋友壓根就不認可保險;三是你朋友根本也是聽別人說的。
那麼要不要聽他們的?
現實中,很多人罵警察不負責任,出了事第一個想到的是110;
罵醫生缺德,醫院太黑,生病了第一時間還是撥打120;
說保險公司騙人,發生意外或大病,急需用錢時,首先想到的r是這個保險我買沒買。
根據價值網理論,每個人身邊都會有一個強大的被人約束的無形之網,身在裡邊容易被這個價值網綁架。無論找工作還是創業,身邊的人眼中都覺得可行的行業,還是項目,一定不要去,一旦進去就出不來了,否則馬雲就不是今天的馬雲了。身邊的人都說好的不一定就真的好,反之亦然。
律師也好,警察也好,他們有自己的專業領域,也有自己的價值網。題主自己也是不要被感性綁架,要有自己的理性思維。
為什麼呢?我們來看平安今天的實力和缺點。
第一實力,平安是中國保險行業龍頭,17年位列福布斯32位,世界500強39位,已全面超越國壽,即可問鼎世界第一大保險公司。平安在很多方面都是業界領先,拿理賠來說現在推出極速閃賠,最快三分鐘,
那麼多人購買平安,難道都是傻子麼?
第二。缺點。我不會身在平安就說平安最好,平安保險目前全國有1億多客戶,130萬保險代理人。也是業內最多。
現在保險行業正處於黃金十年階段,高速發展,也帶來很多弊端。130多萬代理人,流動性非常大,今天走一個明天留一個,造成大量孤兒單;業務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個別業務員專業水平也是一言難盡。答主身在其中深感無奈,有人賣保險強買強賣,殺熟,只要你買,啥話也敢說。
當然這不是隻有平安才有,保險行業整體如此。只是平安業務量最大,業務員最多,也就說平安的也不少了。
所以,不能說平安是騙局,題主要有自己的判斷。
以上,我是財培玉琢,不忘初心,方得始終。專注保險問答,碼字不易,勞煩您的小手點贊關注。謝謝。
財培玉琢論道
關於保險,在平安上過幾個月班的我來說,也是苦水一肚子。人吃五穀雜糧,哪有不生病的,況且現在各種各樣的癌症發病率又高,很多人都會給自己買份保險。平安的推銷員往往都會給人推薦大病保險,一年交大幾千萬把塊錢,交個二三十年,基本上就是被保人萬一得了癌症可以賠付多少。如果沒有病,等被保人死了可以賠個幾十萬。幾十萬,聽聽都心動,話說誰不愛錢!不說別的,就我自己認為,就算不買保險,就算我十年後患了癌症,十年後,難道我拿不出十萬塊嗎?我買了十年保險,等我病了住院了,保險公司不是立馬給你治病,他們要各種調查,取證,還得等你自己花錢治完了,他再審核你住院的費用,再向公司遞交材料,等他的一切流程走完了,錢才能到位。那時都離你出院幾個月了。買保險就是想在生病的時候有份保障,就是以防萬一困難的時候生病可以應急,自己都花錢看病了,我還要那份沒有及時起作用的所謂的保障有何用?等我死了賠幾十萬,我命都沒有,賠再多的錢我又用不到,有何用?錢花了但卻不能自己享受花錢的過程,有何用?想想都沒意思。我也是無意中被熟人忽悠進了平安公司。一進公司就交了八百多塊錢,說是保證金,不做了會一分不少退還,想想能退我就交了,後來上班過程中才知道,必須得做滿半年不說,還要你的業務就是所謂的保單達到多少件,保費達到多少錢才能全部退換。而且最坑的是每個月必須交單,最起碼要500起步的保單。不懂的人肯定不會知道,平安的保險一單最低五百起步,不然公司不賺錢。往往都是單子不夠自己湊,自己掏錢跟自己家人買,坑的是小單子根本就報不了幾十塊錢。就說說平安這幾年火爆的一款產品平安福,少兒平安福一般都是八千起賣,裡面的條條款款可以把客戶說暈。推銷人員只會告訴你什麼什麼病賠多少,什麼什麼病報多少,到什麼什麼時候可以拿多少,讓你聽到錢數就覺得滿意。其他的我都不說,我就告訴你一點,少兒平安福,在被保人成年前死亡,保險是不賠一分錢的,不管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死亡,不賠錢!!!而且還要扣除所交的部分保費,就是所說的產生的費用,都得你自己買單。保險公司是不會出一分錢。你不買,保險公司不虧錢,你買了,你還得自己出產生的費用。退回來的錢絕逼比你交的錢要少很多。誰都不想孩子出事,買保險就是想給孩子買份保障。這點就是經歷過的人和懂的人才知道的黑坑。我就是覺得公司的各種規矩不人性化受不了,最讓我忍受不了的是保險條款中的黑坑,所以,在公司呆了幾個月我就果斷辭職。現在我和老公還有兩個寶寶都沒有買保險,就算買也不會買平安的保險,貴不說,不靠譜。
以上是個人意見,不喜勿噴。
小馬152757361
我的朋友曾經有一句戲言。他說一人做保險,全家不要臉。 這說的就是十多年以前,做保險了,滿大街都是。他們穿大街走小巷,過分的熱情,過分的誇大保險的功能,就是為了那一點賣書保險掙點兒提成的願望。才促使他們,不管你歡不歡迎他們都撲面而來。
不過要是說買平安保險是跳入騙局的話。我覺得這話說的就有點兒過了。買保險都是靠自願的,誰又沒拿刀拿槍的逼著你去買。我倒是建議,如果真的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不如選一份自己認為適合的險種,來保證自己的人生安全,你比如大病醫療什麼的。還真就是和老百姓,真的一旦有了大病, 有一份保險做保證,還是非常有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