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錢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轉讓公司部分股權事項獲得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批覆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913 證券簡稱:*ST錢江 公告編號:2016臨-033

浙江錢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轉讓公司部分股權事項獲得國務院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批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公司於 2016年8月 23日接到控股股東溫嶺錢江投資經營有限公司轉來的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溫嶺錢江投資經營有限公司協議轉讓所持浙江錢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權有關問題的批覆》(國資產權[2016]975號),主要內容如下:

根據《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 證監會令第19號,以下簡稱19號令)等有關規定,經研究,現就浙江錢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股份公司")國有股東轉讓所持股份涉及的國有股權管理有關問題批覆如下:

一、同意溫嶺錢江投資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錢江投資")將所持股份公司13,500萬股股份轉讓給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有。

二、本次轉讓完成後,股份公司總股本不變,其中錢江投資(SS)持有5,297.1397萬股,佔總股本的11.68%。

三、每股轉讓價格應根據股份公司股票在證券市場上的公開交易價格合理確定。

四、請浙江省國資委指導國有股東按照19號令等有關規定,維護國有權益,及時收取股份轉讓收入,並嚴格按計劃使用。

五、請相關方持本批覆及全部轉讓價款支付憑證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辦理股份過戶手續。

六、請浙江省國資委在本次股份轉讓完成後10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情況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報。

七、本批覆自印發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公司將繼續關注本次股權轉讓事項的進展情況,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浙江錢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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