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女儿嫁出后,还要赡养父母吗?

小晓农民


农村女儿出嫁后,还要赡养父母吗?这个答案是一定要赡养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农村里原来流行这样的一句话:“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大多数农村人都认为女儿出嫁了就不用再抚养父母了。“养儿防老”才是真理。尤其是农村中的老人,自己也认为赡养老人是儿子的事,在老人遗产的继承上、家庭财产的分割上都是儿子有份,女儿没有的,其实这个观念是错误的。那如果家里只生了女儿,岂不是家中父母老了之后无人扶养了。在这样的观念支配下,一些女儿尤其是已经出嫁的女儿,往往忽视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女儿同样得到了父母的抚养,应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也就是说,在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上,男女是平等的,不因女儿出嫁而取消她的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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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所以说不管是从法律上还是道德上子女都要对子女进行赡养。就算女儿已经嫁出去了,但也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所以女儿理应对老人进行赡养。如果女儿拒绝赡养的行为,那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当然女儿是否赡养父母,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1.多子女家庭 如果老人有多个儿子,那自然抚养老人的负担就会落在儿子身上。毕竟农村人的观念一直都是“养儿防老”,所以说儿子理应赡养自己的父母。虽然女儿也要对父母进行赡养,但多子女家庭一般都不会选择让嫁出去的女儿养老。只要女儿逢年过节的时候能够给老人送上一些礼品和红包,在老人生病的时候能够给一笔钱就行了。


2.独生子女家庭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国家一直都是实行计划生育的政策,这样一来独生子女家庭抚养老人的压力就会增加。如果这个家庭生的是女儿,那不管女儿是嫁出去了还是留在家里,都要对老人的抚养负责。让老人能够安享晚年,这也是情理之中。

当然对于农村老人来说,其实很多老人都希望自己早年多生几个女儿,因为女儿相比之下更有孝心。很多情况下女儿都会将老人接到自己家里,让老人能够享受到更好的养老待遇。同时女儿每次回来看望老人都会给生活费,儿子同样是外出打工回家,却没有这个意识。 当然女儿自然也要有义务抚养父母,尤其是那些独生子女家庭,可别让自己的父母寒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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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老人赡养的问题,每个地方的习俗也不一样。在以前大部分都是儿子赡养老人,也就是常说的“养儿能防老”,那现在农村的女儿还要给父母养老吗?昕瑞生态觉得要从几个方面来看吧。虽然法律上说,儿子女儿都有义务赡养老人,但在农村,更重视风俗习惯,女儿不一定会赡养老人。


1、多子女的农村家庭,是怎么给农村老人养老的?

在昕瑞生态当地农村,独生子女比较少。“养儿防老”“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的观念比较重,农村老人养老主要是由儿子来养老。之前有一个农村老人生病住院,都是有儿子儿媳来轮流照顾的,女儿女婿只是过来探望。女儿不轮流照顾老人在当地农村是能接受的,如果儿子儿媳照顾不过来,女儿女婿才会帮忙照顾。但大部分女儿女婿还是以探望为主,照顾的比较少。农村老人有儿子的话一般是由儿子养老。

2、独生子女的农村家庭,有些女儿会给老人养老。

农村的风俗习惯,很难用法律来衡量约束,农村老人也没有强烈的要求女儿养老。随着农村独生子女的增多,独生女的农村老人养老问题引起人们的重视。很多独生女的农村家庭,女儿出嫁后,老人一般还留在农村,很少和女儿一起生活的,也谈不上女儿赡养老人。有些女儿女婿很有孝心,愿意给老人养老,会接农村老人到城市一起生活,但很多老人不习惯了城市的生活,留在农村。农村老人还是主要以自己生活为主,有病痛独生女儿是必须照顾的。过年过节,独生女会给农村老人一些生活费也算是一种给老人养老吧。

3、现在农村老人普遍反应,女儿比儿子更有孝心。

随着女人地位的提高,很多儿媳妇不愿意和老人一起生活,虽然名义上是儿子儿媳在给农村老人养老,但越来越多儿媳妇并没有尽职。相反,越来越多的儿媳妇更愿意赡养自己的父母而不愿意赡养公公婆婆。所以现在在农村,很多老人普遍反应,女儿更有孝心,会经常给生活费经常回来探望。而儿子,很多受儿媳妇的影响,儿子赡养老人没有这么尽职尽责了。

结语:从法律上来说,儿子女儿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但在农村家庭,主要还是由儿子赡养老人,女儿探望不赡养老人为主。现在农村老人养老问题,在同一个地方不同的家庭老人赡养的问题也有些不同了,关键还得看儿媳的想法和女儿的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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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女儿嫁出去,还用赡养父母吗?当然得赡养,法律明文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外嫁也是女儿,也有赡养义务。只是农村人一种错误的观念,认为父母给儿子盖房娶媳妇。而姑娘呢,还得要彩礼感到亏。老人认为我一辈子都为儿子了,儿子就应养着我姑娘啥也没得到就没有赡养义务。可这都是心理自己想的,法律可没那么说。所以农村老人多数都是儿子在扶养,儿子也不争知道父母为自己娶妻盖房姑娘没得到啥也就默认了。按理说农村男人还算够哥们,不计较。其实赡养老人就应该不计较过去,谁养都行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只要老人快乐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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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被赡养是老年人应当享有的权利

在我们这里农村,由于对法律知识的淡薄,大都认为赡养父母是儿子的责任,认为当女儿的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没有继承父母的土地和财产就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一般当女儿的都是隔三差五的回来看看父母就不错了,如果是父母生病需要大笔治疗费用的时候,女儿认为也应该是当儿子的责任。而当父母的也认为养儿防老是天经地义的事,这就形成了一个女儿可以不赡养父母的误区。

因此,当因为父母的医疗费用比较大的时候,兄妹之间会产生一定的误会;女儿认为拿多少是当女儿的情谊,儿子如果懂法律就会让女儿平摊这笔费用;往往争执不可调和的时候就会让法律解决,处理的结果才会使女儿明白自己应尽的义务,但兄妹之间的感情也已破裂。

所以,法律知识的普及是对农村老人的晚年生活一个保障,也是让子女明白自己赡养父母的应尽义务;当然,农村人的淳朴因为兄妹感情很少涉及到法律,但是当金钱超出感情的时候,法律是解决事情的唯一途径。

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母含辛茹苦的养育我们成人,当他们老的什么都做不了需要陪伴和照顾的时候,我们应该多一点耐心,就像我们蹒跚学步的时候父母牵着我们的手一样,让他们快快乐乐的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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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向5901


谁说女子不如男,知冷知热又孝顺!

农村女儿嫁出后,还要赡养父母吗?回答是一定要赡养。依照我国《婚姻法》第21条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是说法。同时,本着公序良俗之原则,各村都会将女儿也是赡养人这条,列入规定;这是依规。

1、当然无论依法,还是依规。都要从实际出发,从每个家庭情况出发。不可否认,在我国一些乡村,重男轻女之思想依然存在。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娘家所有权利都被迫中止,这在基层做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时,曾经遇到过很大阻力。

2、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多年,在乡村也出现了一批“纯女户”,她们同儿子一样,担负起赡养和照顾父母之责任。而且,出于女儿之本能,她们比儿子来得更细心,也更温和。一些当年有些后悔之人,现在都喜笑颜开。

3、基于农村之现状,现在还留在农村之女孩,都是比较重家庭之人。她们在挑选爱人时,一开始就把赡养父母这条列入了基准。因而,我发现,那些由女儿、女婿来赡养和照顾之父母,比那些由儿子、媳妇来赡养和照料之父母,一点不差。

4、男女平等,在乡村真正实现,应该来说,只有现在才让人感觉到了。现在干活,随着机械之推广,原来完全靠劳力来支撑之状况,已经很难再出现了。因而家庭中,女孩之优势就显现出来了。小时候,女孩比男孩更听话,在男孩还在调皮时,女孩已经在帮家里干活了。大了,靓女先嫁,更是让父母少操很多心。

5、一些地方,重男轻女之后遗症,已显示出不良之后果。天价彩礼,单身问题等等,说起来是现象,但本质上就是对过去一些错误观念之调整。

6、虽说矫枉过正,有些不合适。但用残酷之现实来修正人们有些偏激之思维观念,也是一种方法,有时还更为有效。

7、无论是依法还是依规,都要尊重当地民俗,尊重当事人之意愿。让父母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

8、回到问题本身,即使女儿嫁出后,还要赡养父母。而且,女儿绝不比儿子差。真正是:谁说女子不如男,知冷知热又孝顺。

9、以上是我个人之观点,仅供参考。若有疑问,欢迎到我作品主页(海峰乡村题材原创诗词)评论处留言、探讨。


朋友:看完了,顺手关注;是积善之举,必有余庆!



回答这个问题,必须用旧中国与新中国来对比一下。旧中国是在封建君主的统治下,男女是不平等的。男尊女俾贯穿着整个社会,妇女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群体里。社会不重视妇女的存在,家庭中也没有妇女的地位。父母的财产一及爵位,都是一代代传给子孙的世袭制。女儿只要一结婚,就如泼出去的水,娘家也不需要女儿担负什么,父母也不需要女儿的赡养。那么新中国的成立,推翻了封建制度,实行男女平等,妇女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半边天。一句半边天的形容,使很多妇女在家庭中,真正体现了天字的荣耀。时代总是向进步发展,男女的平等,使男人,女人共同担负起了社会与家庭中相同的职责。百事孝为先,赡养老人,是中国文明史的优良传统。新中国一改过去的不平等,在孝敬老人,赡养父母方面,法律法规上都有明文条款,赡养父母,是子女共同的义务。也是道德,良心所赋予职责。一旦有人违反,不但会遭到道德与良心的遣责,更会遭到法律法规的制裁。在现实生活中,仍然有一部分老人,受封建意识的映像,仍然重男轻女,感觉只有生下男孩,才能养老送终,倒至了现在的男多女少。其实,根据观察,生女孩才是小棉袄,女孩要比男孩孝敬的多。有人说也有不孝敬的,这是基因的遗传,也与父母的教育有关。希望大家喜欢!


手机用户两袖清风


农村有一种观念,就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我觉得非常混蛋。

我从医这么多年,在很多农村老人生病住院期间,在其面前尽心服待的往往是女儿,儿子能隔三差五探望一下就是非常有孝心。光是从这一点,就能看出,其实女儿才是父母真正的小棉袄。

我也同时观察过身边的农村亲戚,只要不是老公太过于强势和反对,一般的农村女儿还是非常愿意赡养父母。只是在农村,老人们认为如果不在儿子家里养老就是丢人,面子文化让很多老人有苦说不出。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想告诉题主,大多数女儿出嫁后,有了自己的老公,生了孩子之后,才会明白父母当初带大自己的艰辛,那种感同深受是儿子很难拥有的。因此只要父母有需要,她们就会尽心尽力的照顾父母,更不用说赡养。

从法律上来说,如今男女平等,无论是女儿还是儿子,都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只是现实中,很多农村父母重男轻女,抱着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的思想,宁可忍受儿子冷淡,也不愿意用同样的态度对待女儿,久而久之,这也会导致女儿女婿反感。

因此,要我来说,父母的教育和态度,才是决定子女是否会用心照顾和赡养他们的绝对因素。


精神科专家梅医生


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职责;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所以,既使受到父母抚养教育过的女儿出嫁了,也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但是,在广大的农村却是另一种现象一直存在着。

在农村,女儿和儿子虽然都是相同的父母生养的;但是,儿子长大后是讨媳妇结婚,而女儿则是找女婿出嫁,并且在出嫁前,不管她为这个家庭做出过多大的贡献,也只能从父母手里得到出嫁时的那一份嫁妆,家中其余的财产就都归儿子所有,再也没有她的份了,可是,这样也在所有的亲朋和街坊邻里的印象里,父母的赡养问题也与女儿无关了,顶多是在一年中的当午,中秋,春节这三个重要的传统节日里,给父母送一点钱或者送点礼。至于送多送少,就各凭各的良心了。


如果送少了,就会被别人议论:对象不行,婆家找得不好,没本事,家里搞得苦拿不出,当然就会在娘家人面前脸上无光。如果送得多了,就能得到一个好各声:找了个好人家,好女婿,有本事,有钱,有良心。

但是,出嫁的女儿家搞得再好,再有钱也是别人家的,做父母的顶多只能在一年之中被接到女儿家住上一小段时间。可是,在女儿家每天要面对女婿和女儿的公婆又怎么能生活得自在舒心呢?!



所以,在农村,因为女儿出嫁的形式不同,虽然不能亨受到父母名下的财产,但也不会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也很少有父母向女儿追要养老费的,因为:1,是传统观念习惯的使然,2,考虑到女儿在婆家的日子不好过,3,会因家里儿子被别人认为无用而把名声搞臭,4,父母自己的脸上也无光。……


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当今的农村也有女儿膽养父母的,但是,大都是在女儿的家庭搞得太好,而儿子的家庭搞得太差,相差悬殊的情况下才会发生的事。

那么,在农村一直流传的这种女儿不用膽养父母的传统思想观念是改变好呢!?还是不改变好?!究竟又要怎样才能去改变?不知大家有什么看法和高见!

图片摘自网络


知足常乐1284922


1.赡养父母是应尽的义务,无论出嫁与否。只是承担责任有大小之分,应尽的义务是一样的,如果家里有兄弟姐妹,那就比较好办。

2.如果是独生子女,的确有现实难度。父母养育子女并非为了交换,为了养老。赡养老人是传统美德,人老了做子女的多理解包容点,做父母的也谅解一下子女的难处。

3.如果赡养的确有困难,也可以考虑社会养老,不能说父母住养老院就不算是孝顺。

4.总的来说,养老已经是社会问题,每个人都应该深思,也应该为养老做点准备。

5.养老不分城市农村,赡养老人既是法律规定,也是子女本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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