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阜外医院,将引领云南医院改革!

云南阜外医院,将引领云南医院改革!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计划到2020年底,探索形成相对完善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将云南阜外医院建成“云南省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管理中心”和“云南省心血管疾病质量控制中心”,逐步将其打造成立足云南、面向西南、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方案》明确,要充分发挥云南阜外医院主体作用,在探索创新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先行先试,推进以医用耗材和药品采购方式、人员总量管理、医保支付方式、人事薪酬制度、医疗服务价格、财政补助方式等为重点的改革。

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位于昆明五华产业科技新区,是由云南省政府与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共同合作,按三级甲等心血管病专科医院标准建设的一所公立医院,去年9月投入试运营。今年4月,省委书记陈豪到该院调研时强调,要努力把云南阜外医院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高端医疗服务中心。

云南阜外医院,将引领云南医院改革!

提升诊疗能力

根据《方案》,到2020年底,云南阜外医院要全面开放冠心病、高血压、先天性心脏病、心律失常等12个临床中心和27个医技科室,每年实施介入手术达到10000例,实施心脏、大血管和周围血管外科手术达到2500例,服务总量和诊治的疑难重症数量达到国内领先,开展心血管疾病诊疗新技术和新项目的数量居国内前列,初步形成覆盖所有心血管亚专科的学科体系,心内科、心外科达到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要求。

此外,在云南阜外医院临床学科建设水平和疾病预防能力加快提升的基础上,基本建成高质量的心血管疾病专科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以此为技术支撑平台辐射全省。到2020年,为全省规范培养500名以上心血管疾病专科医务人才,帮助省内50所县级医院心血管内科达到国家要求的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扶持5所州市级医院开展10种以上心血管外科手术,为全省心血管慢性病防控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方案》要求,云南阜外医院要依托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医疗管理水平和技术力量的支撑,逐步提升自身诊疗能力和水平。

其中,要同质化引进医科院阜外医院先进医疗技术,安排所有中青年医师、技师、护理人员到医科院阜外医院进行心血管疾病专科规范化培训,保证医院医疗质量与医科院阜外医院同质化,并建立由省、州市、县级医院参与的心血管疾病专科联盟,通过设立“云阜门诊”、查房、手术示教等,直接参与基层医院临床工作。

降低医用耗材和药品虚高价格

《方案》要求,开展医用耗材和药品采购方式改革,鼓励云南阜外医院先行先试,通过自主采购、带量采购、联合采购等多种采购方式,进一步降低医用耗材和药品虚高价格。

对于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以开展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为主、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为前提,允许云南阜外医院作为采购主体,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采取线上采购、线下议价的方式,直接与高值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议定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价格。同时,该院可根据改革需求,对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系统进行个性化开发和改造。此外,允许云南阜外医院探索与国内有关专科医院实施跨区域联合采购,确保采购价格低于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参考价格。

对于药品和低值医用耗材的采购,允许云南阜外医院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开展带量议价采购。属于定价采购的,以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公布的中标价格为最高限价,采取以量换价的方式,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属于议价采购的,在平台上自主议价采购;对于采购平台上未挂网的毒麻药品、血液制品、部分新药等特殊药品,确因临床需要,按有关要求备案采购。

此外,《方案》要求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对云南阜外医院实际采购价格给予相应保护,并探索实行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一票制”。

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方案》指出,要推进云南阜外医院开展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充分赋予其用人自主权。

根据《方案》,初次核定云南阜外医院人员总量为550人,将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2年动态调整1次)。其中,在核定人员总量内,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比例不低于90%,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不高于10%

。其总量内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考核奖惩、社会保险、人员流动、收入分配、退休待遇等方面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方案》明确,云南阜外医院应建立与人员总量管理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并探索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开展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允许云南阜外医院采取考试或考察等方式自主开展人员招聘和人员引进;将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云南阜外医院,由其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自主评审;对该院重点引进的外籍高层次专家和省外40岁以下青年博士,经评审入选云南省千人计划“高端外国专家”和“青年人才专项”的,给予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50万元和最高10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

开展薪酬制度改革方面,将云南阜外医院纳入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相应政策倾斜;支持其探索目标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探索对云南阜外医院主要负责人实行目标年薪制管理;鼓励医务人员加强科研创新,有重要科研成果及成果转化为临床诊疗标准、技术规范的,科研成果持有人可享有成果转化收益的80%;严禁将医务人员薪酬与业务收入和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

云南阜外医院,将引领云南医院改革!

自主定价上浮不超10%

除医用耗材和药品、人事制度等改革外,《方案》还明确了医保支付方式和医疗服务价格的改革任务。

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针对云南阜外医院医疗服务特点,对诊断明确、诊疗路径清晰、诊疗技术成熟的疾病,实行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对无法进行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结算的复杂病例,按照项目付费;凡是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及省外实行的各种付费方式,可结合我省实际及时予以支持。

力争到2020年,使云南阜外医院实行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病例数比例超过80%,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医院改革需求对结算方式、信息系统等进行相应的调整维护;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云南阜外医院间的平等协商机制以及“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

开展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面,允许云南阜外医院在我省现行一类医疗服务价格基础上,在上浮不超过10%的范围内自主定价;对我省没有核定价格的医疗服务项目,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云南阜外医院新增的医疗服务项目,由医院自主核定试行价格;对我省现行没有开展按病种收费的病种,支持云南阜外医院开展按病种收费定价方式改革,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允许云南阜外医院在不超过医疗服务总量10%的范围内,开展特需门诊服务,诊查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赋予经营管理自主权

《方案》明确,要改革完善对云南阜外医院的财政保障方式,探索建立与其改革相适应的财政支持方式,

逐步采取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医院运行补助经费,实现财政补助经费与人员编制脱钩。

2018—2021年,将采取定额补助、逐步调整的方式对云南阜外医院给予补助。其中,2018年和2019年每年均安排运行补助经费7000万元,2020年安排6000万元,2021年安排5000万元。2021年以后,按照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要求,参照其他省属公立医院保障政策,对云南阜外医院给予补助。

文件指出,财政补助资金投向云南阜外医院符合规划的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以及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服务项目。

此外,《方案》要求下放部分权限,一是在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方面,省直有关部门将医院内部人事管理、科室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等权限下放至云南阜外医院,赋予其充分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二是在开展医院服务模式改革方面,省卫计委下放云南阜外医院科室设置和医生执业管理权限,医院可根据改革发展需要,自主设置科室。

在保障措施方面,《方案》要求同步实施云南阜外医院绩效考核与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书记)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