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首屆雄安仲裁論壇在雄安新區成功舉行

2018首届雄安仲裁论坛在雄安新区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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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首届雄安仲裁论坛在雄安新区成功举行

2018年8月24日,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仲裁委員會/北京國際仲裁中心主辦,深圳國際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天津仲裁委員會、法制日報社與我會共同協辦的2018首屆雄安仲裁論壇在雄安新區(雄縣)成功舉行。

2018首届雄安仲裁论坛在雄安新区成功举行

本次論壇主題為“創新、務實、共享”,旨在研究我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對仲裁發展趨勢、路徑和規律,完善仲裁製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展開研討,從而為雄安新區法治建設提供智力支持,為雄安新區社會治理提供法治方案。

論壇以黨中央、國務院決定設立河北雄安新區和批覆的《河北雄安新區規劃綱要》指示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雄安規劃與法律服務”、“爭議解決的雄安創新”、“雄安建設工程與仲裁服務”三個議題展開了深入探討。來自司法部、商務部以及高等院校、研究機構、仲裁機構、律師事務所、大型企業的代表200餘人參加了本次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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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石海處長、法制日報社邵炳芳社長為論壇致辭,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王承傑秘書長、北京仲裁委員會/北京國際中心林志煒秘書長代表首屆主席單位致辭。

司法部石海處長在致辭中指出,我國仲裁機構受案量以平均每年30%速度遞增,仲裁行業面對巨大發展機遇;同時,中國仲裁行業發展仍面臨機構發展不平衡、國際競爭力不強等問題。石海處長對仲裁機構主動服務雄安新區建設給予高度評價,並寄望仲裁機構在此過程中不斷“完善仲裁製度、提升仲裁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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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論壇開幕前的“雄安仲裁論壇發起人會議”上我會常務副主任、秘書長孝磊當選為論壇理事會輪值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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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規劃與法律服務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法學研究會會長、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仲裁專業委員會主席沈四寶就“對外開放大格局下我國仲裁事業面臨的機遇和挑戰”進行主題發言。對於因改革開放格局加大而增多的經濟糾紛所造成的巨大挑戰,中國仲裁機構該如何應對和發展,他提出了五個需要考慮的問題:一是我國仲裁在走國際化道路的過程中,既要重視中國元素,又要有建立在國際視野和胸懷基礎上的國際化思維;二是要對傳統的仲裁管理制度進行改革,以創新仲裁體制;三是可以適當地對我國仲裁機構進行合併,把需要的仲裁力量加以融合,以產生1+1>3的效果;四是我國仲裁機構需要重視外國元素,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應對“一帶一路”爭議解決的需要;五是需要考慮怎麼樣看待中國仲裁事業走出去的問題。因為中國企業走出去,並把國際貿易糾紛引進來由國內仲裁機構解決,才是我國仲裁對外開放的宗旨。

來自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秘書長馬屹表示,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自設立以來,一直貫徹“先行先試”的原則,因而成為國內商事仲裁改革創新的“試驗田”;他指出,上海自貿區的仲裁規則吸收借鑑了許多國際商事仲裁的先進制度,如增加了“臨時措施”和“緊急仲裁庭”制度、增設了“小額爭議程序”等內容,這些制度為雄安新區仲裁機構發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鑑依據,所以,他對雄安仲裁機構未來的發展之路提出了幾點希望:首先,應當主動嘗試,爭取將商事仲裁建設納入到國家戰略設計格局中;其次,注重利用雄安新區建設的機會,共同推進仲裁體制、規則等方面的改革創新;最後,有效借鑑利用“上海國際爭議解決中心”的模式,進而形成仲裁法律服務市場的積聚效應。

我會常務副主任、秘書長孝磊,通過對標深圳的經濟規模和民商事糾紛類型、數量,對雄安新區的糾紛解決需求進行了分析,並提出商事仲裁應提高專業化、國際化水平;來自某金融機構雄安分行的董哲指出,雄安新區是繼深圳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之後又一具有全國意義的新區,是重大的歷史性戰略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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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解決的雄安創新

美國德傑律師事務所陶景洲律師指出,我國仲裁機構若要將業務擴展到國際投資仲裁領域,首先,需要有關國家機關在所簽署的投資保護協定裡面賦予投資者選擇權,在選擇權里加入中國的仲裁機構,以便於當事人可以自由地選擇仲裁機構解決爭端;其次,需要我國仲裁機構人員隊伍更加國際化;再次,需要我國的國際投資仲裁程序增加透明性,國際投資仲裁增加透明度也是世界上投資仲裁的大趨勢;最後,需要儘快建立國際投資仲裁裁決的執行制度。

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處長溫先濤圍繞“國際商事和解協議的執行問題”議題進行了主旨發言。他指出,“關於調解所產生的國際和解協議公約”即《新加坡公約》是和《紐約公約》、《海牙選擇法院協議公約》所齊名的國際三大商事爭端解決機制的跨國執行法律文件。他表示,國際商事調解本質是一種商業安排,它需要有國際商事爭議在先、第三方作為調解員參與、有既判力和終局性效果,並且不排斥執行地司法審查等要素構成;他認為,國際商事調解制度跟《紐約公約》區別之處主要是在適用方式上,即和解協議當事各方明示同意適用《新加坡公約》是適用該公約的必要條件;他強調,我國若要加入《新加坡公約》,國內的法律制度建設需加強完善,我國需要建立“鼓勵機制”、將調解主體的原有範圍進行擴大、將專設調解和個人調解納入其中,並取消對於調解主體資質進行要求的規定。

對溫先濤的發言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秘書部部長張小建進行了附議。他接下來重點介紹了中國南沙國際仲裁中心工作經驗。他指出,南沙國際仲裁中心的通則具有高度的開放性和包容性,同時也充分彰顯了自由平等。他羅列該仲裁中心所具有的四點創新之處:一是推進網絡仲裁,即辦案模式的創新,使得全部互聯網案件都可通過網絡解決;二是大力推進“臨時仲裁”的落地;三是提供仲裁文書的翻譯服務;四是一案一碼,每份裁判文書都有獨一無二的二維碼,通過微信掃碼即可驗證裁判文書的真偽。

騰訊集團法務部副總經理王小夏在發言中,主要以“仲裁如何擁抱法律科技”為核心議題進行了介紹。他圍繞如何綜合運用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新型網絡科技內容,通過整合騰訊現有的成熟技術,以推動網絡訴訟、仲裁等項目快速有效落地進行了介紹,並對探索創新法律規則,提升互聯網規則,制定領域的國際話語權等內容進行了詳細地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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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建設工程與仲裁服務

考慮到雄安新區早期建設為大規模的工程施工,論壇專門安排原最高院法官李琪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徵求意見稿進行了解讀。他介紹,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司法解釋在起草時一直秉持包括“立足解釋論而非立法論”、“行政權與司法權的邊界把握與目的統一,重視行政管理的發展與職能發揮”、“堅持問題導向,注重解決實際問題”等三大原則。他指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二制定過程中,以下幾方面問題格外重要因而值得注意,具體包括合同效力及相關問題、工程價款結算問題、工程鑑定問題、實際施工人權利救濟問題,以及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

來自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副總法律顧問、法律合規部部長王甲國系統圍繞“快速解決糾紛、加速雄安建設”這個議題進行發言。他表示,雄安新區的建設離不開工程建設,但在建設施工過程中,由於施工時間長,工期緊等現實因素影響,如何及時高效,低成本的解決這個過程當中所遇到的法律糾紛,是建築施工企業所面臨需要解決的首要問題,所以,為了將此問題更好地解決,這需通過落實一系列措施,以有效結合仲裁和建設工程案件之間的聯繫:一是要充分發揮仲裁如保密、靈活、一裁終局等固有優勢:二是要提高仲裁員的專業化程度,仲裁機構仲裁員專業化水平;三是要擴大使用中間裁決、部分裁決;四是要推廣使用建築施工爭議評選,以加快雄安建設的速度,節省司法資源;五是要多措並舉,做好仲裁服務。

在解決建設工程法律糾紛中仲裁程序具有哪些優勢?原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務部助理總經理,北京市鑫諾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裴克煒律師對此指出,和傳統訴訟程序相比,仲裁程序具有專家斷案性、避免法院專屬管轄性、降低守約方維權成本性、程序公平性、效率性和突破性等幾大優勢。

北京海外君合工程諮詢有限公司董事長崔軍在講話中,對於“國際工程管理在雄安建設中的借鑑”為核心內容向大家進行了分享。他對國際工程管理與國內工程管理中所存在的差異內容進行了介紹,指出具體包括合同效力、嚴格合同管理、監理工程師的作用、工程質量的過程管理和監督、分包商報批和管理等方面存在區別。借鑑在國際工程爭議中普遍使用的爭議裁決制度(國內稱為爭議評審制度),在國內建築工程中的推廣運用,達到快速解決工程爭議的目的,他指出,從雄安新區的建設當中需要吸取不同領域的法律制度,以及國內外建設工程制度的管理過程當中可以借鑑的內容,只有這樣才可以最小的代價來換取最快速解決建築工程爭議的效果,也只有這樣才會更好地發展雄安新區工程建設事業。

論壇由我會常務副主任、秘書長孝磊代表論壇七家發起人單位致閉幕辭。他期望大家將雄安仲裁論壇辦成中國仲裁理論研究的前沿陣地,創新雄安仲裁服務,為雄安新區良好的建設環境做出貢獻。

本次論壇網絡直播關注人數超20.7萬人次,法制日報、中國雄安官網、人民雄安網、河北日報、河北工人報、長城新媒體、搜狐網、鳳凰網、河北新聞網、騰訊大燕網、雄安第一頻道等媒體報道了本次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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