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取消棚改項目貨幣化安置購房獎勵政策

8月28日,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取消棚改項目貨幣化安置購房獎勵政策的通知》稱,為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穩定商品房銷售價格,鼓勵被徵收人選擇房屋安置。

新啟動實施的棚改項目取消貨幣化安置購房獎勵政策,鼓勵有條件的棚改項目新建一定數量的回遷安置住房。

原通知如下:

長春取消棚改項目貨幣化安置購房獎勵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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