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憑啥給「公攤面積」買單?

近日,一篇題為《買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這麼坑的“公攤面積”到底怎麼來的?》的文章在網絡熱傳,引發諸多網民熱議。

很多人都會覺得在房價如此高的今天,

為什麼還會有公攤面積這麼坑的東西?

公攤面積到底是如何產生的?

我們憑啥給“公攤面積”買單?

公攤面積怎麼來的?

●公攤面積=公攤係數*套內建築面積

●公攤係數=總公共分攤面積/(套內建築面積*總套數)

●套內建築面積=套內使用面積+牆體面積 +陽臺面積

我們憑啥給“公攤面積”買單?

不得不吐槽一下

好不容易買了套房

但是給出的錢比實際住的還多

我們憑啥給“公攤面積”買單?

不僅你家的面積

還有你家電梯、樓道、過道的面積

甚至門口保安王大爺那間保安室

都要計算到你家的建築面積裡面

我們憑啥給“公攤面積”買單?

套內面積房子大,還要多給點公攤費

往後的物業費之類的也要包含它

你是不是想罵人?

本來買房就壓力大

加上公攤面積就更加大

更何況公攤面積的租金都被物業中飽私囊

我們憑啥給“公攤面積”買單?

電梯廣告

最簡單的比如,小區內的電梯廣告。

電梯廣告向來搶手,每戶人家上上下下都要看個好幾回。去年北京晚報的記者在北京朝陽某小區內瞭解到,每年小區電梯廣告的收益非常輕鬆就能超過50萬。

我們憑啥給“公攤面積”買單?

而這筆廣告費收益該歸誰所有,卻很少有人關心。

根據我國《物權法》第73條規定,小區電梯也屬於公攤面積,為業主所共有。那麼也只有住宅區居民才可以支配電梯廣告位,電梯廣告所獲得的利潤也本應歸業主所有。

但現實中,電梯廣告的收益歸屬卻大多成了一筆糊塗賬。

公攤變車位

套路更深的是,開發商把公攤面積劃成車位,再出售給業主。

天價車位屢見不鮮,據北京青年報2017年的調查報道,北京四環到三環間的車位基本在15萬至30萬元/個之間。如果開發商違規劃出100個車位,每個賣20萬元,一個小區就可賺2000萬元。而實際上,很多小區的車位價格要比20萬高。

我們憑啥給“公攤面積”買單?

重複公攤、重複收錢,不僅體現在出售車位上,目前公攤面積的物業費、暖氣費、電費、裝修費……都是堅定不移地按照建築面積來收費。實際住房70平方,卻得交100平方的費用。

全國已有取消公攤面積的城市

這坑爹的公攤究竟從何而來?網上眾說紛紜,尚未有統一的說法。唯有一條流傳極廣:公攤是當年李嘉誠率先在香港發明的。

我們憑啥給“公攤面積”買單?

說起來,公攤還屬於中國特色,從1998年進入商品房時代開始,中國的購房者就開始分攤購買的共有建築面積。

目前全世界只有中國內地和香港使用公攤面積計算房屋。在國際上,房價的計算都是按套內面積計算。

因為不符合國際慣例、現有法律法規沒有設定上限等問題,公攤面積一直為人詬病。

除了特立獨行的重慶。重慶不僅房價穩定,而且規定房子以套內面積標準出售。

2002年,重慶就已經以法律形式明確了:商品房現售和預售,以套內建築面積作為計價依據。

我們憑啥給“公攤面積”買單?

相比之下,恐怕重慶人民的購房幸福感最高。

直到近些年,為回應民眾訴求,廣州、北京等地也開始出現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探索。多家官媒也集體發聲,呼籲正視公攤面積問題,以科學、合理的方式來保護百姓權益。

我們憑啥給“公攤面積”買單?

香港都已經取消了公攤面積,而重慶又領先全國,做了個表率,按照目前的形勢,新華社都開始發聲,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大勢將至,廣大城市的公攤面積,早就該取消了。

接下來是“房住不炒”,還有房地產稅,到時肯定和麵積掛鉤,市場要規範,計價策略早就該調整了,關於取消公攤面積,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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