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今日正式禁止「港獨」團體「香港民族黨」運作

“港獨”團體所謂“香港民族黨”今日被正式禁止運作。

據香港文匯報網站消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今日(9月24日)刊憲: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藉行使《社團條例》第8(2)條賦予保安局局長的權力,現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或繼續運作。命令經在憲報刊登,即行生效。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查詢發現,事實上,早在今年7月,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就已經在會見傳媒時表示,正在考慮是否行使《社團條例》第8條賦予的權力並作出命令,禁止所謂的“香港民族黨”運作。

據中新社此前報道,李家超指出,已收到警方助理社團事務主任的報告,建議他行使《社團條例》第8條賦予保安局局長的權力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他強調,該建議是按照《社團條例》第8條第(1)(a)款,基於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的需要而作出的。

李家超當時表示,他仍未就是否行使《社團條例》第8條的權力而作出決定。在作出決定前,他會按法例要求,給予有關社團21天時間作出書面申述,之後再作出決定,而禁止運作的命令須刊憲才生效。

李家超當時還指出,在香港,市民享有結社自由,但這項自由並非完全不受限制。這些限制可以由法律規定,為了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寧、公共秩序、維持公共衛生或風化、或保障他人權利自由而作出。

此前,香港警方7月建議保安局,應基於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根據《社團條例》151章8條,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

特區政府保安局當時給予“香港民族黨”三星期時間進行書面申述。經延長申述期後,“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9月14日再次提交書面申述要求延長期限,獲保安局接納。10天之後,特區政府正式宣佈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

除此以外,特區政府方面也表達了明確的立場。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曾針對“港獨”問題多次表態。林鄭月娥7月25日表示,任何鼓吹“港獨”的言行均不能容忍,一定受到遏制,政府會依法辦事。

在8月5日,林鄭月娥重申,特區政府和她本人都對“港獨”立場非常堅定,絕不容忍任何鼓吹“港獨”的言行,必定依法遏制。

特區政府禁止所謂“香港民族黨”運作的消息傳出後,立刻引發輿論支持。

工聯會理事長吳秋北在接受港媒“橙新聞”採訪時表示,所謂“香港民族黨”有計劃有預謀推行“港獨”,保安局依法取締該組織是“負上了應負的責任”,亦順應社會大部分民意。

吳秋北提到,禁止運作只是就所謂“香港民族黨”這個組織而言,其成員日後會不會以個人身份繼續搞“港獨”,政府應該密切留意,更加要嚴厲執法,若有人違反了禁令,應該要用法律的方式去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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