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查处一批旅游违法违规案件!出发前看看“避坑”提示→

暑期以来,全省依法严肃查办了一批旅游违法违规案件,有力规范了市场秩序,保障了游客权益,进一步维护了贵州旅游业这片净土蓝天。

  • 梁兵非法从事导游业务,诱导、胁迫、强制游客购物,被旅游部门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60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该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对聘用该人员的贵州海外缤纷假期旅行社处以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对贵州海外缤纷假期法人代表乔成处以20000元的行政处罚。公安部门依法对梁兵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所涉购物店涉嫌违法问题已转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 贵州汇众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自2018年3月以来,采用“零负团费”经营模式,多次以负600元、负500元、200元、299元人民币每人的价格,组织贵州省五天四晚游的旅游活动。鉴于其严重违法事实,旅游部门已依法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该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吴某某、副总经理杨某某二人三年内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


  • 导游李云飞欺骗、胁迫游客购物,省旅游发展委依法作出吊销其导游证的行政处罚,对聘用该导游的贵州情缘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停业整顿1个月的行政处罚。


  • 贵州钻石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并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六条。旅游部门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该公司处罚2万元的行政处罚。


  • 贵州惠泽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不合理低价旅游,旅游部门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停业整顿1个月。


据了解,全省上下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决不护短、决不手软,始终保持从严整治旅游市场秩序的高压态势,对不合理低价游、导游诱导或强迫消费、“黑社黑导”等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全力发展满意旅游、维护游客权益,保障和推动旅游经济持续井喷式增长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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